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01
但是谭春就不同了,这家伙的个头确实让万峰忌讳,所以他预备了这个杀手锏。
他还没认为自己靠拳头能打过比自己高一头的谭春。
当谭春刚挣扎着从地面爬起来的时候,一根棍子毫不留情地落在他的腰上接着第二棍就落在他的屁股上。
谭春妈呀就叫了一声,回头看到万峰拎着一跟一米半长左右的棍子正对着他的大腿扫了过来。
第三十章 下乡青年
谭春彻底地懵比了,只感觉心里一股寒气上升直冲天灵盖,整个人激灵灵地打了一个寒颤。
在他为数不多的打仗史上,这还是第一次领教棍子的厉害,幸亏这棍子没奔着他脑袋而来,这要是抽到脑袋上会不会打死人?
一念至此,谭春本能地拔腿就跑。
“谭胜快跑!”谭春边跑边喊,速度简直如脱肛的野马一般。
“有能耐别跑!”万峰拎着棍子在后面追。
谭春人高腿长又在亡命状态之下,跑得就像风一样自由,万峰哪里追的上。
谭胜还在捂着脸回味刚才万峰那两拳给他带来的异样滋味。
万峰这活王八太不是东西了,有一拳打在他眼睛上,到现在看什么东西都是双层的。
谭胜正在回味间看什么都是成双成对那种新鲜的感觉时,耳畔猛听得谭春喊他快跑的声音。
把捂着脸的手挪开他就看见一副诡异的景象:两个谭春在前面跑得像抽风的兔子,两个万峰在后面追,手里还拎着两根棍子。
谭胜使劲闭了一下眼睛,双层的影像终于重合成了一个。
他懵比了大概有十秒钟的功夫才明白过来此地不可就留。
于是乎,这货也转身就跑,跑路时还没忘记挂在树上的书包。
按照前两次和杨海肖军做战的套路,万峰的追赶依然是虚张声势,别说是追不上,就是能追上他也不会真的追上谭春。
诛人不如诛心,他知道这一仗足以给谭春哥俩心理上造成无法磨灭的阴影,他们以后都会在他面前老老实实的。
这一仗足以奠定他在五年级再无人敢惹的局面。
有这一层就够了,毕竟他不能天天和同学打仗玩。
谭春跑了,当万峰回到那棵大树下的时候,谭胜也跑了。
那些被万峰喝止的学生还在树林边等待,然后他们就看见谭春哥俩狼狈不堪地从树林里冲出来连句话都没留下就奔向远方。
又过了几分钟万峰完好无损的施施然出来了。
那些看戏的人全体傻眼。
事实胜于雄辩,只要不是傻瓜谁都明白结局,谭春哥俩这是见到了成功它妈。
万峰虎视眈眈地扫视了这些同学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还要到大队院里去招呼那些换书的人,没功夫和这些家伙说评书。
万峰转身离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学生。
主角都走了,他们还在这里干什么,于是这一群家伙尾随着万峰也离开了树林,边走边召开讨论会。
“谭胜和谭春哥俩绑一块也没打过这家伙,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这是无法想象的事儿。”
“这回谭胜不用天天在班级里咋咋呼呼了。”
谭胜之所以在班级里经常欺负这个欺负那个不就是仗着他有一个身高马大的哥哥吗,如果没有谭春谭胜在班级乃至学校里真的不算什么。
“这家伙难道会武术?刘屯的张广普就会武术,我亲眼看见三四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厉害了。”
万峰就在这些同学前方十几米远处,这些家伙说话的声音很大,万峰自然也就听到了张广普这个名字。
张广普?
想不到这个人现在竟然还在这里!
当年张广普在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刘屯属于平山大队就和卧虎屯紧挨着。
张广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乡青年,当其余的知青都回城后唯独他单独留在这里,因为他娶了一个当地的女子。
不过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这一带之所以有名因为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同学们嘴里说得会武术。
其实张广普当年下乡前是渤海市摔跤队的运动员,他的武术严格来说是摔跤。
当地的农民没见过市面就以为他会的是武术。
张广普另一个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猫牌的收音机,不是现在才有而是两年前他就有了。
平时他手托这玩意在刘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风的。
尽管在八零年这玩意在城市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在农村这依然是个时髦的东西。
当时农村要听个什么节目唯一指望的就是大队的有线广播,很少有家庭有这玩意。
起码洼后队就没有一家趁这种电匣子。
红崖县本身就属于渤海市管辖,和渤海市的距离也不过四百多里。
张广普因为经常回城的缘故,他家很是有一些时髦的东西。
如果万峰想得没错,就在明年的春天,这家伙弄回来一台八英寸的黑白电视机。
这掀起的高潮可比他那收音机掀起的高潮波澜壮阔的多。
这让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的人终于知道坐在家里看电影是什么滋味了。
当时他还在自家的院子里搭了一个两米高的台子,经常搬出来和乡亲们一同欣赏。
当年万峰还去看过一次,依稀记得演得是一个叫《孔雀胆》的戏剧。
不过万峰和张广普前世没什么交集,这一世有没有交集现在他也说不清楚。
因此,这个名字在他脑海里存在到小树屯也就烟消云散了。
…
小姑娘许美琳今天对万峰颇多怨言、不为别的没糖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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