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酋长到球长 第105章

作者:茅屋秋雨

不断有石块经受不住极端温度的转变,纷纷碎裂落下,剩余的也出现了不少的缝隙,用石锤石钎子用力一砸,就会落下,露出了山壁里面的石料。

盯着露出的石料看了一会,山壁内部分成很多夹层,应该就是一条矿脉,只是不知道延伸的方向是向上还是向下。

幸运的是这条矿脉是一条伴生矿,除了铜矿石外,还有一些别的矿石,因为从未有人开采过,所以富集程度很好。

族人们将那些矿石装进柳条筐,以便于运送回去。

装矿石的时候,也会好奇地寻找着一些奇怪的石头。

狼皮蹲在地上,看着一块黑乎乎的石头出神。

那块石头上面有一层灰色的小豆子,用石头一砸就会碎掉,露出里面闪烁着光泽的截面,但是有些只是用手一捏就会碎成粉末。

他拿着那块石头去找陈健,陈健看了看那些闪烁着金属光泽的融化在矿石外的颗粒,觉得应该是锡。

点了一堆炭火,将那块石头扔进去,很快石头的外面就形成了一些细小的银色光泽的水珠,族人们很是好奇,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光泽。

锡的熔点很低,不到三百度就能融化,可能是在烧石头的时候,一些锡矿石和木炭发生了反应,被还原了出来。

铅的熔点也很低,但之前狼皮说有一些灰色的粉末,一碰就碎,看来不是铅。

锡是一种很古怪的金属,在零下十三度的天气下就会得“锡疫”,内部的晶体结构改变,一碰就碎。类比的话就是金刚石变成了木炭,仍旧是炭,但是性质改变了。

陈健前世听过类似的故事,某南极考察队带的煤油桶是锡焊的,结果得了锡疫,煤油全都跑光了,探险队全灭,不知真假。

锡疫很神奇,可以传染,即便温度正常,正常的锡接触到得了锡疫的灰锡后也会得病,甚至可能一夜之间整仓库的锡都变成粉末。

既然确定了这是锡,距离青铜就只有一步之遥了。

在狼皮发现那块灰石头的地方寻找了一下,用石锤砸下了一些灰色的矿石,和远处夹层中的铜矿长得不太一样,或许这就是锡矿,回去熔炼一下就知道了。

将铜矿石和可能的锡矿石分开装在筐里,三十辆角鹿爬犁,每辆可以装二百斤,在雪天滑行并不太费力,算起来也有将近两三吨的量。

回去后,他没有立刻开始熔炼,而是将两族拥有的所有成年奴隶都叫在了一起。

他们被俘获过来也有几个月了,现在的语言不丰富,没有那么多的语法,词汇的数量也少的可怜,所以应该能够和这些人简单的交流。

这也是这百十名奴隶为数不多的几次聚在一起,旁边有人拿着武器看守着,防止他们异动。

“我需要十六个男人,两个女人,去挖石头背石头。挖六十个月,或者每人运回来五千筐石头,你们就可以不用再当奴隶了。可以和城外的那些村落一样,种地,成为野民。”

他喊了一句,可惜这些奴隶们一个个麻木地站着,或许听懂了,也或许没听懂,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陈健这么说,只是画个大饼。和圣母无关,单纯的成本和效率问题。

奴隶在前世春秋之时被称为胥靡,是縃縻的通假字,不是一无所有的人,而是被绳子串成一串的人。

可以想象串成一串的劳动效率是极低的,积极性更是别想,甚至经常会损坏工具,画出个大饼,至少能让他们有点盼头。背五年矿,能不能活到五年是未知数,但肯定能提升一点积极性。

另外矿工的组织度太高,不可能让他们空手去挖矿,肯定会有石器工具。把五十个男奴隶的全扔去当矿奴,就得出十几个族人当监工,那五十个奴隶干的活未必有十六个人多,再刨出去监工,赔本儿。

五年有期徒刑不足以磨出彻底的绝望,陈健觉得他们会渴望成为野民的生活。

至于血统问题,更是杞人忧天,就算他们成了野民,一无所有重新开地,哪个统治阶层的女人会和他们成婚?名义上的平等野民而已,私有制法权之下,没钱没地没生产资料,税率、权力、义务的不对等,平等个锤子。那些野民的女人肯定会一股脑往城邑里钻,谁会往他们怀里钻?

五年,也是个既定的目标。五年之内,马、青铜农具、犁铧之类的东西都可以出来,族田制度基本可以解体成家庭互助组了,奴隶因为不能给他们好工具的原因,效率会远低于家庭种植,更多的奴隶可以用在开矿上。

十六个男人开矿,两个女人做饭取水,冬天给他们四头角鹿,利用雪橇运送,食物需要从村子里取,春天后利用木船。

这点儿人不足以跑出去单过形成聚落,冬天离开村子的食物供给也是死路一条。人是不可能齐心的,有想着逃走的,也有想着五年后成为野民的,连坐制可以省出监工来。

铜石并用的条件下,三个人可以安全驱使一个奴隶、一百个人总可以控制五十个奴隶、十万个人完全可以控制二十万奴隶。此时基本盘人数稀少,他不得不精打细算。

然而他的精打细算并没有引起这些奴隶的欢呼和兴奋,相反他们只是茫然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没有一个出声的。

陈健又说了一遍,手脚并用地比划了一番,人群中才有一个女人站出来问道:“你说的是真的吗?”

“是。”

“那你能刻在陶泥板上吗?”

第四十一章 滚粪球

女人刚说完这句话,就被狠狠地抽了一藤条,脸上出现了一道印记。

几个女奴隶想要挡在女人的身前,被连踢加踹的推开了,几个族人拿出了石斧,这才让这些人安静下来。

陈健看了一眼这个女人,岁数不大,浑身脏兮兮的,裹着一层茅草编织的衣服御寒。这些女人平时纺麻线,很符合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的意境,她们只是会说话的工具。

女人并没有因为被抽了一鞭子而害怕,也没有伸出手捂住被抽红的脸颊,她只是觉得应该为族人做些事,要问的这句话很重要。

陈健想了来了,这个女人好像是那个部族的祭司,作为胜利者他对这个女人没有太多的印象,不过女人对他印象深刻。

“你能听懂我的话?”

他让族人不要急着动手,饶有兴趣地问了一句。

女人点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

“红鱼。”

“红鱼已经被我们推到河里了,都被水泡烂了冲走了。”

“那我没有名字。”

“你是那个部族的祭司,对吧?我隐约记得。”

女人有些自嘲地笑了笑,看来自己的部族在这个男人眼中不值一提,甚至对自己都没有太多的印象。

想想也是,人们会记得杀死族人的猛虎,可谁会记得自己无意中踩塌的蚁穴呢?自己和族人不要说老虎,连条毒蛇的资格都不够,只是被随意拍死的蚊虫。

陈健看了女人一眼道:“你为什么想让我把这些话刻在陶泥板上?”

“因为我是那个部族的祭司,还以为说话被你抽了四藤条,但你却忘了我是谁。那些刻在陶泥板上的东西,你不会忘记的。”

“你会记得那个被你们在村落里杀掉的人的名字吗?”

“不记得。”

“一样。我当然不会记住你。”

女人愣了一瞬,无奈地叹了口气,自己是部族的红鱼,明明知道自己的部族已经毁灭,可在心里仍然觉得自己和其余的族人不同,至少……至少那个击败了自己部族的人应该记得自己,然而他根本不记得,自己只是他无意中拍死的蚊虫。

她一直在为部族考虑,部族是什么?在她眼中不是那个画着红鱼越过彩虹的石头,而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

两只麻雀可以为一颗麦粒打的你死我活,可如果前来争夺的是只鹰隼呢?自己的部族就是那只麻雀,而这个部族已经是展翅的鹰隼,族人的死活不在于麻雀有多少勇气,只在于鹰隼,因为抵抗已经毫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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