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隐语者
醒来后,夏阎真看了一下任务信息。
身份安排和是否是对抗杀戮或者合作场景,在真正进入任务中才会出现。
提亚马特和欢乐酒店那次一样,处在封印状态。
有需要的时候,再把它放出来。
是否封印从者,和梦之使徒出现的地方有关,一些场景(不是整个任务世界),提亚马特这头龙就不会直接出现,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算是神之梦境的怜悯。
没有场景提示。
意味着这次的任务,并不是合作或者对抗杀戮场景。
只有夏阎真一个人的任务——大概。
经历了上次任务,大家认为,不同的梦之使徒(队伍)出现在同一个任务世界,但非合作也非对抗,彼此间相隔甚远,王不见王的情况,并非完全不可能。
“灵顿,格兰场的巡警。”
安排的身份以及相关信息,对梦之使徒很有帮助。
夏阎真仔细看过去,导致弄清楚了所处地方的不少情况。
他处在一个被叫做灵顿的城市,整体背景是蒸汽时代——
“大蒸汽时代”。
蒸汽时代并没有过度到电气时代,而是在这条路上奔驰得更远。
各种黑大粗,打着铆钉的钢铁怪物,又或者是精巧无比的机械造物是个世界独特的风景线。
名为灵顿的城市,是英韦尔这个国家的中心。
在进入到蒸汽时代后,不断向外扩张,仿若它就是英韦尔这个国家,是唯一。
城市中,高耸的烟囱终日排放着灰白色的烟气。
天空中永远笼罩着厚实的云层。
一周七天的时间,三天阴天,三天下雨,还有一天被浓雾所笼罩。
湿冷是灵顿的特色。
风衣、帽子、手仗、雨伞,几乎成为了人们出行的标配——买得起这些的人们。
在灵顿,可以欣赏最精彩的歌舞表演,品尝最美味的美食,享受最豪华的房子。
这里聚集了英韦尔最高贵的贵族——国王陛下,最富有的商人,最有才华的艺术家,以及最悲惨的穷人,还有最疯狂的暴徒、犯罪分子!
最好的时代,最坏的时代。
最好的城市,最坏的城市。
这就是灵顿。
而夏阎真的身份,蒙斯特·夏,是灵顿的警署——格兰场的一位巡警。
巡警是格兰场最底层的警员,日常工作就是在外巡逻。
不分白天昼夜,没有法定的节假日——到了灵顿的各种节日,是巡警最忙最累的时候。
蒙斯特·夏的工作,是巡警中的“夜巡”。
每天白天休息,晚上6点钟到第二天早上6点,十二个小时是工作时间。
格兰场最“悲惨”的职位是巡警。
巡警中最悲惨的,就是夜巡了。
原因无它,容易受伤,容易死亡。
到了黑夜,这座巨大的城市陷入到黑暗中,像是一只危险的巨兽,随时都有可能将人吞噬。
每天早上,下城区、贫民区的臭水沟或者某个阴暗的角落中。
总会有人因为发现尸体而发出尖叫。
这座城市无时无刻不在死人,而在夜晚,因为杀戮死去的人更多。
包括巡警也不例外。
唯一能够庆幸的一点,就是巡警不需要前往灵顿的“贫民区”进行夜巡。
至少会安全那么一点。
只要,不遇到那些疯子连环杀手就好。
眼下,灵顿就有一个“声名大噪”、“炙手可热”的连环杀手——开膛手杰克。
这个称呼来自《灵顿旧事》这一报纸。
虽然名为“旧事”,但发的都是新闻。
杰克是大众化的名字,就好像正国的张伟一样普通,没什么特殊含义。
开膛手是他的犯罪手法。
被称为灵顿史上最危险的罪犯。
原因不是因为他杀人多,或者手法粗暴。
从开膛手杰克“出道”到现在,排除一些模仿犯,他总共杀了7个人。
这个数量,不多。
真不多。
在灵顿历史上的杀人狂魔中,甚至都算不上号。
灵顿历史上,杀人最多的疯子罪犯,是一对开旅店的夫妇。因为职业便利,死在他们手上的人,确定的就有八十二人。
加上不确定的,恐怕超过百人。
当然,官方说辞更加夸张,超过两百人——显然是把一些悬案直接扣在头赏了。
旅店地下室还有“刑房”,手法可比开膛残忍多了。
第二位是一个医生,最后被抓到,死在他手中的人,足有五十多个。
七个人?还不上两位数。
只是开个膛?
和历史上那些狂魔相比,根本就是弟中弟。
开膛手杰克之所以能如此“声名大噪”,在于“质量”,而不是数量。
旅店夫妇的旅店,开在“贫民区”和“中城区”的边界。
死在他们手中的,都是那些来灵顿,想要谋求新生活的外乡人。
在灵顿,没有人认识他们。
那位医生更是贫民区的“赤脚医生”,贫民的死亡,就和灵顿的雨一样,让人习以为常。
而开膛手杰克所杀的人,是中城区的中产阶级,上城区的富人乃至贵族。
一个富人的性命,抵得上上百个贫民。
而一个贵族的性命,上千个贫民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
有贵族死了。
这位开膛手杰克,怎么能不“炙手可热”?
带来最直接的结果,最能影响到蒙斯特·夏的,就是格兰场很急,急坏了。
第三百六十六章 惊马
贵族老爷们生气,格兰场就很急。
格兰场很急,下面的底层人员就要忙得天昏地暗。
而对蒙斯特·夏来说,意外地不算一件坏事。
格兰场最底层的巡警分为日巡、夜巡,夜巡普遍比日巡惨,而在夜巡中又分三六九等。
灵顿乃是一座大城市,被分为上城区、中城区、下城区、贫民区四个区。
这四区并非是正儿八经的规划,而是人们口中的习惯称呼。
对于很多人来说,不知灵顿正儿八经有几区,但肯定知道上中下贫四个区。
巡逻的区域,当然有所划分。
最好的巡逻区域是中城区。
比起上城区,中城区“天高皇帝远”,不必每天战战兢兢,生怕不小心冲撞了什么大人物。
有钱又没那么有钱的人很多,油水也足。
上城区治安最好(在开膛手出现之前),极少出现违法犯罪分子,但那些大人物们,在没有危险的时候,他们本身就是危险。
稍有不慎,都不知道怎么冲撞了他们,最后下场凄凉。
上城区巡逻,压力很大,外快和灰色收入为零。
当然,也有往上爬的机会,所以也会有巡警愿意去。
而下城区到贫民区,那就是所有巡警都不愿意的工作区域了。
伤亡率高,帮派横行,穷人榨不出油水,帮派成员凶神恶煞,各种亡命徒、犯罪分子出没。
表面上,巡警的巡逻区域囊括整个灵顿。
实际上,贫民区的晚上,夜巡只会在下城区和贫民区之间的区域稍微晃一晃。
绝对不会真正深入到贫民区。
下城区人的死活还有人管,贫民区人的死亡,真的是从大人物到那些麻木的贫民自己,都不在乎。
格兰场是治安总部,在上城区。
在真正划分的灵顿行政区,各有分局。
蒙斯特·夏就隶属于白教堂区的白教堂局。
他的巡逻区域,是下城区和贫民区交接的某块区域——白教堂区有一半属于下城区,一半可以算到贫民区。
是非常糟糕的工作地点。
即使从正常的两人加到三人一块巡逻也算不上很安全。
但,随着开膛手杰克的横空出世,贵族大人物震怒。
上城区定然要加强防备。
就连蒙斯特也被调动到上城区进行夜巡。
对下城区的夜巡们来说,能到上城区夜巡,自然是一件好事。
只是这蒙斯特也很倒霉。
昨夜在上城区巡逻之时,有辆马车失控,他去拦截不成,自己摔了一跤昏死过去。
也不知道后续如何。
看了一下天色,已经接近傍晚了,夏阎真打算先遵从一下身份安排,前往格兰场报道。
因为是躺在自家床上醒来的,放在印记印记空间中的黑暗之囚也没自动穿上。
夏阎真起床后,穿上了巡警的制服。
一套深蓝色的制服,腰间有腰带,但不是佩在裤子上的,而是佩在外套上,用来塞警棍。
穿的鞋子是到小腿的棕色长靴,裤子塞在靴子里,不怕积水,方便行动。
还有一套“警用工具”要戴好。
分别是有点像安全帽,但后面要长一些,软皮革堪堪到背部的头盔,下摆到大腿根的短雨披,以及一根黑色的T型棍。
棍子里面是金属,外面包裹着一层橡胶。
看似柔软,砸在人身上的滋味绝对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