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女频修仙小说中的炮灰 第241章

作者:梦里几度寒秋

方晋宇微微点头,这个双马尾如此配合,虽然是在他意料之中,但真的如此,还是令他大感满意。

当即,他便帮忙参悟起了对方所修之道。

合道境前,他不敢碰其他合道境所创之法,毕竟其中有对方的道痕在,别说参悟,就是翻阅,都会受到影响,但今时自然是不同往日。

他是完美化神,证道后自然是完美道痕,毫无疑问是他更胜一筹!

方晋宇先是用了一年时间,弥补了对方所修之道,然后又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回小仙域的合道殿中,炼了一炉夺天地造化的丹药,补全了这个双马尾自身的亏损。

最后的气运问题,由青芙友情赞助的两件伪仙宝解决,也不知道这个小丫头是从哪里弄来的,而且都刚好和这个双马尾所修之道契合。

能和所修之道契合,一件伪仙宝所能爆发出来的威能,可是远超自身属性契合后所能爆发出来的。

然后这个双马尾开始证道了。

一如方晋宇所料的,那方天地早不爽阎我判很久了,所以哪怕这个双马尾所修的道,和阎我判相同,但在其证道时,给予的依旧是正常证道难度。

因此,尽管历经波折,却也证道成功了。

不过,由于这一个世界的合道之位,还被阎我判占据着,是以这个双马尾只能算是半个合道境。

“恭喜道友!”

方晋宇笑着道贺一声,然后便起身告辞。

那个双马尾倒也没有相送。

因为本就是互相利用。

“娘亲,你废了那么多心思,然后就这样走了呀?”

“这是因为结局已定,阎我判必胜,而且还会因为发现了自己所修之道的缺陷,而感到狂喜……”

“那然后呢?”

“自然是乐极生悲了。”方晋宇淡淡的说道,光杀人,可不够,诛心才够!

第363章、论迹不论心

合道境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若拿凡人生活相比,就是实现了财富自由的人,毕竟修士到了合道境,在界海中,完全可以说,是无法被真正杀死了。

虽然仙域有杀死合道境之法,甚至可以说极为容易,但那终究在仙域。

那可是存在仙王的地方!

绝天地通后,合道境眼下就是这界海中的一个个无冕之王,能分强弱,但谁也无法真正干掉对方。

哪怕是在黑暗之地,也是如此。

固然有紧张无比的师徒关系,但是当师父的,有几个不留一手?

而且还是在这种前提下!

因此,哪怕时不时有当弟子的,亦或者后世子孙,妄图送自家师祖下去,让自己登临那个位置,但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成功的。

即便是有险些成功的,也会被黑暗之地中的“仙”给送下去。

这些“仙”都不是真正的仙,而是一些修炼到了合道七层的人物!毕竟合道后期,历来有“近仙者”这个说法,是以在这黑暗之地,便借“仙”之名,来作为对这一类人物的尊称。

而这些黑暗之地的合道七层人物之所以如此,除了彰显自身的威风外,便是想要以此来聚拢气运。

方晋宇昔日遭遇过的,那自号无尊之人,借助劫运仙宝所弄出来的“劫运组织”,跟这黑暗之地的“仙”的这一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而这等被称之为“仙”的人物,在黑暗之地,一共有七尊,因此对外号称“谢往界七世仙”!

谢往界,等同于谢世之意。

但区别在于,这里是在指代一个世界,而不是在指人。

因此,“谢往界七世仙”这六个字连起来的意思,便是在指——世界归眠之地的七大不世仙!

可谓是逼格拉满。

毕竟,当一个修士不用再担心自身陨落,以及寿元枯竭的问题后,所注重的,自然就是自己的脸面问题了。

不过在这一日,以往颇有些高高在上的谢往界七世仙,却是在同一时刻,不约而同地变了脸色!

因为在他们的感知中,有一处黑暗之地的地域中,此时竟然出现了两股合道境的气息,并且还在争夺同一个天地之位!

“居然有人瞒过我等,证道成功了!”

对此,这谢往界七世仙自然不会陌生,因为这算是黑暗之地的一大特色了。若是换了界海中的其他地方,可见不到这样一幕。

毕竟,界海中若是有合道境的弟子要证道了,那么那位合道境绝对会帮忙在界海中找一处没有合道境的界域,然后亲自送对方过去证道。

这是因为同修一种大道,两人在证道后,可以做到最大限度的互相扶持!

即便没有师徒情分在,都是最合适的盟友。

更何况,当其中一方陨落了,另一方可以借助两人同修的那一种大道,帮助对方快速归来!

至于像当年侗浒界域那样的情形,只能说是太倒霉了,有古兽恰好游荡路过。

又或者说,是被什么人盯上了才这么倒霉。

因为古兽在界海虽然存在不少,但是真的很难遇到,并且没有古兽会喜欢停留在一个大界附近。

而侗浒界域可是“千域”大界的一部分!

“咦?是玄成道友的那个弟子?”

谢往界七世仙将各自的目光注视过去,然后便纷纷认了出来。

不过这一声玄成道友,却不是在称呼阎我判。

因为那是阎我判师尊的名号!

玄成道人!

当然,这个名头可能不太响亮,但玄成道人还有另一个名头,绝对够响亮——界海十凶之一!

以一己之力,造就了界海中大半“界鬼”。

也是界海十凶中,最有希望名录天碑谪仙,入主九山九海的人物之一。

“与玄成道友那个弟子争夺天地之位的,是他的弟子的吧?”

“此人名号阎我判,我听玄成道友说起过他这弟子的修行天赋,那是连番赞叹,称有问道仙境之姿!说是走出了他从未设想过的道路。”

“相较于玄成道友的弟子,我更好奇他的那个徒孙!”

“确实,能够瞒过我等证道,若非阎我判道友及时归来,再给万载时光,没准就能取代阎我判。不过可惜的是,他终究是要失败……”

谢往界七世仙在讨论间,就已经定下了这一场师徒之争的结局。

因为他们都在玄成道人的那个弟子阎我判身上,感受到了一股仙宝的气息。

对此他们亦是不陌生。

那曾经是玄成道人的成名仙宝,后来玄成道人为了炼制自己的仙宝,以及摆脱这件仙宝的影响,让自己更进一步,就将那件仙宝给了阎我判!

黑色大旗此时迎风招展,仙宝威能无限升华,猎猎作响间,便代表着审判道果之力落下。

这便是阎我判的道法!

吾之言语,皆可为天地判决!

原本也是无往不利,与人交手道争,纵使不敌,也只是败于道行!但自几百年前,遇到某个古怪的小丫头后,就开始了他的倒霉历程,接连三次被打崩不说,尤其是这第三次,他更是被对方给直接打入了轮回。

他的“道”败得是一败涂地!

毫无反手之力!

若非他转世前告知了他的师尊,得到了他师父的帮助,不成的话,他是没办法不足百年时间,便转世归来!

然而,他这一回来,就发现出现了意外!

那个遭他算计,以至于再也无望证道的那个弟子,竟然已经成功证道了!而且还在和他争夺天地之位。

这让阎我判自然是惊怒无比!

“你我师徒一场,吾亦并非无情之辈,原本还想留你一命,但事已至此,吾也只能送你入轮回了!”

阎我判冷声说道,他的神情此时略有些复杂。

为人师,自己的弟子能够证道,他自然是要为之高兴的。

但可惜的是,这里是黑暗之地!

他也已经成为了黑暗之地的合道者!

他与他的弟子,两人之间,注定只能存在一个。

但还好,现在天时地利都在他,因为对方还没占据这一地的合道之位,仅仅只是证道了!而只是这样,是算不得真正的合道境的。

因为不具备合道境那种近乎于不死不灭的特性。

“师父,你若是不入黑暗之地,该有多好!”

那个双马尾长叹一口气,然后便取出了两件伪仙宝。

一件呈现书籍状,一件作刀笔模样,虽然都只是玉清阶的伪仙宝,但因为极为契合他所修之道,是以这两件伪仙宝的威能,可以算是无限扩大了。

伪仙宝,在化神境手里要契合其属性,而在合道境手里,就要契合其所修之道了。一旦契合,原本威能看起来只是比法宝强出些许而已的伪仙宝,瞬间就能爆发出百倍乃至万倍的可怖威能!

这也是伪仙宝最为特殊之处。

可以是化神境的拿手宝物,也可以是合道境的称手兵器。

不过,伪仙宝和仙宝的差距终究是太大了,更何况这两件伪仙宝都还不具备太清之韵!

因此,那个双马尾瞬间被重创。

但明明取得了优势,阎我判看到这两件伪仙宝,脸色却是一下子变得难看无比,目光简直就是要喷出火来一般:“这两件伪仙宝怎么会在你这里!”

因为那是他辛辛苦苦为自己准备的!

虽然仙宝威能极大,但对道行的消耗也大。

别看他仅仅只是摇动手中仙宝,便叫已经证道的双马尾受到了道伤,但他的道行,也随之一下子去了一成多。

是以,无论手里有没有仙宝,那一位合道境都会找上几件契合自己所修之道的伪仙宝,用作日常手段。

毕竟伪仙宝对于道行的消耗甚少。

但那个双马尾却是并不回答,与阎我判相同,但又不完全相同的道痕随之弥漫,然后只听他高声说道:“师父,你常言,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作恶,虽恶不罚。但我不久前恰好遇到一个人,他告诉我——无论为善作恶,都是论迹!而不是论心!”

一颗道果高悬!

那是这个双马尾的道果!

但最终,还是这个双马尾的道行差了阎我判太多,再加上道行方面的不足,下一秒他就被黑色大旗扫中。

一瞬间,形体碎裂,元神破碎。

这是即将陨落!

双马尾张了张嘴,似乎还想说话,但最终却是一个字没出口,片片破碎,随风而散。

竟是直接形神俱灭了!

“论迹不论心?”

阎我判脸色狂变,他隐隐抓到了如何弥补自身道缺的关键,但下一秒,阎我判的脸上,便只剩下了阴沉。

因为解决自己所修之道问题的唯一办法,刚被他给亲手毁了。

虽然他知道了“论迹不论心”这一句话是其中核心,但怎么做到论迹不论心,又如何弥补道缺,却是无法从这么一句话中参悟出来的!

“吾该早点想到的,这逆徒能证道,定是在这道上,有了前所未有的大突破!”阎我判的心情,一时间可谓是糟糕到了极点,哪怕是合道境的修为,都不能为其压制分毫。

高阶修士,平日里淡然从容,好似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但实际上,只是没有遇到令他们格外在意之物罢了。

阎我判是这样。

那谢往界七世仙亦是如此。

之前,他们因为那个双马尾的证道成功,而感到万分震惊,但此时随着阎我判将其击杀,这七位合道七层的界海顶级修士,便又恢复了以往一贯高高在上的姿态。

“好了,已经尘埃落定。”

“抢夺天地之位证道,又怎么可能成功呢?纵使能侥幸证道,那也不过是猴子称大王罢了。”

“真是可怜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