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懒洋洋本懒
“是啊,老舔狗了。”
秦依依没忍住笑了出来,很迷人。
林毅低头偷亲了一口。
十分钟后,这家店的湘菜确实让人难忘,就那全是麻椒的沸腾鱼,还有炒黄牛肉一绝,非常的下饭,毛血旺狠辣很合胃口。
等吃完,宋琳早就买完单了。
“林先生,秦小姐,我送你们吧,现在这个时间也地铁也挺挤的。”
“好。”
正所谓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林毅干脆就给她这个机会。
后座,林毅眯了一会:“下次再来,要多送点东西了,不然说不过去了。”
“当然,您下次来直接跟我说。”宋琳微微一笑。
“嗯。”
下了车,宋琳还不忘挥了挥手,跟秦依依道别。
林毅心想真尼玛卷,她是卷王吧?
不过作为保时捷销售,不卷一点可能还真混不下去,这女人未来可期。
“走,送你回学校。”
“我要买点小零食带回去。”
把秦依依送回学校,一直送到宿舍门口。
荣雪玲正好拿着书下来:“你回来了啊,刚才燕学长来找过你……”
荣雪玲也没背着林毅,说了一句。
林毅诧异道:“怎么又冒出来个燕学长,打擂台啊?”
夏冰提醒道:“依依真的非常受欢迎哦,林毅你可要看紧了。”
“你们吃了我的东西!”
“放心吧,我们会帮你照看着的。”
李颖珊说道:“燕学长我们去玩篮球的时候遇到的,没你高你没帅,没你有钱没你有本事,放心,没有任何威胁。”
林毅笑了笑,就算比我帅,比我有钱又能怎么样呢?
秦依依早就变成他的形状了好吧。
林毅没太在意,秦依依这样的女生被追真的太正常了。
秦依依说道:“你们等我上去一下,林毅拜拜,你参加完沙龙再找我。”
“好,我应该会在公司吃饭。”
“嗯。”
离开复旦后,林毅坐车返回半岛。
洗了个澡,出了个头发这才换上西装,领带一打,伸手紧了紧,林毅照了照镜子,总算有点内味儿了。
他平时还真没穿过正装,也就曾经当伴郎的时候穿过两次。
不过,判若两人。
林毅发现,人的神情面貌真的会在经历过一些事情后产生微弱的变化,变得更成熟。
给柴思语打了个电话。
“林毅,你就在酒店等我吧,我过来接你。”
“那行。”
挂断电话,林毅坐在窗口背对着外滩风景,玩了会手机。
不多时,手机铃声响起。
林毅拿起西装披上,等到楼下柴思语的车已经到了门口,白色奥迪a3。
林毅打开车门坐上去:“柴姐。”
“你都准备好西装了?”
柴思语诧异道:“我还特意给你带了。”
“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我这不是看你年龄小么,那没事了,坐好了。”
林毅打开窗户透了透气,A3内饰跟A4、A5差不多,奥迪内饰就这样,但是真便宜,不过普通家庭现在能买得起奥迪A3的还真没多少。
“参加的人很多吗?”
“不多,也就六七十个,男频女频签过大神约的,编辑和领导,沙龙结束后李胜楠总裁也会说一说公司未来的发展等等……”
下午不堵车,二十多分钟的车程。
再次来到公司,矗立在那的高大写字楼还是透露着雄雄的财力。
“我应该不是最先到的吧?”
柴思语摇了摇头,微笑道:“不是,但你绝对是最年轻最有前途的。”
“哈哈……”
也难怪那么多人喜欢舔狗,这种被周围人舔的感觉确实容易让人迷失自我,下车后脚都有点飘了。
林毅收了收心思,收放自如,并未因此骄傲自大。
当一个人对自己足够了解,有足够定位的时候,就会变得格外谦逊。
经过室外篮球场,场上还有一些身影在娱乐。
“哟,大作家来了,要不要来玩一玩?”
柴思语看向林毅。
林毅给了个眼神。
“老王,他刚换上新的西装,别到时候弄脏了,而且坐了飞机刚过来,我带他上去休息休息。”
“这样啊,好吧……”
林毅打了声招呼,跟在柴思语身后走了。
“很年轻啊,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能写出那么天马行空,有武侠气息的剧情,天才。”
“版权三千万。”
“我们部门都听说了,白金合同刚出来,他绝对是第一个吧?”
“稳的很,现在公司要立捧,据说前阵子还跟副总裁吃了饭……”
进了总部大楼,柴思语问道:“怎么样?”
“所见所闻,遇到的都是善意,跟我以前的人生截然不同。”
一路走来都是笑意,就连前台小姐姐都主动跟他打招呼。
“人是这样的,趋炎附势。”
等到楼上休息区,推开门,众多目光汇聚过来。
林毅扫过去,没有一个认识的,不过有几个女作者,其中一个比较显眼。
……
之前说过了,写的是平行世界。
没准备写五白,番茄这些……
懂这些的就不要用现实代入了,看的舒服点,不懂的就算了,看得过去就行了,谢谢了啊。
最近,加强一下‘苏可念’的存在感,兄弟们多给给建议,还有思路,靠我一个人想,两个头都大啊。
可以在评论区留言。
下一章稍微晚点,今天回来的晚了。
第133章:天是冷的,人心是热的。
林毅的出现,仿佛自带聚光灯一般。
他最近屏蔽群后就没有再看过群里的消息,主要是水群浪费时间。
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
比如版权的事情有没有可能已经在圈子里传开了?
因为林毅发现,周围十几个大神目光一瞬间就聚集到了他身上。
他没来前,可能就已经在讨论了。
“柴组长,带林毅过来了啊。”
“是啊。”
柴思语微笑着点头:“人还没到齐,不过大家可以提前认识一下。”
“妄相思,代表作《怪力乱神》,闻名不如一见,明月大佬你好你好!”
林毅笑着伸出手:“海上升明月,我看过你的书……”
“真的吗?以后有机会能分享一下写作经验吗?”
“可以。”
怪力乱神,他真没听说过,不过职场就是这样。
就跟大学自我介绍一样,学校是将一群学习好的聚集在了一起,公司是将一群写作有天赋的聚集在了一起。
这些作者特别是女频作者,他一个没听说过。
还有几个没好意思打招呼的,只是笑着点头。
“明月小帅哥,能不能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做到一天更新四万字的?”
问问题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性。
林毅笑着说道:“做好大纲和细纲,思路比较清晰就下笔,心无旁骛,手速快一小时四千应该没问题,我打字比较快,一个小时能打六千左右,一天工作也就七八个小时。”
“每天都这样吗?”
“对,我作息比较稳定,刚开始学业比较紧张,基本都是在存稿……”
“明月明月,你是怎么入行的?”
“没小说看了,想着自己写,也是误打误撞。”
有作者好奇道:“王爷那本是你第一本?”
“不是,以前写过实体,从小喜欢这些……”
林毅回答的基本上天衣无缝了。
周围作者闻言顿时明白了。
难怪。
他们还以为林毅第一本就直接爆火,原来也是慢慢过来的啊。
但是,他们不得不承认林毅真的是个怪物。
一天七八个小时写作,还能一直坚持,码字机器吗?
不,触手怪啊!
还有人用‘拉莱耶’称呼他。
这不是对方在群里最出名的两个外号么。
“哈喽。”
林毅转过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副比较漂亮的脸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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