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综大枭雄 第594章

作者:焰火璀璨

众所周知,大学联赛才是纯粹的,不包含任何杂质的热血体育,而且也禁止参加大学赛事的运动员接受任何形式的报酬。

总结一下就是不准许大学赛事运动员拿一分钱。

商业的水太深,你们学生把握不住,交给大学来把握。

NCAA为例,含泪赚每年赚取11亿美金……

什么叫纯粹篮球啊!

“每年我们在转播费上的投入就是8亿美元,还要建设新的转播线路,节目策划,人员配备等等,所以……”

“你这意思,这15亿给你,还不够?”肖恩嘴角都在抽抽。

你们这他妈的是烧钱啊,是真烧!

“应该,大概,可能,差不多够吧。”切尔宁说的一点底气都没有,“理论上来说,体育台每年能带来大量的收入呢。”

呵,肖恩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特么但凡说的有点底气我都不会笑话你。

不过,切尔宁是真没把握。

专门的体育有线收费频道,这事儿在美国电视市场上还是第一次。

之前都是免费的公共频道进行全美直播,但能直播的场次很少,专业的收费体育频道都是地方性质的小频道。

不过,肖恩多少还是有信心的,毕竟,他记得后来2016年的时候,NBA签署的转播合同是9年240亿美元。

这种涨幅速度是爆炸性的,这就代表体育台确实赚钱,赚很多,不然转播合同不会疯涨。

所以,肖恩能说什么,只能是给钱了……

只是,手里又特么没钱了,该死的!

想到NBA逐渐爆涨的收入,肖恩就又想起了自己想收购纽约尼克斯的事,只是这钱从哪里来?

想到收购收购NBA球队,肖恩就想到保罗·艾伦这位新交的好鸡友,这家伙也是个狂热的体育迷。

所以收购纽约尼克斯加上麦迪逊花园广场的话要多少钱?

妈惹法克!

不知道自己现在跟沈弼说,从肖恩银行调集十个亿过来,沈弼会不会打死自己?

一时间,肖恩神情有些恍惚,这让旁边切尔宁心里有些没底,啥意思,给不给钱啊!

好半晌,等肖恩回过神来,才发现切尔宁跟个小勾勾一样的眼巴巴看着自己,那眼神让肖恩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行了,行了,钱回头就给你。”肖恩有些无语地说道。

“好的,老板,那我没事了。”切尔宁顿时放心地笑了出来。

肖恩来了,钱就来了!

打发走要钱的切尔宁,肖恩一个人枯坐在原地,眯着眼,一手把玩着旁边的……

想着,想着,肖恩狠狠捏了一下,旁边响起一声似痛似爽的嘤咛……

自己堂堂老板,难道还要考虑下属什么心情吗?

什么狗屁沈弼,区区老朽,挥手灭之!

钱是什么?

钱是王八蛋!

花了咱再赚!

尼克斯我收定了,耶稣也拦不住!

想到就做,肖恩一个电话就给多兰打了过去。

……

“你要买下尼克斯?”多兰一脸懵逼地看着肖恩,没想到肖恩见面第一句话是这个。

“是,我喜欢NBA,纽约又距离我很近。”肖恩揽着多兰的脖子,“怎么样,卖给我!”

“不是……”詹姆斯·多兰嘴角都在抽抽,“你这,太突然了。”

“有什么突然的,你就说卖不卖就完了!”肖恩一副不耐烦的样子。

“我……”詹姆斯·多兰一脸纠结地说道:“第一,这事儿我做不了主,要我爸爸说的算,第二,我们家并没有尼克斯的全部所有权。”

肖恩眼睛顿时就是一亮地看着多兰,“外面还有多少股份?”

“呃……10%。”多兰撇过头说道。

肖恩脸顿时黑了,那点股份你拿出来说个屁啊。

不过经过多兰这么一提醒,肖恩才想起来,多兰家族拿下尼克斯全部所有权的时候是97年,当时经过一番股权交易,最后还补了3000万美元出去。

不过很多媒体报道中就变成了多兰家族3000万买下尼克斯了……前世一度让肖恩信了,后来在知道巴斯家族在1979年斥资6700万才买下湖人球队所有权的时候才知道被骗了!

“那就问问你爹啊,多少钱愿意卖!”肖恩用胳膊肘捅了捅多兰。

“非要买?”

“非要买!”

“很贵!”多兰试探道。

“有钱!”肖恩嘴一撅,一脸的满不在乎。

“行吧,我问问。”多兰耸耸肩,现在的多兰还是个花花公子,还不是那个尼克斯老板。

两天后……

当多兰来到鹿岛跟肖恩说价格的时候,肖恩整个人都傻了。

“不是,多少钱?”肖恩感觉自己听错了,抬手掏了掏耳朵,又再次问道。

“8亿!”多兰再次重复一遍。

“你疯了还是我疯了!”肖恩对着多兰大喊道:“我不是傻子,好吗,今年刚刚经过交易的波特兰开拓者才7000万!”

“大哥,你也说了,那是波特兰,波特兰玉米地,那在缅因州!”多兰摊了摊手,一脸无辜地说道:“这里是纽约,是全球第一大城市,那是纽约尼克斯,是全美最好的篮球队!”

“我们两次拿到总冠军,麦迪逊是篮球麦加,是圣地!”

“最好的球队是凯尔特人和洛杉矶湖人!”肖恩翻了个白眼。

“巴斯家族十年买下湖人的时候就7000万了,再说,他们绝对不会卖掉湖人的,他们所有投资都在体育项目上,波士顿财团也不会准许凯尔特人被其他人买走!”多兰耸耸肩,在商业谈判上,别提什么关系。

虽然多兰现在是个纨绔,但,基本素质可一点都不差。

“那特么也太贵了,是开拓者的十二倍,湖人十年市值能涨这么多吗!”肖恩狠狠一拍额头,“该死的!”

“公牛便宜,3年前的时候1600万就卖掉了。”多兰耸了耸肩,一脸羡慕地说道:“那家伙赚到了,他们选了个厉害的,乔丹那小子打的真不错,现在公牛价值起码翻了3倍!”

“你也别冲我喊啊,这是我父亲的决定,再说,本来也没想过卖掉球队啊。”多兰小声嘀咕道:“你非要买,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的。”

肖恩坐在那里揉了揉脑门。

之前他估计,尼克斯价值3亿就最多了,万万没想到啊。

8亿!

真他妈的是一个吉利的数字。

肖恩怀疑,去掉洛杉矶湖人,纽约尼克斯,凯尔特人三队,其他所有NBA球队加起来值不值8个亿!

他有种干脆换个球队买算了,比如公牛,乔丹还是个新人,一个亿绝对能从杰里手里砸下来,只是,肖恩根本就不可能住在芝加哥那个鬼地方。

或者是砸湖人?

好吧,湖人估计也不会便宜多少,巴斯家族够买湖人的时候湖人正在低谷期,购买后9年5夺总冠军,市值疯涨……

可以预见,为来是金融时代,金融控制世界,所以,肖恩的主要居住地肯定在纽约这个世界第一大金融中心了。

再说,洛克菲勒根基也在纽约,他未来必然要执掌洛克菲勒。

至于大卫老头……

那不过是给我自己打工的老头罢了!!

那么,8亿购买尼克斯亏不亏?

从投资的角度肯定亏,8亿,现在肖恩干点什么,未来价值都远超尼克斯,几倍,十几倍的。

但要说亏的话……肖恩皱眉考虑了半天,好像也不亏。

毕竟,算起来,他却的不是用来投资的钱,而是投资什么东西!

浦东的地现在还很便宜,但肖恩能去大规模收购吗?

显然不能,东方政府又不傻……

上次在京城买下一座王府已经是底线了。

去东边大规模开发地产什么的,不说肖恩有没有兴趣,东边也不会同意的。

开放市场的目的是用市场换技术,而不是给你捞钱,大地产公司几乎没有外资。

当然,原则上并不禁止,实际上外资只有港资,新鸿基、长江、会德丰、恒基、恒隆、新世界之类。

不过,肖恩倒是可以通过亚洲投资银行,通过东南亚华人去沾沾光。

其他的很多大赚的投资,要么是时机不对,要么是根本就没资格沾手。

投资市场缺的从来都不是资金,缺的是有价值的项目,资金什么的,银行可太有了……

毕竟是一万块钱可以当成十万百万花的地方。

就像是肖恩之前投资给微软和甲骨文的钱,因为结算银行改成了肖恩银行,最终绝大部分还是要在银行内部流通,其实根本就没花出去。

当然,前提是别投资失败,失败了还是要算损失的。

掏了掏耳朵,肖恩一狠心一跺脚,妈的,老子辛辛苦苦抢了那么多钱,还他妈的不能为自己的爱好花点钱了?

花点,哪怕……

这些年辛辛苦苦抢的钱都他妈的给手下那帮人投资了,说起享受的,除了一个鹿岛,一个空中宫殿外什么都没。

肖恩越想越觉得憋屈,猛地站起身来,瞪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多兰,吓的多兰一哆嗦,“你干嘛,不关我事啊,你不满意你去揍我爸,是他要叫这么报的价格,不是我!”

肖恩:“……”

好一个父慈子孝,太孝了。

“给我告诉你爹,8亿,我同意了,我不跟他砍价,不过必须把剩下的乱七八糟的股权都搞定,我要一个完完整整的尼克斯,另外,让他帮我搞定海湾西方工业公司的马丁·戴维斯,我要一起买下麦迪逊花园广场的所有权,包括地皮!”

“我肖恩可不会用别人的球馆!”肖恩说的咬牙切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吃人呢。

肖恩怎么可能真的愿意单纯当冤大头就为了拿下尼克斯,他是看中了麦迪逊花园的地皮了。

顺便说一句,三菱地产收购洛克菲勒中心,收购的是大厦产权和经营权,而不是地皮,地皮比大厦贵多了……

肖恩银行已经进入全美金融机构前百,更进一步已经是板上钉钉,那么建设一个全球总部就是必需的,是一种实力的体现,就像是老板的车。

之前打算通过唐人街的华人帮会拿下一块地,到现在还在慢慢积攒中,很慢。

这事儿也没办法,全球金融重心在纽约,纽约重心在曼哈顿,地就是这么稀缺。

麦迪逊花园广场的所有权几次易主,每次搬家,都会在原址上盖一座摩天大厦,肖恩看中这个了。

在纽约曼哈顿开发地产有不赚钱的吗?

真不赚钱为什么要搬家三次?

别人搬得?我肖恩搬不得?

再说,洛克菲勒在纽约开发的地产可不少,不说大名鼎鼎的洛克菲勒中心,包括世贸大厦兴建方纽约新泽西州港务局背后的投资人也是洛克菲勒家族。

现在,麦迪逊花园在海湾西方工业公司手中,同时,马丁·戴维斯还是派拉蒙的母公司。

肖恩当然认识马丁·戴维斯,大家见过几次面,只是,想从对方手里买下麦迪逊的所有权是要消耗人情的。

老多兰从他身上大赚一笔,这事儿当然是交给老多兰负责。

人情债什么的最是难还了。

多兰很是震惊地看着肖恩,一脸的不可思议,“不是,你还真答应啊?”

“疯了吧,8个亿,干点什么不好?”多兰一脸纠结地看着肖恩,“你真决定了?我为你感到不值!”

肖恩暗暗翻了个白眼,多兰这人可交,特么是真朋友!

是真的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那种,除了脑子不太好之外,没什么缺点了……

上一篇:机械炼金术士

下一篇:长生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