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白雨涵
杜克透过车窗,看向街边有轨列车站台上的广告,略微有一丝地球上的熟悉感。
但总体而言,陌生感依然巨大。
“没有影视业,没有互联网,让七塔联邦少了很多感觉。”他默默思量着,“幻灯卡的研究,已经有了一些进展,不过暂时还不到去注册专利的时机,先发展发展再说。”
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不仅仅是杜克的事业需要越做越大,自身的实力也要越来越强,才能守住基本盘。
“先生,广告口号写得真好呢。”慕菈丽说道,“小时候溜出门去街上玩,玩到天黑时,最怕从镇上到庄园的那条小路,没有路灯,漆黑一片,吓都吓死呢,要是有随身灯就不用怕了。”
“哪条小路,我记得黑蛇庄园周围的小路,都有路灯吧?”杜克问道。
小艺记录下的地图信息,囊括了所有杜克行走过的路径,以及路径上的大部分细节。
杜克随时可以咨询。
“就是那条,从蛇首塔往后转的那条大路旁边的小路,我们那时候出去玩不敢走大路,都是走小路回家呢,不过现在小路也安装了路灯。”
“路灯和随身灯并不冲突……”杜克笑了笑。
不知不觉,飞梭已经行驶到另一处有轨列车站台,这处站台的幻灯卡广告位同样被光之巨人买下。
幻灯卡亮起的图片,是几张全新的宣传图。
一处雇佣兵团扎营地,几十把随身灯的光柱,将入侵营地的灵兽照亮如同白昼;一处山洞探索队伍,依靠头灯的光源,在通道中随意畅行,仿佛到了自己家。
十几天之内,沉蛟市的大部分有轨列车站台,都将被光之巨人的广告所占据。
为此,光之巨人花了将近200金龙的宣传费。
加上在报纸上打广告,邀请歌姬唱歌宣传,以及街头派发传单,光是在宣传一项,就得有超过500金龙的费用。
不过宣传效果,值得如此多的付出。
“杜克先生,喜讯啊,已经有超过五十家灵器商店,派人来公司询问灯具信息,其中不少人都下了订单。另外还有几支规模不小的雇佣兵团,也派人过来咨询采购了。”
维亚尔在吃过晚饭的时间,前来贝弗利庄园拜访,向杜克亲自汇报光之巨人的销售成绩。
“这才是一个开始。”杜克淡然说道,“工厂要确保产能的稳定,等到资金回笼之后,尽快扩大产能,并向外面地市宣传营销,尽快将公司的产品,铺到整个风息领地。”
“是,先生!”维亚尔干劲十足。
跟女儿维薇安只是点个头,便告辞离开了别墅,他还得回公司加个班,现在光之巨人的工厂已经三班倒,加班加点生产灯具。
“回头多跟你父亲联系,劝劝他不要这么拼命。”杜克拉住维薇安的手,说道。
这种亲昵的举动,维薇安已经习惯,任由杜克拉着自己的手,应声道:“父亲现在虽然比以前操劳一些,但是精神状态很好,他能找到自己的价值,我没理由劝阻他。”
“还是公司太缺人,回头继续面向社会,招聘几名副经理,替你父亲分担一下工作。”
杜克并非是要制衡维亚尔,以他奥法师的身份,公司也无人敢糊弄他。
他是真的想要给维亚尔减轻负担,作为一名普通人,这样通宵达旦工作,维亚尔身体熬不住。
接下来一个月时间,杜克都在关注着光之巨人的情况。
从6月1号正式上线产品以来,靠着规模庞大的宣传,已经成为沉蛟市这个月风头最劲的公司。
或许并没有千家万户购买灯具,但是绝对有千家万户听说了光之巨人品牌,以及随身灯、头灯之类的灯具名称。
外城区某灵器商店。
汤姆怀揣着灵龙卡走进去商店,他准备购买一盏灵风灯,因为这段时间妻子的工作从白班调整到夜班,他每晚都要骑自行车去接妻子,需要走过一段乌漆墨黑的道路。
没有灵风灯照路,总感觉不踏实。
“老板,灵风灯在哪?”汤姆问道。
“买灵风灯啊,在第一排货架的中间,你自己找一下。”老板拿着一本小说,津津有味的看着,没有起身的想法。
汤姆按照老板说的去第一排货架寻找。
忽然,他的目光瞥到墙上新贴上去的一张海报,海报上面是丈夫手持随身灯走在漆黑的道路上。
路的尽头是亮着灯光的家,以及站在家门口的妻子。
上面还有一行大字:“光之巨人,照亮千万回家的路。”
下面则是随身灯、头灯、台灯等等几款光之巨人生产的灯具,各有明确用途。
“咦。”汤姆被广告吸引了,“老板,这光之巨人是什么啊,灵风灯吗,怎么不一样?”
“那是一家新公司生产的灯具,跟灵风灯差不多吧,就是造型多了一点。”老板随口敷衍,开店不是他的本心,看小说他是的最爱,“海报下面的货架就是灯具,你用公卡插一下,自己试试。”
公卡是一张绑着绳索的储灵卡。
汤姆找到海报上面印着的随身灯,发现这款小巧玲珑,看上去就十分漂亮的随身灯,根本没有卡机接口。
“往哪插啊,老板?”
“你拿的什么?”
“这个。”汤姆举起手中的随身灯,晃了晃。
“哦,那个是小型随身灯,不用插卡,你按开关它就亮了。”老板抬头瞄了一眼,继续看书。
汤姆抓了抓脸,感觉一头雾水:“不用插卡?不插卡它用什么灵能,自动吸收灵能啊,这么厉害吗?”
小心翼翼的按下开关,顿时一道明亮的光柱透射而出。
汤姆拿着随身灯四处照射,越把玩越觉得这个东西好,照得亮不说还能顺着自己的想法照亮任何地方。
当下他就兴冲冲的询问老板:“随身灯多少钱?”
“25银龙。”
“什么!”汤姆惊呆了,“25银龙,老板,你怎么不去抢啊,一盏随身灯才几十个铜龙,这什么随身灯虽然漂亮,但也不至于卖这么贵吧,跟抢钱有什么区别?”
“你懂什么!”老板终于放下手中小说,走了过来,“这是卖给有钱人用的,你知道这里面有什么吗,厂家直接塞了一张能弯曲的储灵卡进去,你想想一张储灵卡就得多少钱了!”
“啊,这么细的把子,还能塞得下储灵卡啊?”汤姆不信。
老板翻了个白眼:“能弯曲的储灵卡,说了你也不知道,你真想要买随身灯,看这个,这个便宜,45铜龙。”
他从货架上拿了一个粗很多的随身灯,与手中精致的随身灯相比,做工粗糙、造型也丑。
随手将公卡插进随身灯的卡机接口中,然后按开开关,一样射出明亮的光柱:“这个怎样,能插卡的,跟灵风灯没区别吧,价钱也便宜,拿到手里面沉得很,自带防身功能,砸脑袋一下子,人真起不来。”
“这个不错,可能再便宜点?”汤姆对这款插卡的随身灯,十分满意。
丑是丑了点,但它份量重啊。
之前那款25银龙的随身灯,的确很漂亮,但是漂亮又不能当饭吃,还是便宜最重要。
“便宜不了,这是新产品,比灵风灯还要好,卖得比灵风灯便宜,一个铜龙都还不了。”老板连连摆手。
“那我要了,哦对了,这个是台灯对吧,放在桌子上用的吗?”汤姆又瞥到一旁的台灯。
“对,这个好使,我自己都留了一台,给我家小孩用,小孩写作业时候就用它,省灵能还亮,对小孩眼有好处。”
“多少钱啊?”汤姆想到了自己的女儿,正在上学,每天晚上都要写到很晚的作业。
点着固定的灯不说费灵能,关键是亮度还不好,容易伤眼。
若是有了台灯,肯定会更好。
“65铜龙,不还价啊。”
汤姆一咬牙:“两个一起,老板你算算多少钱!”
第199章 奔走雷兽
110个铜龙,一盏台灯,加一把随身灯,汤姆高兴地捧着两件小型灵器走出商店。
比购买灵风灯的预算要超标一些,但得到的东西他认为更好。
骑上自行车,回到家里,妻子正在做晚饭,见到汤姆并没有拿着灵风灯,不由得询问一句。
“怎么没买灵风灯?”
“没买。”汤姆乐呵呵的走进厨房,“晚上做什么菜,这么香啊?”
“炖了一点点排骨,给女儿、儿子补补身子,到时候你也吃一块,好久都没吃排骨了。”
“哇,这也太棒了吧!”汤姆馋的口水都流下来。
“你还没说,怎么没买灵风灯呢,不是说走夜路没有灵风灯,心里面感觉不安全吗?”
“灵风灯没买,但是我买了其它的灯,比灵风灯更好使,而且还更加节能!”
汤姆献宝一般,将随身灯和台灯拿出来,一样一样演示给妻子看,很快便得到了妻子的认同。
比起老式的灵风灯来说,随身灯和台灯这种新式灯具,便捷性一目了然。
等到女儿放学回家,一家人吃了晚饭,汤姆立刻拿出台灯,放在女儿的书桌上面。
插上储灵卡,台灯绽放出光明。
整个书桌都亮堂堂。
“爸爸,台灯太棒了!”女儿赞不绝口。
看到女儿高兴的样子,汤姆觉得浑身都有劲:“行了,你在家认真学习,看着点弟弟,我送你妈去上班了。”
一辆自行车,载着夫妻二人,很快就走到了没有路灯的那段道路上。
妻子一边抱着汤姆的腰,一边拿着随身灯,为汤姆照亮前面的路,光明的感觉让两人打心底里觉得安全。
“真好呢。”妻子轻声说道,“这下你一个人回去路上,我也不担心你了,之前老怕你骑到水沟里,或者被人下黑手给打劫了。”
“我有什么好打劫的,口袋比脸还干净。”汤姆笑道,“不过有了随身灯,确实胆子大了,骑车也敢骑快一点。”
“也不知道是哪位博学者大人,发明了随身灯呢。”
“肯定是一位博学多才、知晓民间疾苦的博学塔奥法师老爷,只有博学塔最向着我们普通人。”
……
灯具热销。
光之巨人灵器公司的厂房,三班倒24小时连轴转,依然供不应求,邮差猫头鹰的咕咕叫声响个不停。
全都是发来订货的信件。
“转告订货商,提前支付全额货款,可以优先排队订购灯具,只支付定金的全都往后排!”维亚尔不停的在供货单上签字、盖章,顶着一双黑眼圈,人却兴奋地不行。
他想过光之巨人的业务会火爆,但是没想到会这样火爆,短短一个多月时间,便点燃了全城百姓的热情。
“科里蒂亚,尽快联系施工队,我们要扩大厂房面积,再上两条流水线!”
“总经理,会不会太冒进了?”身为副总经理的科里蒂亚,之前在尤氏服装公司上班,还没经历过如此热销的情况,“一旦消费者热情回归,我怕产品会积压。”
“不,不会,外面还有很多地域等着我们开拓,扩张,必须尽快扩张,这也是董事长的意思。”
听到这是杜克的意思,科里蒂亚没有任何犹豫:“好,我立刻执行。”
联系施工队,办理建筑手续,在订单大潮的推动下,光之巨人的厂房进一步扩张。
招人也时刻不停。
工厂的流水线需要工人,奔波外地的销售团队需要人手,就连公司大楼都需要招聘大量文员。
“一家冉冉升起的公司啊。”博学塔的顶层办公室中,看完光之巨人的销售数据,埃尔文啧啧惊叹。
“太爷爷,这不过是灵风灯变了个模样,怎么就能火热起来?”秘书有点想不通。
“这可不是简单的改变外形,这是博物之学的一大进步,不亚于灵风灯、灵墙灯的发明,它足以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埃尔文赞道,灵风灯类似灯笼,灵墙灯则类似电灯。
“可是,这一点也不新奇,就像是一个能随便移动的车灯。”
“你这脑子,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不是我的血脉……随身灯原理与车灯没太大区别,但是谁又能想到将车灯改变一下,拿在手中呢。博物之学往往就是一个点子的绽放。”
“好吧,太爷爷,但您真要表彰光之巨人和杜克阁下吗?”秘书的语气里依然有些不以为然。
埃尔文摇了摇头,对于自家血脉后代,有点儿失望。
这已经是家族最优秀的第四代人,才会被他选中带在身边,可惜并未得到灵性的眷顾,脑子一般,眼界更是狭隘。
不过终究是自己的种,埃尔文也没办法再苛求,只是语气淡然的说道:“博学塔的宗旨就是为了造福社会底层,从底层推动整个联邦的发展,随身灯做到了这一点,为什么不表彰?”
埃尔文决定的事,身为秘书的埃斯科自然不敢推翻:“那我这就起草一份表彰计划,提交到博学塔常务会议上进行讨论。”
“嗯,起草吧。”埃尔文兴致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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