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想喝胡辣汤
这个女孩子很好!
至少是一个值得钦佩的人!
两匹马一路狂奔。
一匹空着,另一匹背上坐着两个人。
等到找到阚落棠的白马后,月亮已经悬在了夜幕之上。
夜晚的旷野很冷峻。
月光洒在官道两旁的黍田里。
月光灰败。
黍穗干瘪。
而那匹白马,也躺在路边,发出有气无力的马嘶声。
并没有失血太多。
还活着!
白马周围,守着几个农夫打扮的人,看到赵辞过来,纷纷扬起手中的农具,看起来颇为警戒。
但看到赵辞怀里的人是阚落棠后,又连忙把农具收了起来。
听到马嘶声的瞬间,阚落棠就醒了,挣扎着从马背上跳下来,赶紧给白马检查伤口。
确定一切无碍之后,又给白马补了几颗疗伤的丹药,她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只是眼眶已经红得不成样子了。
为首的农夫赶紧说道:“仙子!今日下午我们忙农活的时候,就看到了您的白马,我们怕伤口崩开,所以没敢挪动它,不过您放心,我们给它喂了很多草料,应该没有大碍了。”
“多谢!”
阚落棠疲惫的脸上挤出了一丝笑意。
旋即转向赵辞:“介绍一下,这位便是为北三郡百姓讨来五千颗练气丹的十殿下。”
一众农夫本来还对赵辞稍有戒备,听到阚落棠这么介绍,连忙感激地向赵辞行礼:“草民拜见殿下!”
赵辞笑着跳下马来:“不必多礼!说来也惭愧,说是替百姓讨来的,结果差点被歹人偷走,幸亏有落棠仙子帮忙,不然麻烦就大了。诸位能帮落棠仙子照顾白马,在下在此谢过了!”
“殿下哪里的话!仙子的忙我们怎能不帮?”
农夫头子看了一眼夜空:“仙子!殿下!今日天色不早了,此地距离郡城颇远,两位看起来也疲累了,如果不嫌弃的话,不妨到我们村子暂住一晚。”
阚落棠想要答复,却又把话咽了下去,目光投向了赵辞。
赵辞想了想,这时辰的确有些晚了,而且还要扛着马回去,阚落棠也处于近乎透支的状态,的确不适合再返回城池。
便点了点头:“那有劳了!”
农夫头子微喜,连忙唤来推车,招呼着众人把白马抬到推车上。
一众农夫连忙围住白马。
“一!”
“二!”
“三!”
“一!”
“二!”
“三!”
白马纹丝不动,反而痛苦地嘶叫了几声。
众人:“……”
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阚落棠连忙说道:“这白马身上有大妖血统,比寻常的马的确要重一些。”
岂止是一些?
即便相同体格,它也要比一般马匹重三成,更何况它体格还要大一些。
已经接近两千斤了。
北三郡的百姓本来就身体孱弱,怎么可能抬得动?
“我来吧!”
赵辞笑了笑,便半弓着身,两个胳膊搂住马身,轻哼了一声便将其抱了起来。
“嘶……”
在场众人无不倒吸了一口凉气。
阚落棠目光之中也不由露出了惊异之色,这世界上能徒手扛马的人不少,但绝大多数都是已经开启肉身神藏之后的,甚至就算开启肉身神藏,也未必能把这匹马扛起来。
可赵辞……
虽说前段时间,她听祝璃说其实赵辞还是挺厉害的。
记得原话是:我老板老猛了,贼有劲儿!
但其实她对这“贼有劲儿”没有什么概念,对赵辞的印象仍停留在以前庸弱的形象上。
结果,抱起白马都一副游刃有余的样子。
如此霸道的力量,怕是二品肉魄都不一定行吧?
莫非以前真在藏拙?
可是为什么呢?
“这白马,挺沉啊!”
赵辞也感觉白马有些压手,连忙稳着放到推车上。
然后……
“咵嚓!”
推车的车板裂开了。
赵辞吓了一跳,又赶紧把白马抱了起来。
众人:“……”
阚落棠赶紧说道:“要不我今晚还是在田里照顾它吧,殿下你跟他们在村子里住。”
“不必!”
赵辞摇了摇头,我要是自己住,指定就回城里了啊,还去村里干什么?
他一用力,直接把白马扛在身上。
“走吧!”
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
众人:“嘶……”
阚落棠:“……”
月光下。
一个挺拔的身影,扛着更巍峨的马躯。
这场景,相当梦幻。
赵辞走了几步,疑惑地回过头:“还愣着干什么?走啊!”
农夫头子:“殿下,您走反了!”
赵辞:“……”
调转方向。
这回对了。
一众农夫推着坏了一半的推车,跟在赵辞身后,一阵窃窃私语。
毕竟人骑马他们见得多了。
马骑人的还是第一次见。
阚落棠骑马跟在后面,已经是无比疲惫,可目光还是落在赵辞的背影上。
她也不知道为何。
这次相见,她感觉赵辞整个人都在发光。
……
村庄离得不远。
本来夜里安安静静,但村民听到落棠仙子过来之后,整个村子都热闹起来了。
有的送吃的。
有的做饭。
有的给阚落棠烧开水。
还差点为阚落棠今晚住在哪里打一架。
还是村长主持了公道,强势说服了众人,落棠仙子今天就住他家。
等一切忙活完,时间已经深夜了。
村长家除了留了一个女儿帮忙照看白马,其他人都去邻居家凑合住了。
阚落棠正在洗澡,村长媳妇给她准备了换洗的衣服。
赵辞则是坐在饭桌前打盹,他现在筋骨有点疼,刚才装逼还是装得有点过头,以一品肉魄的强度,扛马走一段路程自然是没问题,就是筋骨有些遭不住。
若不是用皇极真气护着,这一段路下来至少也得伤筋动骨一百天。
就算有真气护着,现在浑身筋骨也忍不住有些酸疼。
加上忙碌了一天,感觉有些困恹恹的。
正在这时。
“殿下?”
“嗯?”
赵辞猛得睁开眼,看向门外,顿时眼睛一亮。
此刻阚落棠头发正湿漉漉地搭在胸前,漂亮的眸子里也似乎蒙着雾气。
村子里的油灯有些昏暗。
但灯光下的佳人依旧白的晃眼。
虽然只是穿着粗布麻衣,却愈发将清丽明媚的少女感衬托出来了。
她摆脱了委屈的小乞丐模样,又变回了临歌青年倾慕的才女,和北三郡百姓敬仰的仙子。
这才对啊!
赵辞嘴角微微扬起,我不回城里,不就是等着这一幕养眼的么?
别管有没有感情。
先把眼睛洗洗再说。
主要白天阚落棠的形象,差点给他整恐婚了。
有一说一。
经过这一件事,赵辞忽然能get到她的颜了。
这种温婉独立乖乖女的气质,的确很吸引人。
阚落棠脸颊有些发热。
这种目光她曾经感受过不少次,每次都会有抵触的心理。
但这次,她奇怪地没有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