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酒剑仙人
“啊?不是吗?”
这下子轮到周毅懵逼了。
“我之前不是和你说过诽谤和名誉权侵权的区别嘛,诽谤是要捏造事实对吧。”
“对,这个我记得。”
“名誉权这里,可不管真或者假,换句话说,只要是有了过错行为,并且和对方名誉受损有因果关系,都可以构成名誉权侵权!”
“说人话,就是你即使公布的是真事,如果有了过错,并且造成了对方名誉权受损,那你这事越真,可能这个后果越严重。”
方大状说的很随意。
因为名誉权这个东西确实很玄乎,最简单的来说,如果说真话就不会侵犯名誉权,那么很多明星是告不赢的。
周毅的脸上带着一丝疑惑道:“方大状,那按照你说的这些,我这发布视频,是不是构成了名誉权侵权啊?”
“你这当然不构成了,你又没有过错行为,你发这个视频违法了吗?”
“且不说你有没有违法,就算是有,退一万步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明确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舆论监督,新闻报道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构成名誉权侵权。”
“只有那么三种行为是例外,我看了你的视频,你的视频里并没有那三种行为。”
方大状再次笑了。
不知道为什么,周毅感觉听得越来越迷糊,方大状说的明明很简单,但就是搞不清楚。
这个名誉权到底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能适用,而且他对于说真话也能导致名誉权侵权有点不理解。
听着对面电话里还是没动静,方大状无奈了。
“还不明白?我给你举个例子吧,你和……哦对,你没老婆,我换一个。”
“张三和李四是同事,他们之间关系不好,李四呢眼看着要上位当组长了,张三通过暗地里调查,发现李四和一个女的偷情!”
“然后呢他就把这件事公布了出来,李四你一个人浓眉大眼的,啊,已婚男人,居然偷情!”
“公布出来以后,李四被人唾弃,自然没当上组长,这个案子里,李四的名誉受损了没?受损了,都偷情了咋能不受损。”
“那张三说的这个事是不是真的,是真的啊,我把李四做的事叙述了一遍,但是呢,他的行为违法了。”
“主观方面故意和过失都行,客观方面导致了对方名誉受损,所以,张三侵犯了李四的名誉权,而且这件事越真,事情就越严重,明白了吗?”
怎么样才能把法律意义上的某个权利学明白,以案释法是最好用的。
周毅恍然大悟:“我明白了,可是方大状,那这样说以后张三的老婆出轨,张三还不能告诉别人了?”
方大状沉默了……
“咳咳,所以不需要担心对吧,我这只是把遇到的情况发了出来。”
“嗯,不需要担心,对方可能会起诉,不过没事,魔都的公司嘛,放心。”
挂了电话,周毅倒也没担心,只是觉得,上次方大状和号称地表最强法务部的梦幻乐园法务其实没怎么战。
都是靠着舆论来影响的。
这次,应该可以好好战一场了吧。
还有一点,自己的视频里压根没有提到什么大数据杀熟的事,就是单纯在叙述一件事。
结果对方的声明里却有了这句话。
好吧,公司那边的数据应该差不多了,周毅觉得,既然你说我污蔑你大数据杀熟,那我就真的“污蔑”一下吧。
按照方大状的话说,这应该是舆论监督的一种。
自己也没有违反那三种情况,所以不能算名誉侵权,没毛病,这种“依法行事”的感觉不要太爽!
一个电话过去,那边的贺玲便将整理出来的数据发了过来。
“对了周总,明天给大家抽奖,不要忘了。”
明天就是周五了。
自己当然不会忘,将那些收集到的数据大概看了看,周毅顿时笑了。
大家的战斗力够强,一百多人的公司,愣是弄出了接近五百份的数据!
五百个人的区别就是收入,活跃程度等等,那么按照国家的规定,这些区别是不能用作价格差的。
可是看这里面的价格,同样一个酒店,在大家的手机上显示出来的就是不一样的价格。
高的够高,低的也够低。
很快,周毅就在动态里敲出了一行话。
“我在视频里可是什么都没说,根本一个字都没提大数据杀熟的事,可有人说我污蔑他们大数据杀熟,那既然这样,我就发点有趣的东西。”
“对了,提前声明,这就是一份调查报告而已,没什么,我从来都不会污蔑别人的!”
好端端的你说我污蔑你,还说我侵犯了你的名誉权,那既然如此,我要是不提供一点证据,那显得我很没面子!
调查报告一公布,直接让周毅的观众老爷们沸腾了。
“硬上?六六六,我想通了,我还是喜欢阿毅这幅桀骜不驯的样子!”
“+1+1,太刚了,我太喜欢了,我都没提呢,你主动说出来了,那我就给点证据吧。”
“你们都觉得有趣吗?我是觉得触目惊心,老实讲,我也是经常网上买东西,还从来没想过,这大数据会有这么恐怖!”
“所以话说回来了,阿黄和小蓝也应该没跑吧,这些互联网公司真的是狗!”
后面菩萨兄的这句话直接勾起了大家的兴趣。
有人普遍反映,说点外卖的价钱越来越贵了。
但是呢,商家赚得钱还是那么点,骑手赚得钱也是不多,那么问题来了,钱去哪了?
从最开始一份外卖补贴完只有几块钱,再到现在越来越贵,比实体店里都要贵的价格。
这种情况,平日里经常点外卖的人都是清楚的。
别说有些店免配送费,羊毛出在羊身上,你就说骑手可能会给你免费送吗?
而且相比起线上订酒店,外卖和网约车其实更让大家痛恨。
于是乎,莫名其妙的,这风向就偏了,很多人直接在周毅的评论区开始抨击阿黄小蓝这些。
而且言论也越来越过火!
正如同周毅之前遇到的那样,在网上,很多人其实嘴上是没把门的。
骂公司什么的,那肯定没错。
一时间,阿黄和小蓝大数据杀熟的事被不断评论,分分钟盖起了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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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千字大章,感谢垚垚垚,文痴大哥,胡可惜的胡,感谢三位兄弟的打赏。
大家有意见尽可以提,但没必要用那么冲的语气,之前快递那里也是,我又不是不能讨论不能说话对吧,除了直接骂人的,我也不会删评论干嘛,都会正常回复,如果可以,我也会改大纲来写,没问题的,大家好好讨论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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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七章 这都是观众们的个人行为(求月票)
常言道:
蜜饯黄莲终必苦,强摘瓜果不能甜。
好事总得善人做,哪有凡人做神仙。
“这世间种种一饮一啄自有天定”,这是周毅在小说里经常看的的一句话。
这句话周毅觉得放在现实中倒也有点意思,因为阿黄和小蓝算躺枪,但又不是躺枪。
周毅也是在今天早上起床后才发现的,自己的评论区,那楼早已经歪了。
没办法,真的说起来,大数据杀熟,对于很多人来说最直观的感受,大概就是外卖和网约车了。
而尤其是外卖方面,真的,估计以前做生意的人从来想不到,现如今会有平台会同时被商家,顾客和服务人员(骑手)同时痛恨的!
很多顾客觉得自己被坑了,其实商家也被坑了,甚至于骑手仍然在被坑。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骑手这个行业和快递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反正有人投诉了,先扣你的钱再说。
所以,在看到评论区里,阿黄和小蓝被各种喷,说真的,周毅一点都不觉得意外。
周毅相信,谁都不会否认这些互联网巨头的功绩,不论是网购,还是外卖,亦或者是网约车。
这些互联网巨头彻底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让生活更加的便捷。
或者可以说,他们最开始的时候,可能是抱着其他打算的,但是当一家公司发展到那个程度后,那就不由人了。
这里又说回了经典的福报论,996是不是福报,那很多人想996都没这个门路呢!
就别说什么跪着要饭的问题了,人家都给你提供工作岗位了,你还想要咋样!
周毅翻着大家的评论,这些评论有骂人的,有吐槽的,有阴阳怪气的,大家好像突然找到了一个发泄口一样。
有的人可能不清楚大数据杀熟,之前看周毅的视频上,也是觉得有点离谱。
互联网公司没这么蠢吧,他们咋可能明目张胆的这么做呢。
对啊,他们咋可能呢,人家用俩手机这么一对比不就知道了。
比如这位名字叫“小揪揪”的。
在前面的视频(上)评论区里愣是和菩萨兄对线对了半天,觉得根本不可能。
完了现在看到这个动态了,直接无语。
菩萨兄终于出了口气。
“你自己看看吧,人家这些公司这么做,就是摆明了不怕你知道,那并夕夕都那么明目张胆了,你猜他怕不怕人们。”
菩萨兄再次艾特“小揪揪”说道。
个人面对公司,尤其是这种类型的公司,那永远是处于弱势方的。
这次,要不是阿毅把数据整理出来,很多人还真的不知道,现在的大数据居然会灵敏到这个程度!
不过说真的,嘴上没把门的,很容易导致的后果就是侵权。
最简单的一个侮辱行为,这个词,放在法庭上,双方律师可以给你扯出花来。
于是很快,评论区的一些专业观众老爷开始给周毅发私信了。
“阿毅,你要不管管评论区吧,让大家不要随便骂人,说真的,到时候对方如果找麻烦就不好了。”
一个名字叫“高速打字键盘侠”的兄弟说道。
评论区骂的人不少,对方肯定是不会和周毅一样,一次性起诉大家。
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那样做了,生意还要不要了。
但是并不代表他们不能找周毅的麻烦!
周毅自然看到了这私信,但他并没有回复,我什么都不知道,这都是网友们自己的行为。
这话是不是有点耳熟。
周毅用自己那点粗浅的法律知识感觉,自己应该没问题。
之前那些说是“个人行为”的,都和公司有着合同,所以在对外的时候是代表着公司的。
就比如银行的工作人员出现问题了,那按照最基本的原则来说,银行在里面不可能说没责任,一句个人行为就能了事。
这是他自己的逻辑。
怎么说客户都不应该背这个锅的。
因为员工和银行有合同在,对外就是代表银行,放在其他公司也是一个道理。
而周毅这里,他并不认为自己和这些观众老爷们有什么关系,无缘无故的你们不要乱说,小心我告你们诽谤!
就算有问题了,那让对方和方大状再看法庭上掰扯去,了不起最后该咋赔咋赔。
虽然到现在为止打官司没输过,但周毅并不认为自己能一辈子赢下去。
输了,那就乖乖的认,这就是周毅的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