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成刚
不来了。
倒不是他这个反黑大队长怕了荆朗那帮人,而是就凭这么点事,又没有直接的证据,这要掀翻荆朗根本就不可能,打草惊蛇还是小事,要是反被蛇咬就麻烦大了。
而且他又不想得罪陆梦麟,这可是京里有背景的少年郎啊!无论哪一边,得罪了都是麻烦事,所以还真难为刘队长了。
“那依刘队你看,这案子能怎么弄?”陆梦麟心平气和的问道。
刘霆想了想,道:“难,真有点难!依我的经验,这事就算当人贩子抓起来也不够证据的,更不用说找荆朗的麻烦了。”
“那还是把人埋了吧!”旁边胖墩冷不丁说道。
没想到他还真敢说啊!当着反黑大队长的面说要埋活人,这话一出口,刘霆的脸色顿时就有些难看了。
“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胖墩又堵了一句道。
刘霆的脸色更难看了,脸皮涨得通红。
“不要为难刘队了,办案要讲证据的,除非我们有证据还差不多。”陆梦麟想了想,说道。
刘霆这才如释然重负的点了点头,不由得多瞅了胖墩两眼。
这胖子性子太野了,他身上将来没准要出大事!刘霆心中暗想道。
“只是人证的供词应该不够吧?如果有物证的话,应该就没问题了吧?”陆梦麟淡淡道。
刘霆听到这句话,不禁浑身一震,心想这位小大师也不是省油的灯,看起来和言悦色,其实心深如大海,只怕仍不肯就此做罢啊!
“如果有物证的话,应该容易一些。不过,对付这些大老虎真没那么简单,咱们还是从长计议的好。”刘霆苦笑道。
“也是,我就快高考了,时间不太够了。”陆梦麟仿佛自言自语道。
一听这话,刘霆这才缓过神来,心想对啊!原来小大师还是个高中生呢!
再一想,不对啊!你都快要高考了,还不好好学习,搞这么大的事,这不要人命的嘛!
最终,陆梦麟还是把这几个已经被锤得半死的人贩子通通交给了刘霆,然后两人站在河边密谋了半晌,直到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共识,这才分道扬镳。
回到柳纺之后,陆梦麟并没有回学校,而是找了间小饭馆,把王少晓、胖墩、小孩全都召集起来,大家一起商议对策。
“按我说,这事还有什么可商量的?都已经把人交给警察叔叔了,让他们继续查就是了。咱们还是闷声发大财得了。”王少晓第一个表态道。
“你们的意见呢?”陆梦麟淡淡一笑,不置可否,问道。
胖墩歪着脑袋想了半天,最后还是那句,“陆哥你说咋办就咋办,我都行。”
小孩刚来,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坐在一旁默不作声。
“如果这个狼哥真像他们说的那么狠,迟早会来找咱们的麻烦,缩着脖子不是办法。”陆梦麟笑道。
其实他心里还有一个理由没有说出来,就是他很想搞清楚,为什么一个远在C市的大佬,明明和苏雪痕八杆子打不着的人物,会这么大费周章的派人来绑架她。
起先陆梦麟以为是贩卖人口,后面想想觉得又不太对,人家分明是处心积虑,专门冲着苏雪痕来的,而且那个菊姐还提到了香港老板,更是让他觉得有些心神不宁。
“那怎么办?人家是C市一霸,兵强马壮,我们硬拼不过的。”王少晓苦笑道。
胖墩眨了眨眼睛,突然出声道:“要不我去找个机会,把他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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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二章 山中有赌
“不行,他要是那么好弄,早就被人弄了。你不要乱来,咱们一起想个办法。”陆梦麟听到胖墩的意思,吓了一跳,赶紧说道。
其实陆梦麟心里是有些犹豫的,那个C市狼哥摆明了是个极不好惹的人物,十分危险,自己带着这帮兄弟们去跟这种人渣作对,是不是太自私了点?
虽然他很想知道,为什么狼哥会针对苏雪痕,甚至是狼哥的背后还有什么人?这些疑团如迷雾般缭绕在心头,挥之不去。
如果不想办法解决这个狼哥,搞清楚这其中的关窍,只怕苏雪痕还会有危险。
但是,如果只是因为自己的好奇心,而令兄弟们陷入危险的境地之中,这同样也是陆梦麟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梦麟,我们真的要跟那个什么狼哥怼上么?把人贩子交给警察,让他们去查不就好了么?”王少晓很及时的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这也证明他充分相信陆梦麟,所以才有此问。
陆梦麟先是微微一愕,然后才颇有些无奈的笑道:“这件事情,你们就先不要插手了吧!我再想想办法。”
“我不是这个意思!梦麟,我只是担心咱们会吃亏。你要搞这个狼哥,我王少晓豁出这条小命,也肯定陪着你!”
胖墩在一旁点点头,咧嘴道:“我这边敢玩命的兄弟不多,也就十来个,但是保证个个不怂。”
陆梦麟皱起眉头,摇头道:“那倒不用!我可用不着大家玩命。我只是在想,有没有必要让你们牵扯进来。”
这时,旁边一直没吭声的小孩周卓君突然开口道:“人贩子最可恨了!我们这么做没毛病啊?”
此言一出,王少晓和胖墩同时点头。
“是啊!梦麟,咱们这也算是做好事了。没毛病!”
“那就干吧!不用想那么多。”
胖墩和王少晓全都表了态,陆梦麟这才下定决心,点点头道:“那行!我有个大致的计划,你们仔细听。”
傍晚时分,残阳如血。
一辆车牌尾号三个七的红色奥迪轿车从C市驶出,车上坐的是陆梦麟、王少晓和胖墩。
这已经是苏雪痕遭遇绑架事件的第三天了,车内的三人衣着光鲜,和平时的装扮大不相同。
首先是陆梦麟,一袭白衣黑裤,脚下穿的是擦得噌亮的黑皮鞋,简单干练,气宇不凡,让人挑不出任何的毛病。
他这一身既不失少年英气,又有种略微正式的味道,和平时的衣着大相径庭,颇有几分世家子弟的风仪。
和他并肩坐在一起的王少晓,则是全身名牌,身上穿的是七匹狼的黑衬衣,腰上系的是华伦天奴的绿皮带,脚上穿的是红蜻蜓的鳄鱼皮鞋,脖子上还挂着根花领带,估计是从他老爸那偷来的。
总之就是恨不得把名牌LOGO全都贴在脑门上似的,一股浓郁的暴发户气质显露无疑。
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胖墩,上半身穿了件帽衫,下半截只穿了条运动短裤,露出两条大粗腿,还有那有如杂草丛生的大片腿毛,简直辣眼睛。
就是这么一个奇怪的三人组合,乘车一路驶出了C市,来
到了位于郊县的国道上。
这辆红色的奥迪车缓缓驶入了一条岔路,这是一条断头路,前方一片泥泞,已经没有路了。
开车的司机却不慌不忙,将车子停到了路边,然后摁了几下喇叭,三长两短。
不一会儿,路边的瓜棚里跑出来三个人,靠近了车子。
“干啥的?”其中一人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