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七洞
一切都完成之后,他才松懈了一直紧绷着的身体,长长的吐了口气。
“咣当。”
汉默冲进了宿舍,直奔吉米的床铺。
“怎么了?受伤了?”
他关切的看着吉米,掩盖不住的伤痕也让他怒火中烧。
“谁干的?”
吉米看着关切的汉默,尽力让自己表现的开心点,他扯开了自己的嘴角,
“没事,就是两个小混混,我没多大关系,就是被打了几下,别担心。”
汉默也是一个老牛仔了,他看着吉米时不时抽动的嘴角和带着青筋的额头,就知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我看看你的伤。”汉默扶起吉米,然后掀开了他的衣服。
“嘶~”
入眼可见的痕迹,吉米的肚子上一块块的伤疤,每一个都已经都充满了黑紫色。
看起来恐怖极了。
汉默充满了怒气,眼前这个伤,绝对不是吉米口中的普通混混,一般混混抢钱不成,动手也不会下这么大的狠手,毕竟抢劫是一回事,打这么严重是奔着打死去的。
“我带你去医院吧?”汉默扶着吉米,他的脸上满是严肃的问着吉米的意见。
“我好很多了,不用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吉米拒绝了汉默的提议,他现在本来就拮据,还要想办法凑钱,然后摆脱威廉两人的纠缠,可不想在这方面再花一笔钱。
汉默看了看吉米,见他神色坚决,又仔细的观察了下伤痕,发现这些伤处虽然看起来恐怖异常,有着淤血,但是大部分都是皮肉伤,所以也没那么坚持了。
他走回自己的床位,从背包里拿出来一瓶药膏,扔给了吉米。
“来,擦擦,这是我们一直在用的,对于这种淤青挺好用的。”
对于牛仔们来说,平时被牛撞到,马踢到也是正常的事情,所以他们一般都备着有自己试验出来,好用的药膏,毕竟不能每一次这种情况都去医院,这些药膏能够加快恢复,疗效很不错的。
吉米看了看这种包装方式很随意的药膏,脸上写满了迟疑,毕竟这外表到处都透露出不靠谱的样子。
“臭小子,别不信,用了这个,你明天身体就不痛了,三四天就完全恢复了,很珍贵的,我就这么一瓶,自己都不舍得用很多。”
汉默走了过来,拿过了吉米手上的药膏,打开,一阵刺鼻的味道传了过来。
他从里面挖了一点,然后放在手掌心里揉开,然后贴住吉米的伤口。
“嘶~你可千万要轻点。”
刚一贴上去,吉米就下意识的往后靠了一下,然后抽着冷气对着汉默说着。
“啊~”
汉默笑着不做声,然后手里的动作不停,用自己的身体箍住吉米的身体,让他不能随意的动弹,然后对着伤处揉搓着。
吉米被这忽然的疼痛的龇牙咧嘴的喊着,惨叫声传了很远。
“咬牙,坚持住,这要揉进肉里才能好的快。”
吉米知道汉默是不会伤害自己的,所以惨叫声立刻就变成了闷哼,他倒在床上,歪头咬住了一边的被子。
“好了。”
经过几分钟的揉搓,在吉米快要痛的昏过去的时候,汉默松开了自己的手。
吉米感觉自己的伤处现在火辣辣的,但是疼痛感真的消减很多。
“咦~这个真的挺好的,这个像发油一样的东西是哪里买的?”
他望着自己手里的药膏,上面写着他不认识的方块字。
“来,我悄悄告诉你,这个啊。”
汉默的神情中充满了神秘,吉米也下意识把把自己的身体靠近他,竖起耳朵听着。
“我以前有一个中国同事,他告诉我的,这个叫红花油,是中国很有历史的名药。”
红花油三个字是用正确的腔调说出来的,再看一边的吉米,也是一副见识到了的神情,还自己暗自的读了几遍,确认自己记住了这个拗口的发音。
211 李斯科的套路(感谢蓝世玉的打赏)
大卫第二天也发现了吉米身上狰狞的伤痕,再三追问,无果之后,他只能多给吉米几天假期,让他养好身体再工作。
李斯科也听说了这个事情,不过消息传了几遍,已经变了质,他只知道吉米买东西在超市门口被混混抢劫了,因为没有抢到钱,所以被狠狠地揍了一顿。
事情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过去了,吉米最近是心急如焚,他推脱了大卫安排给他的采购工作,躲在牧场里不肯出去。
大卫也只当吉米因为上次的事情,心里有了阴影,把采购的工作转给了欧内金。
“汉默,”
吉米出了宿舍,他现在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坐在宿舍里把自己的积蓄一遍遍的拿出来数,可是离他心里的目标还是差的太远。
吉米混迹在威廉他们的群体不少时间,所以很清楚他的套路,借的钱,要按照五倍的预算还款,尽管他的积蓄因为他省吃俭用已经有了不少,还能从大卫手里预支一点工资,可是离目标还是很遥远。
“有没有什么来钱快的方法?”
汉默吹了吹手上的木屑,自己的雕刻已经有了些许样子,看得出来,是一个威武的骑士,接下来只需要精修出神情,就完美了。
听到吉米的问话,他抬起头撇了他一眼。
“牛仔挣钱的方法就是赌博,打牌,还有牛仔竞技。不过以你现在的水平,过去参加也只是送门票钱。”
看着吉米失望的神情,他好像有些不忍心,顿了顿,然后又说出了一句。
“你需要多少?我可以借给你。”
吉米本来因为上一个消息而低下的头,惊喜的昂了起来,不过很快就恢复了神情平静。
“不,我不能借你的钱。”
“为什么?”这次轮到汉默惊讶了,他饶有兴趣的停下了手中的工作,盯着吉米的眼睛,等待着回答。
“我不能借孩子和老人的钱,这不合道德。”
吉米的脸上满是真挚。
“臭小子,你是嫌我老了?你还没我能干呢。”
汉默笑骂了一句,然后摇了摇头,继续拿起刻刀,雕琢着自己未完成的作品,毕竟他已经开口了,还是要给这个小伙子一点自尊心的。
“你碰到什么麻烦了?可以跟我说说。”
吉米欲言又止,他想要告诉眼前这个一直关心着他的人,但是他内心的自尊心还是压下了,他认为自己已经是个成年人了,自己可以把这个事情解决,同时也不想把这些麻烦带给牧场。
“没什么,我能搞定。”
吉米努力让自己的脸上漏出笑容。
汉默看着眼前坚强倔强的吉米,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和吉米一样。
他站起身,清理了下自己身上的木屑,然后拍了拍吉米的肩膀。
“那好吧,我这个老年人要麻烦你这个棒小伙,帮我清扫一下这里,我要回去养养我的老骨头。”
说完,走进了宿舍,留下了错愕和哭笑不得的吉米。
李斯科在自己的书房里,看着手机,痴痴的笑着。
无疑,又是在跟张黎聊着短信,这段时间这种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了,搞得女佣们已经见怪不怪了,神情镇定的走进来,然后把李斯科已经见底的茶水,换成刚弄好的温热。
然后悄无声息的走出屋子,关上了门,而在这期间,发花痴的李斯科一直没有注意到。
李斯科聊了一会,张黎要去上课了,只能依依不舍的告别,然后盯着桌子上的时钟,度日如年。
他这期间不是没有想过要去找张黎,但是又怕自己太过于黏糊,给张黎带来困扰,所以一直压抑着自己的情绪。
忽然,电话铃声响起,李斯科惊讶的从趴着的状态,变成了坐立,等看清楚来电的名字,又恢复了。
他懒洋洋的趴着,语气也是没什么精神。
“嗨,师兄。”
没错,来电的是自己的师兄哈斯,他的语气一如既往的爽朗和洪亮。
“嘿,李,怎么回事?你是在休息么?好像刚睡醒。”
“没有,我只是没什么精神,”
“哦!这样啊,是这么一回事,你上次好像给丹佛大学的校长承诺过,说你会去他们大学做一次演讲,但是后面就一直没有答复了,他们的校长也有些等急了,所以托我去问问。”
哈斯听李斯科的声音,只是有些没精神,所以直截了当的绕过了一贯的寒暄,直奔主题。
“什么演讲?不去,我不喜欢演讲。”
李斯科的注意力并没有集中,他一听到演讲,就直接开口拒绝了。
“这样么?那好吧,我去回绝他。”
哈斯也没有多想,他知道自己的师弟一向是不太喜欢这种活动的,只是自己碍不过人情,开口询问一下,得到答复也准备回复别人。
“等等,”李斯科好像想起来什么似的。
“你刚刚是说丹佛大学?”
李斯科的语气也不复刚才的虚弱,而且还不由自主的提高了音量。
“没错啊,是丹佛大学,你知道的,我们家是他们学校的校董,所以我不好拒绝。”
哈斯回答道。
“这样啊,师兄,我是答应了丹佛大学,我跟他们校长有过约定,只是我最近太忙了,所以给忘了,你直接回复他,我愿意去,时间就定在明天吧。”
李斯科注意的掩饰着自己的狂喜,然后让自己语气坦然的回答着。
“明天?”哈斯下意识的看了眼时间,然后有些惊愕。
“这也太赶了吧,他们根本来不及收拾演讲厅。”
“没办法,师兄,我后天还有些别的事情,后面再有时间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所以我只能挑明天,不过没有演讲厅怕什么,我们是去给学生一点人生的经验,这是学识的交流,跟环境无关。”
李斯科对自己的这段话在心里点了个赞,然后又有些羞愧于自己的厚颜无耻。
“嗯~你说的对,那我就回复校长了,稍后他们会发邮件告知你具体的演讲流程,你今天想一下明天的主题。”
哈斯虽然觉得有些怪异,但是也没有听出什么端倪,他语重心长的安排着李斯科,生怕他明天准备不充分,闹出什么糗事。
212.演讲准备
“放心吧,师兄,我也是演讲过几次的。”
李斯科拍着自己的胸膛,做着保证。
挂完电话,李斯科惊喜的在原地蹦了起来。
他高兴的原因一是因为可以有理由去丹佛大学看自己的女朋友了,二是自己内心的小虚荣。
虽然张黎知道李斯科是一个作家,也知道好像很有名气,但是一直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男人嘛,都是想要在自己女朋友面前表现的很出色,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李斯科几乎能够想象到,张黎看见在演讲台上的自己,那错愕和惊喜,夹杂着崇拜的神情。
至于张黎会不会去看?李斯科一点都不担心这个问题,张黎学习的是戏剧专业,这个专业和文学有很深的牵扯,甚至是文学的一部分,所以就算张黎不去,也会被导师当成必做事项来检查的。
很快,丹佛大学的外联部就给李斯科的邮箱里发来了邮件,这里面排列好了明天的主要流程,看得出来做的很仓促,但是李斯科还是能从里面感受到浓浓的慎重。
“十点开始,演讲,中午休息在丹佛大学用餐,有校长和文学院院长陪同,下午回答学生问题,然后给粉丝签名,最后结束。”
李斯科看着整个流程,满意的点点了头,同时把自己的要求发了过去,上面特别标注了,演讲之前不要透漏自己的信息,上面写的理由是,想看看有多少人对于文学抱着喜欢的心情去听课。
丹佛大学的外联部虽然很纳闷,这个理由有些奇葩,但是还是接受了,只是当成李斯科的小怪癖,来丹佛大学演讲过的成功人士不少,比这更夸张的他们也见过,比如,有个数学家来演讲,要求所有来参加的人都穿着睡衣,理由是这能让他比较放松。
还有什么要在讲台上摆一个马桶,他想坐在马桶上演讲,要求所有人都穿一样颜色的鞋子,这是他的幸运色,诸如此类的,李斯科这种还算是一般的怪癖。
当然,他们永远都想不到,李斯科这么做,只是为了让明天女朋友的惊讶更多一点。
做完了这一切,他歪在自己的椅子上面,脑袋放松,索引着脑海中的出名文学家演讲稿,虽然去演讲不是他的本意,他更多的是想趁机在女朋友面前装个比,但是答应了下来,就不能给别的来参加演讲,希望有些启示的同学失望而归。
他喜欢做事情全力的尽善尽美。
仔细斟酌了一下,他很快有了腹稿,这次他把自己的地位放的很低,内容也主要是和同学探讨一些文学的特性,还有一些文学带给自己的影响,以此来达到自己在外人面前,表现出的亲民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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