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叹伶仃
“等等。”秦华伸手止住起身的钱掌柜,一字一顿道:“五百两,少一文都不卖。”
钱掌柜敛去了笑容,皱眉道:“秦老哥,这做人不能太贪,您说是不是,我这也是小本生意,您张口就一百两...”
“这我不管。”秦华一脸笃定道:“五百两,钱掌柜若是不要,我立刻就走。”
秦朗悄然踏前一步,右手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腰间的刀柄上,只要钱掌柜有什么不轨的动作,那他可以在片刻的功夫内斩下此人的狗头。
看了看孔武的秦朗,钱掌柜沉思片刻道:“罢,五百两就五百两,我老钱就当交秦老哥这个朋友了,只是秦老哥以后要是还搞到这盒子,一定得先照顾小弟。”
“一定,一定。”
顺利交割银钱之后,秦朗背着银子,略显紧张地走出了首饰店。
秦朗的胆子不小,当年更是敢在大军之中杀进杀出,可老实说,这等数量的银子还是他生平第一次见,所以一切都显得小心翼翼。
秦华也有些担心,要知道秦家庄一年的租子也不过二三百两银子,这一千两可是一笔巨款。不过直到出了城门也没发生什么事,这让秦华和秦朗的心终于放回了肚子里。
两人赶着那辆骡车往秦家庄的方向赶去,甚至连午饭都不敢吃,生怕出现什么意外。
幸运的是,一路上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直到秦朗那宛若寒冷的一般的声音传来。
“管家,有人跟着咱们。”
秦华颤颤巍巍地掀开车帘,果然看到后面远远地坠着一人一马。
这是来踩点的,还是准备杀人越货?
秦华脑海中瞬间闪过无数种可能,所幸如今刚刚太平没几年,秦华也不是那种没有一点见识的文弱书生,当下立刻吩咐道:“秦朗,咱们换条路走。”
秦朗听命而行,可后面那一人一马非但没有离开的打算,反而越来越近,就凭他们这骡车的速度,只怕用不了一刻钟的时间就会被赶上。
“走不掉,他胯下那是匹好马。”
秦朗停下骡车,抽刀出鞘,刀刃斜指大地,单枪匹马拦在寂静的小路中央,静静地看着后方。
秦华有些懵,可他明白,连刀都抽出来了,看来一场恶战在所难免。
怎么办?
秦华有些慌乱,说到底,他见识的就算再多,也依旧改变不了一个书生的本质,从前不是没遇到过比这还危险十倍的状况,可那时候有秦毅在,如今...他能依靠谁?
似乎是看出了秦华的慌乱,秦朗冲着他微微一笑,淡然道:“管家,莫要担心,少爷说过一句话,狭路相逢勇者胜!某家深以为然,区区一个蟊贼,能奈我何?”
这一刻,秦华好像看到了那个当年浑身浴血,带着老爷一家从乱军之中杀出重围的秦朗,回来了!
第三十二章恶客临门
“怎么回事?”
看着有着惊魂未定的秦华,秦风的眉头紧紧皱起一起,心中突然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
“少爷,我伤了人。”
秦朗倒是一片坦然,虽说身上还沾染着星星点点的血迹,但就如同什么都没发生过一般淡然。
秦华将装银子的包袱放下,有些哆嗦道:“少爷,我们回来的时候,有人一路尾随。那人的马好,我们的骡车跑不过,最后...秦朗斩断那人的一条手臂,老奴觉得还是莫要杀人的好,便让那人给逃了。”
“是吗?”
秦风伸手婆娑着他刚刚长出绒毛的下巴,沉思片刻道:“今日去卖那盒子只是少爷我临时起意,你们两人也是临走之前才得到的消息,他们不可能事先得知。也就是说,有人一直在那首饰店等着咱们。”
秦华点头道:“没错,老奴也是这般想的,只是不知会是谁派来的人手,少爷,不可不防啊。”
秦风点点头,转头问秦朗道:“朗叔,跟随你们的人,手段如何?”
秦朗回忆片刻,道:“那人应该不是江湖中人,用的手段是军中的杀人之法,手段狠辣,不过却没有杀人的意思。应该是想拿住我等,逼问那盒子的来历。”
“那人始终没开口,被我斩断一臂之后也只是闷哼一声,所以无法从他的口音判断出来历。”
军中之人...
这可以说是个线索,也可以说丝毫无用。
军中之人和江湖上杀手的手段很容易分辨,可这年头北齐刚被灭没多久,流落出来的军中之人不知有多少,想要从这点上判断出来人的身份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唯一能够肯定的是,有资格招揽军中流落出好手的,绝对不会是一般的商贾,看来背后另有高人啊。
毕竟这一个小盒子代表的利益可不只这几百上千两银子那么简单,最重要的其实是这盒子背后那个不知名的西域小国和可能存在的其他货物,如果能够掌握这条商路的话,以后想不发财都是难事。
可会是谁呢?
秦风想了半天想不出一个头绪来,毕竟这可不是仇杀,想想自己的仇人就行,见财起意的人数不胜数,大兴城中有这个能力的更是多如牛毛,让秦风一个一个去排查基本上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见秦华还是一脸担忧的模样,秦风便笑道:“莫要担心,区区蟊贼而已,如今可不是乱世,这大兴城外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哪怕是国公来了,他也得讲道理,否则你们少爷我也不是吃素的!”
“且安心,你们午饭还没吃吧,且去吃饭,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秦家庄也不是什么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一夜无话,为了不让秦家庄上下人心惶惶,秦风严令秦华和秦朗,遇袭的消息不准外传,同时他也没把这个消息告诉刘婉婷,第二天清早照常出去巡视。
秦朗倒是没什么事,他在军中的时候什么状况没有经历过,区区一个蟊贼,又被他斩断一条手臂,根本不会让他放在心上。
没有农活的庄户们早早起来喂猪,然后继续去收割猪草,那些等待着发酵的猪草是为过冬准备的,如今还是盛夏,猪草随处可见,猪崽们自然不会缺了吃食。
王一刀的手艺没得说,一刀下去,小猪崽们彻底没有了烦恼,世界也清静了。
最重要的是,王一刀有着家传的宝药,既然连阉割了的人都能活下来,想来这猪也不会有任何的问题。
其实阻碍阉猪流行的,还真是这个问题,毕竟一般的农户哪怕清楚猪阉割的万般好处,可他们却没有钱财来请手艺精湛的阉猪匠,没有钱买治伤的药。养猪不是什么快收益的来钱手段,纵然人们知道养成之后能赚不少的银子,可拿不出银子来有什么办法?
可如今情况却不同,人是秦风请的,药钱也有秦风出,甚至秦风还建议王一刀在阉割之前用酒为刀消毒,再放到火上烤一烤。
这措施虽然简陋,但应该能够起到消毒的效果。
目前来看,效果还算不错,秦家庄数百户人家,数千头猪崽,除了几十只没熬过去,成为众人肚子里的烤乳猪之外,其他的猪崽看起来都比较健康,没有任何的问题。
庄户们的孩子在肆意的玩闹,整个庄子都是他们的游乐场,欢声笑语和大人们的呼喝交织在一起,谱写成一直清晨进行曲。
薄雾渐渐散去,宽阔的视野让人心情舒畅,可秦风的眼底却出现了一个男子的身影。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那男子的样貌也越发的清晰,一身长衫虽是商贾专用的皂色,但材质却十分名贵,非巨富之家断然是买不起的。
隔着老远,那人微微一拱手,问道:“可是秦家少爷当面?”
样貌...还算周正,至少不会难看,但左侧脸颊上的一颗大黑痣却破坏了整体的形象,随着他开口说话,那大黑痣跟着蠕动不说,上面的那根长毛随风轻摆,让人怎么看怎么觉得恶心。
秦风点点头,负手站在原地,凭借他的身份,若是对这些商贾客气才会让人笑掉大牙。
“秦少爷,可否借步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