从酋长到球长 第70章

作者:茅屋秋雨

陈健和族人们看着那堆积到一起的麦穗和豆荚以及其余的种种,大多都是还没有完全成熟的时候就被摘了下来,现在已经晒的干了,有些干瘪。

从这之后,族人有多了一项工作,就是将这些麦穗豆荚中的种子弄出来。以往都是用手剥,这一次陈健弄出了个连枷。

弄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踩实之后将豆荚之类的平堆在上面,赶走那些虎视眈眈的哆哆鸟和雁鹅。

找了两根棍子,一长一短,用绳子连在一起,就像是双节棍一样。挥动着长杆,短的棍子就会砸下去,一下下地将干燥的豆荚或者麦穗砸开。

这种活当然是该男人来做,女人们则用树枝和草做的小笤帚仔细地将豆粒麦粒一点点地扫起来,哪怕只有几十个落在外面,也会细心地堆成堆。

榆钱儿更是快要被这项工作逼疯了,笤帚总不可能扫的那么干净,而绿白色的豆粒在土地上又是那么显眼,每一次连枷砸下都会有崩飞的豆粒,她便急匆匆地扫成一堆……

陈健笑看着榆钱儿在那跑来跑去,心说强迫症果然不适合看打麦子,这要是以后种了地,难不成要将地里剩下的全都捡回来吗?

族人们看着这些以往要用手剥开的豆荚一个个裂开,自己的嘴也像是这豆荚一样。

陈健说今天先不用排队了,他要给族人做一顿晚餐,也算是庆祝下一次杏子黄的时候族里会多出新的生命。

人们笑的更开心了,排不排队的无所谓,反正已经习惯了。倒是陈健做出的东西那可是很好吃的,以往没有陶罐陶碗,这些东西都是直接砸碎了生吃,不知道这一次这些东西吃起来会有怎样的味道。

陈健想总要让这些人看到希望,看到他们用汗水浇灌出的土地会给他们带来什么样的生活,才能让他们疲惫的同时还带着喜悦。

既然要庆祝,从羊圈里牵出一头公羊杀掉,这还是族人第一次从羊圈里杀羊,这种触手可得的感觉好极了。

所有人都忙碌起来,火升起,陶盆架上,女人分到了一些豌豆、麦粒、或是别的什么种子,用石头轻轻砸碎麸皮,稍微露出里面的白色。

麦子的皮很厚,而且很难吃也不好消化,但现在又没有石磨和碾子,没办法弄成面粉。

“等有时间是该弄个石磨碾子了,最起码等到冬天的时候能吃顿饺子……”

这是他顶喜欢的食物,也是他顶喜欢的习俗,没有碾子石磨的年代,即便驯化了这些植物,也要吃很久的麦粒饭之类的食物。

今晚上吃麦粒饭是不可避免的,不过既然是庆祝,总要有点与众不同。

切成块的羊肉和葱扔进陶盆里,放上各种能找到的调味品煮成白色的汤汁,将麦粒豌豆高粱之类的粮食放进去,上面再铺上一层块茎。

几个大陶盆一起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诱人的香气从里面传出,族人们忍不住抽动着鼻子,早早有人拿着陶罐去取来了水,准备好了一切。

主食为饭,总要有菜,弄来几条大鱼,几个女人一起切开,用锋利的石刀弄成片,不需要煮熟,就这样生吃。

菜畦里种的芥菜还没有成熟,吃不到黄芥,不过还有替代品。

《礼记》曾言:脍,春用葱、夏用芥。寄生虫的问题古人也早有防备,“脍不得其酱不食”,蒜葱都是可以遏制里面的寄生虫。

捣碎的葱蒜沫,倒上一勺酸酸的杏子醋,加上一点盐半点枫糖,算是调好了酱,少了份辛辣,多了份酸甜。

庆祝的晚餐就这样简单的开始了,孩子们捏着陶盆底的焦糊锅巴咯吱咯吱地嚼着,显示着他们的好牙口;老人们则吃另一盆里故意加多了水的类似于粥的,用不坏的牙咂摸着里面的味道,赞不绝口。

“健,你说咱们开的那些地,是不是以后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饭?”

族人们觉得一定能,但还是希望陈健亲口说出来,这样他们才能更加安心。

“是啊,等到杏子再黄的时候,咱们每天都可以吃上这样的饭。”

听到了肯定的答复,族人们都笑了起来,摸摸手上的茧子,觉得这些天的疲惫是值得的。活着,不就是为了吃的更好吗?

有人指着那些还没有打碎的麦穗豆荚道:“咱们现在也可以吃啊。这些够咱们吃好些天呢,我想天天吃。”

陈健却摇摇头道:“这些不能吃了,我要用。”

“用来做什么?”

他摸出一颗瘦小的、只有十粒麦子的麦穗道:“我要让这上面的种子更多,现在是有十粒,有一天可能一穗就有二十粒。”

第十一章 育种的可行性报告

族人现在的观念简单粗暴:大的、多的就是好。

一株麦穗如果真能有二十粒麦子,那么同样的一筐麦穗就能多出来不少可以蒸煮的食物,这个道理很简单。

陈健既然说可以,族人们当然相信。

然而还有一些人却有了不一样的想法。

即便陈健讲的故事和神话,一直都在潜移默化地灌输着人才是万物之灵的道理,可一些人还是觉得冥冥中有种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在控制着一切。

就像是人有两条腿、猪有四条腿、天热的时候开花、天冷的时候枯萎……这一切的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上天都已经注定好的事情。

可如今陈健却说要有一天让原本十粒的小麦变成二十粒,这些人略觉的有些可怕,他们不明白他们在怕什么,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来。

或许用奇幻些的说法,用族人无法总结的说法,就是凡人涉足了神的领域,打乱了神定下的秩序。

陈健虽然说得豪气,却也知道育种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才能成功。

比如小麦,原始的小麦只是普通的二倍体植物,和人一样,染色体是配对的。

用简单和不恰当的说法,好比单眼皮双眼皮,A和a配对,生娃的时候减数分裂,精细胞和卵细胞把Aa这一对儿分开,再与异性的细胞组合。

而陈健前世吃的小麦,实际上是六倍体,通俗地讲它体内的基因对是A1、A2、A3配上a1、a2、a3。

原始的Aa小麦种子较少,长得可笑,分蘖能力差,结实率不高。

有一天或许一场春霜,因为寒冷诱导了它的染色体加倍,变成了A1、A2配a1、a2,这就是四倍体小麦。

这个四倍体小麦变得粗壮了,结出的种子多了。

某次偶然,它可能和野生节节麦、黑麦之类的远亲又杂交了,这些远亲都是二倍体,而它是四倍体,所以碱基配对不完美,形成了三倍体种子。

必须是偶数对的基因对才能繁育后代,因为奇数对在分化成精卵细胞后没办法完美契合。

这个三倍体植株能够发芽,能够生长,能够开花,能够长出穗,但唯独是不孕不育的,穗里面没种子。有点像是马和驴生出的骡子,但还是有点不同。

本来这种不孕不育的种子是不可能有后代的,然而大自然的奇迹又一次出现,充当了妇产医院的角色。

这些原本不育的种子可能又经历了一场春霜,或者被火烤了或者被什么毒气熏了,总之它的染色体又加倍了,由三倍体变成了六倍体。

大自然治好了它的不孕不育,也赠送给它更多的异源基因,让它长得更壮、结的果实更多。

因为小麦是雌雄同株,大部分情况是自花传粉,这种天然的杂交不知道古人选育了多少代;而因为春霜秋寒之类导致的染色体加倍,更是偶然中的偶然。

人们在种植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麦子的穗更大、分蘖能力更强,他们不知道这些麦子已经被大自然不经意间改造过了。

但人们用经验保存下来了这些麦子作为种子,一代代繁育下去,最终铺满了整个世界。

这可能是个上万年的过程,里面的随机性陈健不能操控,但却可以借助外力让染色体加倍的过程加速。

至于弄出来的四倍体或者六倍体到底是否高产,那就需要漫长的人工选择了。

这不算太难,同样的道理也可以用在草莓之类的植物身上,强行让它们变大,甚至可以让四倍体西瓜和二倍体西瓜杂交弄出无籽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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