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猪心虾仁
微风从遥远的北郡战场吹来,枯叶飘在白发之上,发鬓飘起遮住了脸上的沟壑。
红衣太监骑马而来,手里拿着一把剑,大声吼道:“李长生!纳命来!”
李长生抬头望了一眼,眸光中透露出冰冷至极的杀气。马匹瞬间失控,高高扬起将太监摔到了地上,随后扭头便跑。
太监摔的那叫一个狗吃屎,左手直接给摔折了。但他没有因此放弃,晃晃悠悠的站起来,捡起地上的剑。
站在李长生面前,来到十步以外,便再也不敢靠近。
他能够确定对方已经力竭,但恐惧始终抑制不住。一旦对上那双平静的眼眸,手就不自觉的颤抖。
“你在害怕什么?”
白发老将的嗓音轻柔,并无传说中那般凶悍。他既不是虎面熊身,也不是龙吟虎啸,只是一个谦和的先生。
至少看起来是如此。
“怕您。”太监双腿在打颤。
“为何?”
李长生微微歪了歪脑袋,嗓音平缓的说道:“我从戎一生,从未屠城,更没有放任手下兵卒烧杀抢掠。我之兵峰未向民,民何以惧?”
当太监的都不过是老百姓,有家底的人是不会进宫当太监的。
“皇上要我来杀您……”太监说道,“您功高震主,以前是天下不太平强敌环视,所以朝廷才留着您。现在太平了,天下容不了您如此了得之人。”
“容不得我?我放下兵权,卸甲归田都容不下我吗?”
李长生有些恍然,低头念叨了几句。此时身后众多禁军已至,他们并未拔刀相向,是走到李长生五十步外排成队列静静地站着。
站军姿,排队列,均是李武曲教的。
禁军统领拽紧拳头,咬紧牙关,内心之纠结仿佛是将自己架在火上烤。
他父亲是从北郡出来的兵,曾经李武曲的部下。他从小就是听着对方的传说长大,现在竟然要处死这位老将军。
但他不能动,因为京城中有自己的妻儿。
终于太监颤抖着双手来到了李长生面前,见对方没有反抗取出了那一壶酒。想着给这位老将军一个体面,不然他这辈子都难安。
“将军请上路吧,您无父无母无妻无子,我会为您守灵三年。”
他双膝跪下,高高的捧起了那毒酒。
就在这时李长生微微抬头,眼里依旧没有任何的恐惧,宛如一汪古井般幽静。
他问道:
“太平本是吾定,且有不许吾见太平之道理?”
平淡的声音,遵循于常理的疑问,就好像在询问杀人是否偿命一般。
落到太监耳中,那股发自内心的惧怕再也抑制不住,毒酒哐当一声摔在了地上。他就如此跪在地上,不知所措看着那双平静的眼眸。
仿佛要受死的是自己。
而身后的禁军身躯无不猛然一震,或嘴巴微张,或眼眶湿润,或拽紧拳头,或心堵难以呼吸。
太平本是将军定,不许将军见太平。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但事实却不见得,王公贵族杀人牢狱之灾都可免,又何谈的杀人偿命?这太平谁都知道是李武曲定的,但他不能见太平。
这个操蛋的世道!滋养恶类,迫害忠良。
它太脏了,容不下将军。
“酒撒了,孩子用剑吧。”
李长生微微呼出一口气,提醒道:“我尚且有一口气,便不会认命。你若拼得我一条命,我无怨无悔。你也是为了你自己,你杀不得我便无法交差。”
说着,他拿起了身旁的断刀,横在身前。连拿刀的力气都要费劲,哪来的一点力气。
可到了这般田地,仍然不失风骨。
太监起身持剑,身后的禁军开始骚动,已经有人不自觉的踏出了一步。哪怕禁军统领不断的呵斥,也压不住他们。
有甚者举起了强弩,对准那太监,可又想到城中的妻儿不敢动手。
“将军您是否记得淮山郡?”太监忽然开口问道,没等李长生回答便自说自话。
“当年胡人入关,淮山郡首当其中。我家阿爸阿母带我逃难,那时正逢大灾朝廷不发粮,我饿得到开始啃阿母之手。眼看便要食血亲,是您带兵强开粮仓赈灾。”
“今日不是您死就是我亡,我若不将您杀了,回宫里就会被掌监给剐了。小子俗名许小宝,今还您一命。”
说罢,太监转起长剑抵在喉结之上,挥手向天便是一条红线。
人割破喉咙必死,但不会立马暴毙。太监颤颤巍巍的坐下,嘴角带着如释负重的浅笑,他已不再恐惧。
原来他畏惧的不是李武曲,而是自己的良心。
半响过后,名为许小宝的残缺之人再也没了声息。李长生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从尸体中站起来,俯下身合上了他的眼睛。
李长生望向了那禁军,目光所及,哗啦一声所有人单膝跪下。
“将军威武!”
禁军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明明这样可能会让一家老小被流放,甚至于砍头。但他们还是跪下了,向这位勇武冠绝天下的将军跪下。
一个人的威望要到何种地步才能使人抛弃性命?或许这也是朝廷容不下他的缘故,他们在害怕,害怕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将,害怕一个手底下没有兵的将军,害怕李武曲。
他才一个人啊,一个无父无母无妻无子的人,你满朝文武到底在怕什么?
可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平定了天下,荡平了王侯。为武朝再续了不知多久的国运,为百姓打出了一个安稳的天下。
李长生背上行囊,戴上斗笠,随手拿了一把刀便继续上路。
“帮我安葬许先生与我的马儿。”
他这一生不占天时地利人和,仿佛全天下都要与自己作对。若不是自己还有些能力,早在京城时便已经死了。
然,行善一世,人和便有了。
第266章 清水在何方
灵台之中,众人看着面前的画面开始分裂出一个个视角。不仅局限于李长生,还给到了其他看似不相干的人身上。
而且事情的走向有些出乎他们的预料,李长生确实跌落谷底了,也确实被高高的摔了下来。但过于顺其自然,不像是有神秘存在从中干涉。
不够惨。
搜魂小组是学过幻术的,他们很清楚如何击溃一个人的内心。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大起大落,落的时候一定要足够的惨烈。
口诀有二,得而复失,求而不得。
可李长生摔得太过于自然,足够的烈,但绝对算不上惨。至少还有人为他死,至少那些军人还认他这个将军,至少天底下人还知道他的好。
要是让他们来,一定会让所有人都背叛李长生,然后将他杀死。
队长突然莫名的向苏元明提问:“为什么不在这个时候杀李长生,难道是要放他回到家乡,知晓真相后才杀吗?如此的话安排这一出,只会让他释怀,不够惨烈。”
“你问我?我怎么知道……”
苏元明内心泛起疑惑,很快便有了答案。自己体内看不见摸不着的神秘存在,仿佛就像手机里的弱人工智能一样。
【移花接木,以现实压人,多做多错少做不错。】
【这是针对李长生的梦境,但也是现实。他的梦只是认为卫平川是李长生,其余的皆为真实如此,方能骗过他。纵使是巅峰时期吾之法也没办法影响千万人,况且还是阴阳两隔,横跨万里之地。】
【浮沉万态事无常,荣辱千端淡默凉。凡俗红尘是天底下最锋利的刀尖,纵使有万般本事,若不得天助,也会落得个粉身碎骨。李长生得状元之位有才而无缘,农家百姓何德何能,寒门不入四品。】
【并非心魔不想,而是李长生人生定天,你所见到的成功不过是一位强者逆天改命。以痴贪嗔影响凡人之掌权者,却影响不了千万凡人,影响不了天下民心。】
苏元明一如既往的将这些记忆说出来,算是解答了搜魂小组的疑问。
并不是神秘存在想让李长生顺风顺水,而是已经无计可施。他几乎做到了凡人的极限,天时地利人和皆不战,可最后却占了民心。
忽然苏元明又开口说道:“技差百步,但仍有最后一击。”
……
皇宫之中,截杀失败的消息很快就传入了皇帝耳中,这位刚刚登基没多久的皇帝勃然大怒。
“废物!一群吃干饭的东西,100人杀不了一个不惑之年的老家伙!一百人杀不了那就一千人,一千不够就1万!派东城三营,急行杀了他!”
皇帝的怒吼声让一众宫女和太监跪下,掌印大监低头不语,也没有遵从皇帝的命令拟定圣旨。只是静静的等待对方发完一腔怒火,以及用暴怒掩盖的恐惧。
他从小就是陛下身边的伴监,很了解这位主子的性格。
太上皇称有高祖之才,为人沉稳,通晓帝王心术。是一位优秀的君王,也正因为优秀所以才容不下李武曲。削藩杀将是自古以来的传统,一个合格的帝王是不会允许有一股不受自己控制的军事力量存在。
飞鸟尽,良弓藏。
如此规律,周而复始自然有其道理。
为了江山稳固,杀一个武功盖世的将军又如何?
大监暗自叹息,其实他是不愿意相信李武曲会造反,毕竟当年太上皇是下过一道托孤生圣旨的。若李武曲想完全可以凭着这道圣旨,直接杀入关中改朝换代。
而他也用这几十年连灭数国来证明自己有改朝换代的能力与威望。
特别是中间还爆发了诸王之乱,北郡虎跃骑直接跑到了京城,距离皇位只有一步之遥。可李武曲没有任何僭越之举,甚至于京城都没进一步。只是平定了诸王后,便连夜拔寨回到了北郡。
至此以后先皇也信任李武曲,全力支持对方进行了数次灭国战争。
可当今皇帝不这么认为,其中或许夹杂着当年太子妃被赐死的原因。但从帝王的角度出发,三朝元老的李武曲是该杀了,至少也要软禁起来。
可惜了,李武曲如果不执意离开京城,事情也不会闹到如此地步。他可以安享晚年,在京城享尽荣华富贵。甚至于以他的体魄,延续香火也不是不可以。
届时又是一个将门。
当桌上的物品全部被摔在地上,皇帝终于控制住的情绪。微微闭眼,呼吸逐渐平缓,再次睁眼时已经恢复平静。
他说道:“大监,朕欲杀李武曲保我江山稳固。可终究李老将军是我武朝栋梁,功劳无数,数次救天下于水火之中。”
为君者江山社稷为重,其余的皆可抛。但皇帝既要江山社稷,又要一个好名声。
于是乎这种事情应当由臣子提出,大监也是个人精,立马领会到了其中的意思。替皇帝背锅是贴身太监的职责,现在正是用到他的时候。
然而大监并没有立马答应下来,而是缓缓的跪下叩首,这一瞬间皇帝看向他的眼神变得异常冰冷。
“陛下,老奴觉得李老将军无造反之心。根据沿路护送的禁军与驿站回报,李老将军并没有返回北郡的意思,而是一路南下。南方多世家豪商,全天下唯独那里没有北郡出来的兵,将军确实是回家。”
大监一言让皇帝面露沉思,禁军可能会假传情报,但驿站与地方衙门不会。再者南方并没有北郡之卒,而他京城有一半都是当年驻北郡的兵卒或后代。
如果李武曲真的没有返回北郡的意思,那他在南方或许比在京城更加安全。
大监见皇帝沉思,不由得加把火继续说道:“让禁军去杀李老将军说不准会被策反,不如交给南方的世家,他们当年可没少在李武曲手上吃亏。刚正无阿者,必引火自焚。”
皇帝紧皱的眉头逐渐舒展开来,故作姿态的说道:“李老将军征战多年,劳苦功高,现在卸甲归田应该享荣华富贵。赏他丝绸两万匹,金十万,送去给他。”
“是。”
大监暗自抹了一把汗,自己也算是免了一身骂名。
……
涛江支流,天河水乡。
金灿灿的稻田连绵不绝,一条船只驶过河道。船家是一个身材枯瘦的老人,手中一根长足搅动着河水,顺流而下,飘出了河口。
渐渐的周围变得宽阔起来,抬头望去可见一座高耸的巨城,码头上大大小小的船只比鱼儿还多,那背担夫像一只只蚂蚁运送着无数粮米,来自五湖四海的珍宝。而这些东西有一半要运往京城,供那里的王公贵族享乐。
小船不走江道,径直的进入天河城中,只见两岸人声鼎沸商铺连绵。
“大侠,大侠,天河城到了?”
船家扭头看向船蓬内的那道身影,他身材壮硕,抱着剑带着斗笠,脑袋微微下垂,仿佛是在睡觉。
他叫了许久,那人终于有了些反应。
“天河?不是天水吗?”
声音带着许多疑惑,不是到错的地方一样。这让船家有些焦急,怕自己送错了地方,没得工钱。
连忙说道:“这是您说的顺着这条河一路往南,到涛江支流最大的出江口,天底下也只有天河城。”
“是吗?”
他摘下了斗笠,露出苍白的发鬓与饱经风霜的面容,望着外边缓缓倒退的闹市。忽然一个将女孩放到肩膀上的男子映入眼帘,非常稀疏平常的一幕,闹市中将孩子放肩膀上。
如此能让孩子不乱跑,也能防止被乞丐拐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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