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中秋月明
各有所好。
应该是分别跟无数人内心的灵魂契合,无论柔情、重金属还是朋克,能打动人的节奏风格多种多样。
没有孰轻孰重,全凭个人喜好。
但大多数爱上摇滚的年轻人,还是酷爱躁、快、重、狠,个个张嘴riff闭嘴solo,天天琢磨点弦和分脑,总之就是怎么装逼怎么来……
玩摇滚的其实大多都是从想装逼开始,但能成器的往往还是对音乐更有敏感天赋的那些人。
荆小强则给所有人展现哪怕是最暴躁最狠辣的重金属摇滚,在他强劲而独特的嘶吼中,都能保持旋律韵味,很多歌手在这种状态下已经破音撕裂声带般沙哑了。
他还是游刃有余!
等到他开始唱起《A place for my head》的时候,全场观众已经有种朝圣般的迷恋!
这首歌前奏的时候,有段轮指的贝斯独奏,非常有催眠效果的那种神秘兮兮,却被暴躁的鼓点炸开之后,就开始疯狂吐词。
换个嘴秃的没准儿会咬了舌头的那么疾风骤雨。
然后又突然跟仿佛内心独白的低语交错起来……
这就是最顶尖的摇滚水准吗?!
哪怕从未听过这几首歌曲,全场听众还是有种仿佛在聆听上帝布道的虔诚!
毕竟还是来自于欧美的文化传承,这种在南丽不太能引起共鸣的形式,到了澳洲就仿佛点燃了火堆!
曹菲站在舞台边,又听得如痴如醉。
特别是那种疯狂嘶吼,换做其他摇滚歌手可能会唱得像个橡皮鸭子被挤出了所有气量那么接近衰竭的昏迷状态,在荆小强这里只有举重若轻的暴力输出。
一层层的推动体腔发音,把歌声一层层推上去。
明明是重金属摇滚,却唱得像是美声交织,观众们才听得要昏迷……
可这就算是到了巅峰吗?
澳洲观众们本来以为是,哪怕后面出场的曹菲唱起《Faded》,他们也非常喜欢的惊叹,这等嗓音跟电声的契合如此完美,他们更喜欢的还是暴躁摇滚。
大多数都是年轻人嘛。
结果这时候杜若兰登台了,按照荆小强给她的建议,穿着黑色小西装加银色细领带的白衬衫,配搭红黑格子的百褶裙、大头靴,烟熏朋克妆……
那首她之前给安市和宾琦埗唱日文版的《Girlfriend》。
从她挎着电吉他跳出来开始,整个现场只稍微顿了下,随之立刻被点燃!
就节奏而言,这首歌非常抓耳,但就歌词内容而言,其实比较口水,实际上没什么营养。
可整首歌,跳得太厉害了!
在九十年代之前,有摇滚女星,但大多都是比较成熟的彪悍风格,有些打扮甚至有金属椎体马甲之类很瘆人的童年噩梦嫌疑。
哪怕欧美娱乐圈一直都有推少女歌星的传统,也主要走甜姐儿路线。
这样青春洋溢却带着摇滚风的火辣少女,绝对罕见。
当然杜若兰的嗓音也在这个年纪的少女歌手中很罕见。
完全按照荆小强的美声习惯强调咬字吐字,再搭配娴熟的换气共鸣,呈现出非常明亮又欢快的唱腔。
要是周晴云在,一定会欣慰这才是美通一体化的优秀成果。
从去年在右岸开始正式走上舞台演唱,荆小强对杜若兰的培育真是慢慢来,可以说去年主要就是培养台风。
初次登台就是右岸十万人围观的校园气场,然后登上东京巨蛋,又在北美跟米高、特蕾莎这些前辈同台打磨。
杜若兰也是从《慢慢喜欢你》之后,才开始摸到那种把演唱跟情感交融起来的登堂入室,再打磨才能逐渐跟上荆小强的演唱机器特点,对歌唱中的感情倾注就像厨师添加调料一样收放自如。
譬如这首欢快的小三之歌,我看上你了,你就乖乖的跟我走,她唱来的技巧比安市强太多,更别说那种娴熟狂放的摇滚少女范儿。
其实她也已经二十二岁了!
染成淡棕色的长发跟烟熏妆容彻底抹去了亚裔特点,就像个摇滚精灵,充满力量感和弹跳味儿的姿态,让全场不由自主的欢呼起来。
应该主要还是打动了全场女性。
原来女人也可以这样唱摇滚。
不在乎旁人眼光,随心随雨的想唱就唱。
男性……无论哪个族裔,看到她这种身材就没有不燃的。
本来就天赋过人,还成天跟着荆小强练健身,真正的前凸后翘,还有一米七的西北妞儿身材,再让她去拍戏,真的很难配男主角。
站在这舞台才是她的光芒所在。
暴躁摇滚、重金属摇滚,初衷不就是装逼装酷吸引异性……嗯,也可能是同性,总之都是为了吸引人。
可在杜若兰这里,有谁不被这样的美好吸引呢?
等到这首歌在全场轰动中完结,一排唱跳女团从喷雾中现身,陪着杜若兰又唱跳一首《Salt》。
本来奔着摇滚来的澳洲青年们还是被节奏明快的女团风吸引到。
杜若兰又悄悄退场,换两支不同人数的女团和一个男团继续唱跳。
最后过渡到陈丹尼演唱,黑仔演唱之后又交还给荆小强,重新刮起摇滚旋风。
整场歌声唱下来,基本上把摇滚常见的风格都囊括了,还从男到女,从单到多都涵盖到。
算是给所有摇滚青年们打了个样。
各位歌星在观众满足又亢奋的叫喊声中退场了,晚上回了酒店荆小强还立刻被曹菲心满意足的拉回去放松交流了,感觉无论她有多少芥蒂情绪,只要听荆小强一唱摇滚就烟消云散的润到心田,满意得很。
可那些扎营在体育场外的摇滚青年们就早早开始排队。
上午十点过,荆小强才带着杜若兰跟黑仔过来当评委老师。
就在昨晚的舞台上,用舞台演出的乐器跟音响,甚至还有卢昆仑带队的后台配乐配器。
走马灯似的一个个乐队上去表演。
荆小强的摇滚近卫军,就这样开始了凝结之路。
第1034章、恭喜你梦想成真
谁能想到呢。
哪怕隔着太平洋,都有追随者浩浩荡荡的跟着荆小强征战四方。
更别提去那个著名的悉尼歌剧院了。
上回荆小强和白莲婷在附近看色克斯用品博览会,这次他就怂恿潘云燕带着大家去看周围琳琅满目的各种博物馆、植物园以及华人非常多的渔港海鲜市场。
过两天还建议杜若兰也去,她赚了钱当大姐头请大家体验嘛。
多带大家去体验下那些高端项目,就像当初他带着大家横穿北美一样。
哪怕主要人手在歌舞剧团那边,没来澳洲,从后勤、表演到剧场管理专业,还是尽可能的塞了十多个沪戏、军艺的师生。
尽可能让大家得到走出国门,体验更多生活,更有助于放松这种国内外双轨制的变革。
杜若兰欣然同意,觉得自己在延续荆小强的责任,能帮他分担承担就是种最长情的陪伴。
实在是荆小强自己没法露面,因为这几天媒体集中报道,口罩墨镜都遮不住他的体型。
还得每天像教皇接见信徒一样,坐在体育场当吉祥物评委。
接受四面八方的摇滚青年的朝拜。
场面还很壮观,因为初夏嘛,澳洲人民特别喜欢晒太阳,台上流水般的快速表演展示,台下草坪上居然白花花的躺了一片又一片的白妹。
各种仰俯躺姿火辣动人……
潘云燕都怀疑:“你是不是故意把我们支开好勾搭人?”
在荆小强白眼中,杜若兰哈哈哈的把闺蜜拖走。
曹菲却眼热的留下来,荆小强又怀疑她是想看澳洲帅哥唱摇滚,气得曹菲差点踹他。
坂井也留下来,很认真的拿报名表,协助黑仔一个个做记录做批注。
荆小强又调侃她是不是想找男朋友,社恐妹笑眯眯:“还有两年,我就能跟罗桑、明莱姐一起写歌唱歌,当然要先准备学会点工作能力,不然以后你们不要我怎么办?”
曹菲还得荆小强翻译揶揄,才能反唇相讥:“哎哎哎,你只要不要他就行了!”
坂井只笑着不动声色的对荆小强:“艾琳和理蕙都没有明莱姐适合你,只有明莱姐才不会什么都管着你。”
荆小强差点脱口而出你不也是姐姐吗,但当着曹菲撩小姐姐也太赤鸡了。
而且这么认真又有才华的妞儿,千万不要耽误了人家,忍住嘴。
周围到处都是比基尼妞儿,荆小强只好看台上。
坂井好像看出来他的自控力,只笑笑也专心投入考评。
澳洲帅哥真的多,可能这里远离各种欧亚美洲大陆,少了肤色族裔的交融,却没少欧美国家往这里混杂的概率,白人之间的混血,特别是体型偏北欧的那种高大威猛帅小伙儿特别多。
荆小强都跟曹菲偷偷点评起来,明明想多跟自己男人厮混下的曹菲还是嘿嘿嘿的忍不住好色。
本来很快,一支乐队上台只唱一段自己认为最拿手最经典的歌曲,原创跟翻唱都无所谓。
当然原创肯定会暗暗加分,坂井跟黑仔都对这种乐队会另眼相看。
除了极个别唱腔很有特点,歌曲旋律特别棒的会示意唱完整,绝大多数都是两三分钟划过。
所有乐队都不会当面点评,摇滚青年们已经觉得是非同凡响的体验,在摇滚偶像的舞台上,面对下面数千摇滚爱好者演唱,已经是他们从未有过的尝试。
何况还有不少游客溜达着上看台听这些大多乱七八糟不成调的演唱。
很有感觉。
然后就在接近中午的时候,荆小强正在琢磨今天点什么来吃,这两天中午都是故意安排周围披萨店、料理店给送餐过来,同凡是报名表演的乐队一起吃,最多花个几万美元,却能让摇滚青年们格外觉得被尊重,气氛非常好。
忽然发现排着登台的乐队那边有点骚动,黑仔都在拿对讲机问总管后台边的卢昆仑是不是吩咐注意点了。
曹菲仗着人高脖子长,探头看了两眼:“有帅哥!嘻嘻……”
她也在体会这种荆小强是真不大男子主义的平等。
荆小强嗯:“凑近了去看啊,喜欢就看个饱。”
曹菲还观察他是不是讽刺,但又纳闷也不是帅到无以复加的那种,不至于那边的摇滚青年的还那么喧哗。
言谈间,那支乐队就上台了,主唱是个卷发络腮胡的硬朗帅哥,上台亮相的又引得全场小欢呼了下……
荆小强和曹菲更楞,没有帅到惊天动地啊,侧头一问,旁边的澳洲青年如奉珍宝的介绍:“罗斯·库劳啊,他今年刚拍了部动作片,很不错!”
啊?
荆小强掉头使劲定睛观察下,卧槽,真的是罗斯·库劳!
那个几年后凭借《角斗士》拿下奥斯卡影帝,从此踏进好莱坞一线男星行列的罗斯库劳!
嗯,那也是荆小强刚到花旗,转悠在好莱坞还想继续做电影从业者期间的千禧年左右,最炙手可热的男明星、最顶级的史诗级大片!
哦,配乐还是豪斯·蒂姆做的呢。
所以今儿中午吃牛排吧……
电影明星们就这么爱摇滚吗?
还一个个的这么人菜瘾大。
跟奇努里维斯的乐队差不多,就荒腔走板瞎几把唱……
曹菲都嫌弃:“长得这么有男人味,唱的是什么玩意儿啊。”
荆小强哈哈哈,他俩的演唱天赋确实把这种审美标准都拉得极高了。
包括曹菲自己现在对普通摇滚乐队的歌声都无法入耳。
荆小强这种极有爆发力和精准咬字的唱腔,哪里是普通野路子摇滚主唱能比得上。
但借着中午开始源源不断送进来的牛排、披萨、可乐敞开供应,荆小强也终于跟罗斯库劳见上面。
不过还没来得及说话,荆小强的注意力又迅速偏移到罗斯库劳的一个同伴身上,刚才没有上台,现在却满脸笑容的站在其中。
蹭饭都能蹭出另一种帅气。
如果说罗斯库劳是那种充满雄性魅力的男人气概,这个男人就是小鲜肉,但又不是亚洲后来审美那种阴柔,阳光大男孩的茶色眼眸迷死个人。
曹菲得了荆小强手肘轻轻一碰,就噢哟真的帅!
她更喜欢这款俊俏小郎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