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 第365章

作者:中秋月明

荆小强还专门为此去买了个单反相机。

大光圈的人像镜头,很适合随时捏一张记录下美丽的倩影。

潘云燕那就有样学样的拉着单独逛商店。

也没少拍照,还教育了兰欣欣不要来打岔,要当个可爱的醒目仔。

因为杜若兰要求陪着去书店,荆小强也陪得乐淘淘。

还给杜若兰讲了《电子情书》这部发生在这个小书店的热门电影故事。

汤姆汉克斯跟梅格瑞恩主演,当时票房相当不错。

这家林肯中心不远处的小书店,就是曾经的电影外景地,也是荆小强撩刚来薪乡的舞蹈员必备战场。

舞蹈演员几乎都是文艺女青年,欧洲姑娘特别吃这套浪漫打卡的劲儿。

很快就到酒店去趁热打卡抒发下情怀。

当然现在讲,就是书信联络的笔友。

92年别说聊天软件,网友见面,连电邮都要94年才正式在欧美市场成为热门时髦科技。

而国内差不多要到电影拍摄上映的98年左右,才体会到互联网科技。

所以在杜若兰听得悠然神往的时候。

荆小强忽然反应过来来,为什么不拍这部电影呢?

实际上这个98年讲述网友见面的新潮桥段电影,也是脱胎于四十年代的笔友见面电影,自己把两部电影捏把捏把的合成一个故事拍了。

杜若兰还帮他谋划:“安宁和乔恩演?”

乔恩演完西城剧院的最后一场,就立刻返回西海岸,他的家在华人最多的旧金山,收拾好东西搬沪海去。

马上就先开拍和兰玲的《情归沪海》。

所以荆小强摇头:“乔恩最近三部电影,这个频率已经太高,而且这种混脸熟的浪漫爱情片,也不适合安宁,嗯,陈丹尼和罗莉演就很合适!”

杜若兰都敢调侃他了:“我听见你说陈,还以为要请陈港姐来演呢。”

荆小强就事论事:“她太美艳了,演不出小书店老板可怜巴巴的感觉,这种爱情片是故意给满世界的普通女观众代入感谈恋爱的。”

杜若兰哦:“那我到时候也去代入下,你陪我去看。”

荆小强叹气:“你都普通了,别人还怎么活,你如果想演这个电影……我另外想个电影给你演……”

杜若兰也学他叹气:“我说了,一直陪着你演舞台剧就是我最大的意义,仔细想想你眼睛真的毒,当初开学时候一眼看罗莉,后来看安宁,都看得那么准,我和死狐狸都是花瓶。”

荆小强连忙捏两张赞叹:“你就是太美了,留在舞台上吧。”

杜若兰满意的低头看看,四月的薪乡,崭新的棒球运动衣加百褶裙黑丝袜的穿着,在花旗都时尚前卫,更别提国内了:“你觉得美,那就好。”

荆小强悄悄在内心说,把羊赶走就好。

当然,这个没有数码相机的年代,优点就是姑娘不会马上要求看成片。

那种不允许不漂亮照片留存的坏习惯,一点都不浪漫。

杜若兰明显就是个比潘云燕更文艺更浪漫的,荆小强也乐得带她去帝国大厦之类的地方挨着打卡。

不过回头遇见布莱克,邀请荆小强跟他去布鲁克林玩,他就谁也不带了。

不光因为那边是黑人区,罪案爆发率一直很高,更是九十年代出了名的对亚裔充满敌意。

南丽人,就是在这一役打出了名声,也彻底打离了布鲁克林。

顺带让一贯忍气吞声的华裔也备受歧视。

荆小强也是这些日子待下来,才逐渐咂摸出现在的薪乡,实际上跟上一世他十年后抵达的薪乡,有很大差别。

起码曼哈顿、百老汇这片儿街区,现在还充满了跟东京歌舞伎町差不多的涩情场所。

几年后的市长才彻底清理这片迎合旅游产业,变成了全世界熟悉的样子。

也就是说连欧美文化的中心,薪乡这样的地方都不是一蹴而就的永远美好,也是在不停进化或者衰落。

为什么还非要用顽固的眼光看待自己的祖国呢。

反正这年头,到处充斥着的都是我们多么浮躁粗鲁、急功近利、拥挤喧嚣,人家这啥啥都好。

他就想去看看这时候的布鲁克林又是什么样。

还能不能遇见什么老朋友。

可俩小姑娘心照不宣的你半天我半天,留点中午给汪茜,现在才下午四五点,不愿分开,早就听说那是薪乡南区,也是最大的区,带我们去看看呗。

荆小强对美女其实一直没抵抗力。

心理上把这俩当小孩子,其实他们仨都是同龄岁数。

主要还是对布莱克很放心,想想问他要了支CZ75揣后腰上,一起坐上那辆破旧的雪佛兰轿车,风驰电掣的避开晚高峰钻到布鲁克林。

昨天演完了西城剧院,迈克尔找荆小强约定,只要他搞定剧院继承权,就第一时间安排团队到沪海去演出,全力支持沪海歌舞剧院的发展。

毕竟大都会的价位、档次都是沪海承担起来很吃力的,从林肯中心搞钱还差不多,请那边演出太浪费。

西城剧院才是以后的友好单位。

所以荆小强也答应会尽量帮忙从大都会歌剧院拉资源过来。

布莱克在卖包包之余就是标准的薪乡嘻哈兄弟打扮,白色紧身背心,戴着头巾、墨镜、金链子,一身腱子肉跟饶舌一样的叽哩哇啦,主要是他吹嘘了自己认识报纸上到处都有的罗伯特·KING。

所以他的兄弟让他把音乐天才邀请过去玩。

言谈间,外面已经接二连三窜过两三部招摇的越野、皮卡,车窗上挂着招摇的黑人弟兄,对这边吹口哨打招呼。

布莱克也探头炫耀,还呼叫着指自己旁边。

然后就越来越多的车前呼后拥包围跟随。

争先恐后的故意滑过副驾驶对这边热情挥手。

荆小强摸了摸后腰硌着的CZ75,觉得基本可以摘掉了。

上一世他就跟这些大兄弟关系挺好。

俩小姑娘在后座相互挤靠,好奇的观察外面仿佛换了个地方,曼哈顿那边摩天大楼参差不齐,挤得跟狼牙棒似的,这里忽然就变得老旧宽敞很多,全是她们在中西部内陆地区看到的上百年历史老楼。

最主要是曼哈顿那边锐利难缠、活力拼劲的气氛,到这边突然就懒散起来。

那种花旗常见的四五层老建筑楼下,台阶边,都坐着三三两两闲散的年轻黑人。

闻声不是跟着发动汽车追上来,就是在路边结队叫喊。

其实跟百老汇就隔着一座桥的距离,没多远,但布莱克去的不是荆小强熟悉的以前那片篮球场聚集地,而是到湾边码头公园,人头攒动的在玩音乐!

对嘛,上一世的荆小强从来没有音乐细胞,前女友们也大多是舞蹈专业,也就从未参与到过黑兄弟的音乐天地来。

这就彻底安全了。

音乐的世界,荆小强觉得自己就是神。

呃,不过这时候布鲁克林区的神仙也不是一般的多!

94年是整个花旗黑人音乐的爆发点。

之前大多黑人音乐都最多只是在乡村爵士、抒情摇滚、说唱等门类丰富发展,但没有到席卷市场,形成主流的态势。

就在那一年,吹牛老爹、亚瑟小子、JAY-Z这些黑人歌手如雨后春笋般爆发涌现。

所以这会儿的布鲁克林,随便一堆音乐人、制作人、歌手扎堆,都是龙蛇混杂,什么都有可能。

荆小强从破旧的轿车车窗直接爬出去,这种很布鲁克林的方式,得了外面一大片欢呼!

绝大部分黑人,少量白人,极少数拉美裔的场面下,不停有人过来跟他握手。

然后所有人又惊奇的看到,荆小强用他们熟悉的那些黑人兄弟握手抱臂手势接触击掌。

完全不像个外人,又迎来更多喝彩声。

这还没唱呢。

气氛就好成这样,对他的认同感也无比强烈。

等看到他左右手搂着两个亚洲小妞儿,在一片欢呼中登上黑色幕布的音乐舞台。

所有人都开始期待。

荆小强简单的给乐队沟通下,只留下了鼓手。

就抓过一支贝斯挎上,然后站到键盘旁边,先弹旋律,在人声开始的时候换成贝斯……

还是那首摇滚经典的《What I've Done》!

杜若兰更勤奋,她现在能拿着民谣吉他跟着弹奏,但上不得台面,还是和潘云燕一起站在人家的和声位,一起负责吟唱和声。

愣是把这首原本充满暴躁气息的音乐,镀上一层圣洁的味道。

主要还是荆小强自己的歌声没有愤怒。

而且他那种略带嘶哑的烟熏口味,不可能嘶吼。

太游刃有余了!

全场吃惊,然后仿佛被点燃一样,跟着兴奋不已,狂呼迎接这么充满了花旗味儿的歌曲!

好几个原本在前排的墨镜黑哥,都踊跃上台,跟随伴奏!

更让整个现场狂热!

只是场边有个粗壮的花臂黑大汉,吃惊的观察下,带着好几个人挤过来!

第448章、挡过抢的交情

林肯公园的摇滚歌曲,极富穿透力。

嘶吼中却不见狂乱。

而荆小强唱来,就是游刃有余。

甚至原本高潮部分应该狂躁的吼叫都没有,就是拿捏得死死的沙哑唱腔,充满了磁性和韵味。

整个岸边码头小公园都兴奋成啥了,成片的黑胳膊举起来跟着吼叫。

实在是荆小强娴熟的带上点布鲁克林腔调,再来点吊爆的嘻哈饶舌动态,他可是连花手、埃及手都能跳得那么娴熟的职业歌舞剧选手。

这点动作还不是手到擒来。

特别是俩姑娘也在台边和声位,跟着他的动作一起举手比划。

她俩一个丰腴宽臀,一个细腰垂柳,在黑色幕布衬托下,穿什么都跟仙女儿似的。

随着节奏轻轻摇摆,手上比划。

充满了妖娆的圣洁。

简直就是在向布鲁克林的艺术品位致敬。

现场观众更把荆小强当自己人了。

所以前排的布鲁克林音乐扛把子们,充分意识到罗伯特·KING并不是高高在上的古典音乐范儿,对他们能产生巨大的价值。

一窜身就起来了。

在荆小强的心目中,华人勤劳但自私,拉美裔拖沓贪玩,非裔身体素质运动天赋、节奏天赋爆棚可智商欠费,欧美……就当惯了大爷放不下长工的身子了。

但这是民族性的大概风格,每个人又是独立具备性格的。

偌大个布鲁克林区,这么多非裔中间,出点聪明人是很正常的。

这一拨儿还有两三年才开始集体爆发的非裔歌手,其实是搞懂了欧美流行乐坛的玩法,开始有样学样的自己搞。

以嘻哈、说唱这些更街头化的音乐形式,颠覆之前的摇滚市场。

差不多就是后来移动互联网时期的小视频颠覆网文阅读一样,没有孰优孰劣,纯粹是接受认知度门槛更低,配合欧美社会贫富差距拉大以后,底层人数越来越多,文化越来越低的巨大基数。

这帮出身独贩,普遍有帮派枪战经历的古惑仔,居然摇身一变成了痞子巨星。

唱片、周边、时尚产业样样都做得飞起。

大金链子炫富,兄弟情,各种嗨的生活场景引来底层各种羡慕追随。

荆小强就恰恰在他们完全搞懂玩法前,这个黎明前的黑暗时期,很偶然的过来展现了一把。

一个最不受重视的黄皮肤亚裔,怎么靠唱功跟艺术品位拿下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