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第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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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梁州府
第48章 赶山
“北归,你是去梁城府读书的么?”一个肤色小康的女孩奇的望着季晨,开口问道。
女孩十六七岁,身上透露着一股边荒人的豪爽。
季晨一身锦衣青衫,腰间插着一柄用布条缠裹的长条形器物。
他这是书生的常态打扮。
腰间的器物自然被女孩当成是剑,只是很少有像季晨这样,把剑插在腰上。
虽然季晨身上也有一股边荒人的高旷,但他的装束,以及气质,都跟这边荒,以及这支商队格格不入。
镇妖司的黑旗官衣被季晨穿在里面,其一是是镇妖司官衣有防御功效,普通刀剑难伤,其二是不想太显眼。
毕竟镇妖司在普通人眼中那绝对是禁忌一般的存在。
面对女孩好奇的提问,季晨随口回答了一句:“读书,算是吧!”
从枫林镇出来已经是第六日了,季晨碰到了这支商队,这支商队恰好就是梁城府辰甲商会的商队。
辰甲商会也是梁城府最大的商会,商会经常有一些队伍穿行荒原,做一些与荒原雪族之间的贸易。
这种商队一般都有高手随行护卫,许多走单帮的人可以向商队支付一些费用,申请与商队同行,既得到了保护,也不至于形单影只。
尤其是晚上夜宿的时候,人多也可以防备妖魔侵袭。
对于商队来说,跑单帮的并入其中,也能增加额外收入。
这支商队的队伍比较庞大,足足有四五十人,季晨向商队支付了二两银子,得到了随行的机会。
好吧,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认识路。
商队的人只把季晨当成去梁城读书的学子,毕竟新年已过,书学子也迎来了开学季。
此刻商队正在休息,护卫们在生火造饭。
季晨也坐在一堆篝火旁边休息,吃着护卫给过来的肉汤。
“如果我也可以读书就好了!”女孩一脸羡慕。
她叫吕小雨,从小就跟着父亲和哥哥在边荒讨生活,穿行于荒原和梁城之间,因此对读书非常羡慕。
“哼!有个屁用,百无一用是书生!”旁边一个不太和谐的声音响起。
说话的是吕小雨的哥哥,叫吕蒙,看到自己妹妹被一个小白脸勾引,心中很是不爽。
自从这个小白脸来到队伍里,自己妹妹三天两头就围着他转,他感觉这妹妹胳膊肘开始在往外拐了。
“粗鄙的武夫!”吕小雨直接回了哥哥一句。
在她看来,哥哥和父亲就是粗鄙的武夫,整天就知道打架,自己再跟他们混下去,都要变成假小子了。
吕小雨指了指季晨腰间的破军横刀,好奇道:“这是剑么?”
季晨点头,也懒得解释了,基本上大多数人第一次见到破军横刀,都会把它认成是剑。
“你会用剑?”吕小雨更加好奇,她只会用刀,还是很跟着父亲学的五虎断门刀法。
季晨道:“读书人斗剑,这是必修课。”
“哇!……!”吕小雨满脸羡慕。
“花里胡哨的舞剑而已!”吕蒙冷冷的说了一句。
舞剑和用剑根本就是两码事,在他看来,季晨拿着一把剑就是用来装饰的,书生不都这样么。
“小雨,你跟我来,我有话跟你说。”
吕蒙拉起小雨就往一边走去。
“干什么?”
小雨挣扎了一下,没有挣掉,也就随着哥哥拉走了。
走出了百米远的样子,吕蒙才放下小雨的手,沉声道:“那个叫季北归的书生,你别和他走太近,你们不合适?”
“为什么,我的事情不要你管!”
在边荒长大的孩子,性子都比较野,都有着自己的性格,吕小雨从小就跟着父兄跑商行,性格很是外向,她也很早就跟自己的父兄说过,她的终身大事,必须她自己来选择,父兄不得干涉。
父兄也曾答应过她,算是弥补她的愧疚。
吕蒙则继续劝道:“你看看他的那一身衣服,一套衣服就顶我们两个月的生活费,他是豪门子弟,豪门子弟没有一个好东西,你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忘了娘是怎么失踪的了么?”
这一次吕小雨没有反驳吕蒙,她朝着季晨所在的地看了一眼。
“难道你不觉得他很好看么?”
吕蒙:???
合着我讲了半天是白讲了!
两人的对话被季晨一字不漏的听见,隔着一米和隔着一百米对季晨来说并无区别。
休息好了之后,车队继续出发,两个时辰后,在路过一条岔路口时,忽然停了下来。
前方有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驱赶着一群衣衫褴褛的百姓往山里走去。
队伍停止了下来,准备让这群人先过。
“怎么停了?”季晨开口问道。
“碰到神徒仙使赶山了,要让他们先过,否则会有麻烦的。”旁边有护卫解释了一句。
神徒仙使赶山?
季晨还是第一次听说。
最后在吕小雨的解释下,他才明白赶山是什么意思。
所谓赶山,就是把老百姓当牲口一样,赶着去山里投喂妖物。
神徒仙使就是信奉这些妖物的人,定期为妖物赶来食物,相对的,妖物会赐给他他们一些能力。
对于这些神徒仙使者来说,这是仙神的恩赐,也是他们的修行方式。
这种方式比神火教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淡淡的杀意从季晨身上散发出来。吕蒙看了季晨一眼,告诫道:“你最好别乱来,这会连累我们商队的。”
这群衣衫褴褛的百姓有老有小,有男有女,在那几个凶神恶煞的汉子的鞭策下,木讷的前行着,眼中已经没了光。
人群中有一个小女孩,一直偏头盯着商队的众人,眼中有恐惧,害怕,对未知命运的迷茫,以及对生的期望。
或许是在大人的灌输下,她已经知道自己将要面临的命运是什么,是要被妖物吃掉,她没有哭,但眼神中却有着强烈的渴求和期望
她不想死,多么希望商队里的人能出手相救。
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她这个年纪不该承受的东西。
然而商队众人个个垂目,神情冰冷,山中大仙们的事情,谁又敢插手。
第49章 我自横刀向天笑
季晨手扶在腰间的刀上。
于公,身为镇妖司小旗,责任之内,义不容辞。
于私,他始终不能做到太上无情,一个人太过无情就是冷血。
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到手的杀伐点怎能错过,这可是重要的修炼资源。
吕蒙一看季晨的表情就知道要坏事,在边荒跑了这么多年,他见过形形色色的人,一眼就看出这个叫季北归的愣头青要出头了。
他眉头一皱,开口道:“你最好不要冲动,不要只顾眼下痛快。”
“我知道你愤怒,但那又如何,你以为愤怒就可以改变他们的命运?你能救他们这一时间,能救他们一世么?”
“我知道你不满,但你以为你不满就能够让妖魔产生怜悯,忍让我们人类么?”
“要怨就怨他们自己的命该如此,生在了这个时代,在这个边荒之地,妖魔肆虐,官府羸弱,官场上人人都那么虚伪,迂腐,怕死,势力。”
“要怨就怨你们这些读书人想法太多,年少无知到你们以为愤怒就可以改变和影响周围的人,以为读了两本书,明白了一些道理,就以为能够改变这个时代。”
“笑话而已,当众人都随大流的时候,你又何必逆流而上。”
吕蒙的话说的很重,因为他看的很透,或许真的是因为妹妹喜欢这个书生的原因,又或许是不想一个有血性的书生就这么死去。
季晨道:“我曾经和你想法一样,但人总要坚持一些什么,总得有人逆流而上,总得有人负重前行。人生在世,生当活的精彩,死亦死得其所。”
“我乃一匹夫,匹夫之怒,血溅五步,当我拿起刀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一个道理,匹夫之刀只管当下,不问长远!”
季晨抽出腰间的破军横刀,拿在手中。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季晨有感而发,然而当他念完这两句市诗后,仿佛是突破了某种境界,识海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座文宫忽然诞生,恢宏磅礴。体内的浩然正气也因此暴涨。
儒道境界突破了?
季晨有些惊讶,儒道境界的突破完全是在他意料之外的事情。
旁边的吕小雨早就被季晨这番话震撼的说不出话来。
总得有人逆流而上,总得有人负重前行,生当活的精彩,死亦死得其所。
这几句话深深的震撼着她,让她的原本的困惑豁然开朗,她心中更加渴望读书,只有读书才能说得出这种道理,才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尤其是那句诗,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她虽然不明白其中的含义,但且却能感受到那股豪迈与舍我其谁的气魄。
远处,有一辆马车,车帘子被掀开了一角,一道目光顺着掀开的缝隙看向了季晨。
这辆马车也是一个跑单帮的并入商队的,马车里面的人非常神秘,从来没有下过车。
如果此时季晨在马车旁,就会认出来,车里的人就是那天骑天马出现在枫林镇的女子,也是邀请他去看仙宫降临的那个女子。
“总得有人逆流而上,总得有人负重前行,生当活的精彩,死亦死得其所!”
她重复着季晨这句话,嘴角露出一丝笑意。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好诗,千古绝句!”她不停对重复着这句诗,感受着其中无与伦比的豪迈与无比磅礴的气魄。
越读越是震撼。
商队之中不乏有读之人,或者过书的人,全都被季晨这两句诗词震撼住了,这是何等的胸襟和气魄才能做得出这种千古绝句。
就连吕蒙也被震住了,感觉体内有什么东西被唤醒了。
那是血性!
季晨盯着那几个驱赶百姓的汉子,问道:“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其中一个汉子撇了季晨一眼,“这是神仙们的事情,我劝你少管。”
“哦!”季晨点了点头。
下一秒,只听“锵”的一声,一道寒光一闪而逝,那汉子的脖子上就出现了一道血痕。
“噗!”
血如水般喷射,汉子的头颅跌落了下来,目中带着惊愕与不敢置信,无头的尸体轰然砸在了雪地里。
商队的人全都惊呆了,不可思议的看着季晨。
所有人心中都只剩下一个字,完蛋了。
吕蒙则是很惊讶的看着季晨,他根本没有看出清季晨是如何出剑的。
之前季晨说会用剑,他还以为是在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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