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最爱吃凉糕
“我爹也问我了,问我到底是在哪里打的,毕竟黑熊只是头骨碎裂,皮毛却完整实在是有些骇人,就算是那些游侠也没有这个本事。”
崔氏阿兰也知道,乡民们有所怀疑实在是太正常了,其实她也很为难的。
第一次他们拿回去的是几张狼皮,因为崔杰被狼咬伤,所以说猎户们杀掉了几头狼却也正常,但是随后的巨熊和野猪就不太好解释了,山里的三惹不得:熊和野猪都在其中,猎户们已经有多少日子没有猎到过这种猛兽了,却被崔氏阿兰他们接连不断的猎回来,一次运气好,连着两三次还能运气好?更别说这次他们拿回去的是灵芝,乡民是纯朴,却不代表没脑子。
因为崔氏阿兰这群猎户的收获颇丰,已经有许多猎户想要加入他们了,却被崔氏阿兰拒绝,都是乡里乡亲,拒绝一两次也没问题,但是如果拒绝多次,那邻里关系可就难说了,所以崔氏阿兰也很难办。
“大家想个说法吧,咱们统一一下口径,免得露了馅。”崔氏阿兰提议道。
“想骗过叔伯们可不容易,他们谁不知道生骨草和灵芝都是只有涪山深处才有?我们不过进山两日而已。”
猎户们纷纷点头,他们的叔伯也都是猎户呢,经验比他们更丰富,涪山里有什么东西这些老人知道的很清,黑熊和野猪会乱跑,灵芝和生骨草却不会长脚,如果不是因为这两种东西都在深山,采摘不易,又哪能如此珍贵?
“要不就什么也别说了。”崔杰自然是支持妹妹的。
猎户们一听,这个办法算是不是办法中的办法,多说多错,少说就少错,如果不说就没错。
这样说着话,西山乡已经在望了。
西山乡和东山乡的建筑风格如出一辙,全像是个寨子,外面垒的是土墙,这是前些年狼群为祸的时候修建的,这里也是西山乡最接近涪山的地方,是最前沿的地带。
西山乡自然不只寨子这一块地方,在后面还有许多村落,平时逢小集,村民就会涌到西山乡来,不过平时,西山乡里只有百来户人家,八个猎户都住在乡里头。
到了寨子门前,崔氏阿兰刚要叫门,厚重的木门已经打开了,露出一张老人沟壑纵横的老脸。
“阿伯。”猎户们恭敬的喊道。
这位阿伯年轻的时候狩猎手艺也是顶好的,儿子也很有出息,不过儿子后来却被野狼咬死,剩下阿伯的孙子和阿伯的儿媳妇,没两年,儿媳妇病死,现在就剩阿伯和七岁的孙子,家里自然是没有劳动力的,所以阿伯平时就看看寨门,也能有点例钱来贴补家用。
“回来了?”阿伯温和的笑着,阿伯性格很好,很是关照小辈的,看到猎户们完好的回来自是开心。
崔氏阿兰一边进来,看到乡里热闹的人这才恍然:“忘了今天是小集呢。”
“嗯,是小集呢,好几个货郎也来了,还有卖香粉的呢,阿兰,你得打扮打扮了。”
崔氏阿兰有些尴尬,嫁不出去可以说是她心中永远的痛。
本来平时大家回来后各自回家报平安,不过今天是小集,所以倒是准备先逛一逛,崔氏阿兰在乡里可是名人,不时有人朝她打招呼,她笑得脸都有些酸了。
“哟,阿兰,你这是回来了。”崔氏阿兰一听这个声音,眉头就皱了一下,这位叫王氏婶子,王婶子的那位是西山乡里的求盗,这里的猎户都得叫声叔,虽然不是官身,在这里却也是小有权利。
这里说一下求盗这个名词,这是一个职位,隶属于亭长管辖,算是属于小吏,掌管缉拿盗匪之事,消息很是灵通。
王婶子这个人也有些八卦,平时家常里短,以前见着崔兰总会有意无意的说起婚嫁之事,崔氏阿兰挺烦她的,却又不得不小心应对。
“婶子,我们回来了,婶子这是准备要买什么东西?”
“我就是看看,这次怎么没猎着什猎物?”王婶子朝后面的大牛背上看了眼,空荡荡的。
“野兽要过冬了,贼是凶狠,不过,倒也小有收获。”崔氏阿兰犹豫着该不该说灵芝的事情,不说吧,灵芝此事也瞒不住人,说吧,显得像是炫耀了。
“什么好东西?”王婶察言观色的能力可是很强的,猎户们脸上都带着高兴,看样子不像是小有收获,反而像是捡着大钱。
“三年的灵芝而已。”崔氏阿兰最后还是决定老实讲,免得这位王婶从别人嘴里听到,到时候又是一顿讥诮。
“三年的灵芝?”王婶顿时高声道,声音最少拔高了八度,集里闲逛的几乎都听到了。
“三年份的灵芝,好家伙,这可是数百金呢。”
“阿兰他们才进山两天吧,怎么就能弄到灵芝?”
“前几次还弄到了黑熊呢,皮毛可完整了,据说拿到县里也卖了百金。”
“这是有福气的啊。”
“运气真好。”
“这哪是运气,灵芝可不是长在涪山外围,而是深处哩。”
“哦对,两天能采到灵芝?难道现在灵芝都长在外面?”
崔氏阿兰几个猎户都苦笑,果然,这件事情还是让乡里哄动,乡里乡亲的,消息传得最快了,过不了中午,估计都能传到东山乡里去了,到时候免不了又是一番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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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顺其自然
西山乡的轰动林北自然是不知道的,所以也不知道由于轰动,使林北多了许多麻烦,现在林北还是悠闲的。
林北有时候会出去,要么是弄食物,要么就是去殴打附近的成年蛇,不过收效却一点都无,那些大蛇被林北打了几次后,没有屈服,却畏惧了,有许多已经偷偷的离开,林北想要的小弟却一个都没有。
母豺的肚子越来越大,走路也越来越缓慢,林北默默的关注着它,也许就在这几日,母豺就会临盆。
而在龙潭的时候林北比较习惯在木屋顶上呆着,一边照顾丢丢和奇奇一边注视着蛇卵,据说蛋里的小生命虽然还未出生,却已经能感受到外面的气息,林北觉得有必要把这种气息加强,以便于以后群蛇孵出来后能听从自己的命令。
眼看丢丢和奇奇的羽毛长得差不多,个头也适合了,林北认为应该让它们学会飞行了。
以前林北听到一些关于鸟类初学飞行的情况,据说是一些鹰类,它们会把幼鹰叼起来飞到高高的天空,然后直接扔下来,如果幼鹰在坠落地面的时候学不会飞行,那么下场就是活生生的摔死,很残酷。
林北自然不会这么干,他的手段要温和许多,只是让两个小家伙先走路罢了。
众所周知,婴儿在学会爬行后就要开始走路,在学习走路的时候两只手会随着脚步进行摆动或是支开,这是维持自身的平衡,也是属于本能之一,而林北让幼鸟学走路也是这个原理。
在两个小家伙行走的时候,也是如此异曲同工,翅膀会不停的扇动以维持平衡,这样子的好处就是可以锻炼它们柔弱的翅膀,有助于以后的飞行,当小家们觉得时机成熟,就会自然而然的脱离地面,这是鸟比人类要更加厉害的地方,人可不能自己飞上天空。
从小鸟会走路到飞到天空,因为鸟类的种类不同时间也有所不同,最快就像那种鹰,一次就可以了,慢一点的需要一两个月,有长有短,大多数都只在十来天左右,这点时间林北当然耗得起。
不过两个小家伙可懒了,或许是因为从小吃得好的原因,体格都有些发胖,不太喜欢动弹,这不是个好兆头,林北为此,只能狠心了。
怕力气太大把两个小家伙不经意间弄死,林北只能找了一根柔软的树枝,用树枝去戳两个小家伙,逼迫它们从窝里出来然后往前走,两个小家伙不理解‘妈妈’的举动,只是瞅着林北‘啾啾’的叫唤,林北却也不管,最后可能觉得拗不过林北了,才艰难的从鸟窝里出来。
前期它们的爪子还是很柔软的,很容易摔倒,这是正常的现像,婴儿初学走的时候照样会摔,周围是绒草,柔软的很,肯定是摔不坏的,所以林北压根儿不管,不走就用树枝戳,这个时候,必须要狠心一点。
狠心需要,耐性也需要,林北有过女儿,本身耐性也不缺,所以觉得这种事情不光不枯燥,反而很有爱,看着两个小家伙从开始走一步就得摔一下再到后面越走越稳,翅膀也越挥越有力,这种‘有女初长成’的满足感是无与伦比的。
小家伙有进步,自然就得奖励,而且活动多了体力流失得快,需要充足的食物,林北会在它们休息的时候去河里捞虾蟹,这个时候小家伙们已经可以不需要吃肉糜了,可以吃碎肉块,林北会把虾蟹肉放在那里让它们自己撕啄,锻炼它们尖嘴的力量。
鸟妈妈如果要训练小鸟捕食,一般是抓活虫子让小鸟去啄,林北抓不着小虫子,所以只能用这种方法,林北暂时不知道效果,不过这是林北能想出来的唯一方法。
丢丢和奇奇要吃东西,林北自然也得吃,飞龙壁后面的野鸡貌似已经不多了,除了被林北抓走的,更多野鸡已经迁移,因为林北破坏了生态平衡,所以现在林北要抓野鸡会去更远的地方,不过虽然走远一些,野鸡傻乎乎的性格注定了也不太难抓。
再次在河里把野鸡去除内脏,随手扔在河里冲走,林北却发现随着内脏不停的飘远,小河下面的小洞里冒出来几只甲鱼,它们在分食着这些内脏。
“呃,以前不是一只甲鱼么?怎么现在多了好几只?被这些血食引诱过来的么?”
一只大龙虾也从石洞里钻了出来,龙虾也是杂食性动物,并且比较偏肉食,多吃水里的昆虫和一些动物的尸体碎屑,有时候还会吃螺丝,林北抛下去的这些野鸡内脏对它们来说也是一种美味的食物。
甲鱼们别看性情温和,却也有维护自己食物的习惯,所以面对这只勇敢的龙虾,几只甲鱼予以迎头痛击,爆发了一场在林北看很微小,在它们看来却很重要的战争,很快,龙虾便败退,缩回了自己的洞里,甲鱼们开始把内脏撕开,各自分了几块,剩下的随着河水冲走,不过这些剩余的内脏不会飘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