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懒洋洋本懒
林毅并没有跟安澜说,何纾婕有了的事情,也没必要说。
假如安澜知道了,也肯定知道是谁的,她这么聪明一女的怎么可能说不往这方面想。
何烨本来订的是五月份跟孟初露结婚,最后推迟到了十月份。
所以何纾婕肯定是要参加完了何烨的婚礼,见证过后才会离开,前往纽约。
到时候,他也会跟着去一段时间再回来。
安澜好奇道:“何烨结婚,我需要给份子钱吗?”
毕竟,她跟何纾婕比较熟。
林毅摇了摇头:“看你自己,你想去就去吃个饭,不想去就别去,你也不是那种爱凑热闹的人。”
“谁说的?”
“不是吗?”
安澜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在这个话题上继续下去。
某种意义上而言,父母都没有林毅懂她,毕竟两人知根知底在一起这么久了。
“我确实不会去参加,但是看在我跟何纾婕认识,还是同事的份上,我会给个红包,就像你当初给杨妙彤一样,你跟杨妙彤不也不熟么。”
“我跟她好歹算是朋友,她生完孩子还没缓过来?”
话题又引到了杨妙彤身上,以前那个整天跟他和安澜喝酒吃烧烤的女生,都已经是孩子的母亲了。
生了个男孩,可把钟逸父母给高兴坏了。
“还在家里养着呢。”
“这样,我正好有空,晚上吃饭顺路去看一下她吧。”
“去她家里?”
“是啊。”
林毅点了点头:“合适吗?”
“没有什么不合适的,那我也买点水果过去吧,虽然我去过了,我提前跟他打个招呼,不如去她家里吃饭。”
“行。”
林毅点了点头,也不是没去过。
于是安澜拿出手机,给杨妙彤打了个电话。
听说林毅要过去看她,杨妙彤咋咋呼呼的,让父母准备晚餐,钟逸提前下班。
安澜挂断电话:“不知道的,还你以为你是她老公呢?”
“她巴不得吧?”
林毅说道。
安澜若有所思,冷不丁道:“还真是。”
杨妙彤跟钟逸的结婚,主要还是在大学恋情毁于一旦后,也算是破罐子破摔,死马当活马医,听了家里人安排的相亲。
要说她真有多喜欢钟逸,那肯定是不可能的。
当初安澜都觉得,她多少有点赌气的成分在里面的。
首先年龄差距放在那里,其次就是杨妙彤还年轻,大学刚毕业没多久。
虽然不能否认她老公钟逸也非常的优秀,家里也有钱,条件各方面都找不出问题,可比她大学那个男朋友强的不止一星半点。
所以,某种意义上而言也是正确的选择。
唯独让她惊讶的是,没想到这么顺利奉子成婚了。
“好了,换个话题吧,我知道我很优秀,但也不用一直说,更不用一直拿我跟别的男人比。”
林毅也调侃了一句。
安澜秋眸瞅了眼他的脸皮,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厚,不过该说不说这是事实呢。
论优秀,林毅的优秀是无可否认的。
甚至年青一代中,几乎没有人能跟他的光彩相提并论。
抛开感情不谈,你能不承认他的优秀吗?
当然不行,因为这是公认的事实。
所以他自己不要脸的说一句优秀,也无可厚非,就是从他自己嘴里说出来有点奇怪,还有点自恋。
“美团外卖现在招募的骑手越来越多,培训一场接一场,如果可以的话,让副厂那边单子停一停,赶一赶服装的事情。”
自己工厂按照自己的要求来搞服装,省了成本和代工等等等等。
所以说美团服装并不需要什么资金,哪怕骑手再多。
因为服装产业,它本身就是一个汇报虚高的产业。
像市面上能卖到上百的体恤,可能进价只要十几二十,但是如果打上品牌的标签呢,价格还能翻一翻,有的人买,衣服永远是刚需。
特别是一些名品效应的,卖的更火爆。
人家那么多广告费砸下去,牌子的商业价值就值那么多。
安澜抬起头,道:“好,这件事情你已经催过不下两次了,别再说第三次了,听的我都烦了,放心,我已经跟副厂那边说了。”
厂里的单子很多已经完成,销往各大城市了。
每天都有很多快递的车进进出出,还有的是海运销往海外的。
虽然手里还欠着很多订单,但是忙里偷闲加工一下自家公司的服装还是有时间的。
何况那服装又简单用料金灿灿的,跟黄马褂似的。
蔡怡都不知道怎么吐槽:“那黄马褂……统一服装是你的意见?”
“怎么了,不显眼吗?”
“你不觉得太鲜艳了点吗?”
林毅饶有兴致的问道:“黄袍加身,餐餐大鱼大肉相伴,你觉得这个主题广告怎么样?”
蔡怡一愣,忍不住说道:“挺有趣。”
“是吧,这样招募骑手是不是很有趣?”
“嗯。”
“生活嘛,就是要多姿多彩,你说是吧,学姐?”
安澜皱眉看了他一眼。
可能是她看林毅每次都会戴上有色眼镜,有些成语从他嘴里脱口而出,总感觉不是很正经。
就像他说的多姿多彩……
但是安澜也没去说穿,因为她可不想给林毅变本加厉的机会。
这个男的,玩的花儿。
“你一直坐在我办公室里,你真的没事干吗?”
林毅笑着说道:“你知道我最近多累吗?”
“你不是一直在玩吗?”
安澜一针见血。
林毅挑眉,感觉聊不下去了:“谁说我一直在玩,你看不到而已,就像你的努力,别人也看不到。”
“马屁拍的不错。”
安澜继续低头工作,联系其他地方。
林毅起身离开,轻轻关上办公室门,学姐的业务能力见长啊。
全公司都在忙,好像就他很闲。
现在去上课,不是很想去。
林毅掏出抽屉里,苏可念的笔记本,翻看了一会笔记。
那娟秀的自己,就像她的人一样,秀外慧中。
过目不忘,还真是一件令人羡慕的事情。
林毅想过他真的看什么都能记住,并且不会忘记,未来知识会不会占满脑子的储存量。
是他知识不够,不太理解这方面。
专业不对口,但有时候就是会胡思乱想,也就闲着的时候思考思考人生。
毕竟人除了忙碌也得偶尔发发呆,放松放松。
半小时后,将笔记合上。
林毅现在对学习没那么想法,只要过及格线拿到毕业证书就行,话说现在学校可能也不会允许他无法毕业。
他现在好歹是南大的脸,怎么能无法毕业呢。
三好学生的名头,马上金佳豪会长的职务也会移交给他,算是送给他的履历,虽然他不太会去管理学生会就是了,到时候让新任副会长来管理即可。
看完笔记,林毅又干起了老本行‘搬运工’。
小说还是要搬的,版权几千万呢,要是运营运营按照现在的趋势,上亿也不是没可能啊。
该说不说,比商业风险小还无成本。
唯一付出的就是时间和那微小的水费电费。
但是小说这东西吧,真想奔着赚钱来还真写不好,大多数都是从兴趣爱好才参与进这个行业的。
现在这年代谁跟他说写小说赚钱,他能一个大嘴巴子抽过去。
老老实实工作,不知道多好,整天想一些有的没的做什么呢?
真要写那也是工作之余带着写一写,当做副业兴趣爱好了。
不知不觉,都已经中午了。
林毅伸了个懒腰,看了眼窗外的车水马龙。
听着走廊上的脚步声,那是蔡怡高跟鞋的声音,学什么不好,学何纾婕穿高跟鞋,安澜也是这样。
这两女的不对劲,没那身材穿高跟鞋虽然也很漂浪,但是脚丫子不受罪吗?
果不其然,蔡怡推门而入。
“林董,下班时间了。”
“中午我们喊上安澜出去吃,顺便去物色物色店铺。”
蔡怡好奇道:“火锅店的店铺吗?”
“对,趁早物色趁早做好准备,说实话我对开火锅店还挺感兴趣的。”
林毅对火锅店是感兴趣,现在也就工作能激起他的兴趣了。
上课,那只能说是忙碌后的小后花园。
只有在学校里,才能远离闹市的喧嚣以及社会的尔虞我诈。
打游戏现在打的也少,之前还喜欢玩一玩飞车,dnf,现在也就偶尔玩一下穿越火线了。
精神上的补给,他已经不差。
赚钱,让他愉悦。
“带了鞋子吗?”
“带了的。”
林毅提醒道:“把高跟鞋换了吧,你穿着不难受?”
“可是公司有规定啊,要穿皮鞋,但是我不习惯皮鞋,感觉不太适合我。”
“好看的穿什么都好看。”
蔡怡内心泛起一丝涟漪,笑着点头。
上一篇:洪荒:我红云,就喜欢当老好人
下一篇:我真的长生不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