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第一臣 第564章

作者:青史尽成灰

第七百八十三章 该宰肥羊了

张庶宁的到来,让朱棣大喜过望。朋友相聚,朱棣一改过去每顿两个菜的习惯,给张庶宁准备了二十多道菜,光是酒水就摆了十八样。

张庶宁也不得不感叹一句,确实朱棣不穷,不然也摆不出这个阵势啊!

胡俨也更是好奇,这个发展工商,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变得富裕了,还是更穷了?

北平和中原,到底哪里不一样?

胡俨作陪,三个人凑在一起聊天,张庶宁频频举杯……猴子想要进化成人,需要两百万年,可人想要变成猴子,往往只要一顿酒而已。

不出意外,朱棣这家伙果然原形毕露。

几杯酒下肚,就什么都往外说了,拦都拦不住。

首先一点,朱棣穷不穷?

他很穷,光是燕王府的外债,就有八百万贯,还不算兴建师范学堂的开销……但是朱棣也不穷,他有着非常恐怖的现金流。

光是今年一季粮食丰收,他就掌握了三百万石以上的粮食。

扣除成本,这些粮食,也能带来一百万贯的利润,再扣除商人的那部分,他也有五十万贯。

除此之外,辽东开荒,还有一项更大的收入,那就是质量上乘的红松木。

这可是好东西,充当建材,价钱比红木低,但是质量极好,产量又大……开荒的队伍所到之处,必是伐木队所过之处。

所谓伐木累,那不是笑话,不光累,还要命!

光是过去三年,死掉的伐木人员,就超过一万人,这还是有统计的,那些私自砍伐的,还不算在其中。

仅仅是木材一项,又能给北平带来超过五十万贯的收入。

而且在开荒的过程中,还发现了金矿,辽东可是产金的地方。

现在每年能给北平提供三千两黄金!

如果加大力度,淘金收入还能快速翻倍。

另外每年从辽东运到中原的人参,就有两万担!

这还不算其他药材!

粗略算算,朱棣从辽东等地,就能拿到二百万贯收入。

对了,还有羊毛纺织,每年呢绒销售,也有八十万贯分红,后续的利润更大。上都开平城,早就变成了一个羊毛之城。

这还不算完,南方的丝绸,茶叶,瓷器,种种商品送过来,朱棣都能抽到关税。

全都加起来,朱棣一年能捞到三百多万贯收入。

差不多相当于每年挣三十万,负债一百万。

是数量不少,但也不是不可接受。

而且朱棣也不是什么都说,毕竟还有胡俨在这里……他从高丽捞到的好处,跟李善长和蓝玉的分红,他就没说。

反正这么讲,朱棣不但不穷,他还很肥,肥得厉害!

“我跟你们讲,这发展工商啊,好处显而易见……我问你们,一个普通的妇人,一年能织多少丝绸?”

胡俨想了想,就说道:“殿下,家母为了供我读书,经常用空闲时间织布,她一年差不多能织四匹布。换二十贯钱,算是我家中,仅次于粮食的收入了,”

朱棣哈哈大笑,“那你知道苏州的一个织工,一年能织多少吗?”

胡俨愣了一下,随后道:“怕是有几十匹吧?”

朱棣点头,“如果原料足够,一年下来,能有三十匹左右,不能更高了。”

张庶宁好奇道:“那上都的呢绒呢?能有多少?”

朱棣得意洋洋,伸出了一根指头,还得意洋洋晃了晃!

一百匹!

怎么会这么多?

张庶宁和胡俨都不敢相信。

朱棣却是哈哈大笑,“这就是伱们不明所以了……首先,在开平城作坊,用的都是最好的织机,一次能纺六十四根线的那种,都被淘汰了!还有,你想要那么多呢绒,就要有足够的羊毛……你们现在去瞧瞧,漠南,辽东,到处都是羊群!父皇册封的蒙古朵颜诸部,十万帐篷,现在都给我放牧!还有,长城一线,那么多戍边将士,他们也有自己的牧场,农场。我现在是机器先进,羊毛充足,又有朝廷订单,你们说,我不赚钱,还有谁赚钱?”

……

朱棣跟竹筒倒豆子似的,把老底都给说了出来。

张庶宁听得目瞪口呆,胡俨是大开眼界。

和朱棣吃完这顿饭,他就四处调查,了解情况,为此还跑了辽西,去了辽阳,铁岭,又去了开平。

这一大圈跑下来,胡俨算是有了点心得体会。

他开始着手撰写,交给张希孟的报告。

发展工商,带来最大的改变,不是财富一下子增加多少,也不是一下子就富国裕民了,最最根本的变化,是效率的提升!

得益于张希孟的讲学,这帮年轻人的看待各种问题的方式,都大大改观了。

咱就这么说吧,你要是张罗着发展工商,把工厂作坊建立起来,老百姓立刻就富足了,百业兴旺,国家进入太平盛世……什么问题都没有了,那也太容易了吧!也太不不符合常理了,难道世上还有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的事情?

不能够啊!

就拿屯田公司来说,如果是让大明的老百姓来干,无论如何,他们也要先留足口粮,条件允许,他们还要储藏一部分。

粮商要来收购,这些老百姓还未必愿意,一定要等着好时机,卖个高价钱!

所以说,跟小农交易,那个成本老高了,效率低得令人发指。

但是换成屯田公司,那就不一样了。

还想要留下口粮?

做梦去吧!

从高丽和倭国弄来的劳力,每天就那点口粮。

至于菜?

见过猪食没有?

就那玩意,往里头加二斤盐,吃去吧!

也幸好临近长芦盐场,食盐便宜,可以随便吃。

那菜的滋味,比起咸菜还要咸几倍!

你说就这样的饭菜,给了倭国和高丽的苦力,这帮人竟然还感恩戴德,觉得除了工作时间长点之外,吃喝没的说。

果然是上国,比他们的主子,要宽宏多了。

听到这个消息,朱棣都傻了,我还不够黑心啊?

他不得不行文蓝玉,特意询问,你就跟我说说,这两个国家,到底吃什么玩意啊?

半个月之后,蓝玉送来了消息,由于这帮劳力,不少都是俘虏的士兵,因此他们吃的就是军粮。

而且这两国不约而同,都有个习惯,那就是不能让士兵吃得太饱,否则的话,会影响斗志,训练的时候,没有精神头儿……

朱棣听完都懵了,这说的是人话吗?

要知道在大明这边,张希孟主持的军中后勤,一直以让士兵吃饱,吃好为目标……虽然有些时候做不到,但全军上下,无不以此目标。

如果哪支人马,种菜好,养猪好,吃得好,那是要拿出来表扬的。

但是倭国和高丽不一样,吃得好?

想什么呢?

耗材也配浪费粮食?

蓝玉告诉朱棣,归根到底,倭国和高丽,都是等级森严,尤其是军中,更是差别巨大……在他们看来,如果军中贵族将领,和普通人吃的一样,那还怎么体现贵族身份?

所以一定要拉开差距。

可问题是他们的保障能力,就是那么捉襟见肘,根本没法既能让所有人吃饱,又能体现出三六九等。

对不起了,军中骡马,你们只能吃跪族餐了。

根据蓝玉的介绍,他们运气好,能从老百姓手里抢到,那就可以吃点饱饭。

如果抢不到,靠着后面送上来的补给,基本上就是一个饭团的量。

这个饭团还不是纯粹的粮食,需要混入些豆子,甚至是杂草。

偶尔遇到有良心的,在制作饭团的时候,会用手沾上盐水,揉搓饭团,也就算是加点滋味了。

干净又卫生。

问题是这种饭团,保质期太短了,往往送到士兵手里,就已经发霉变质,臭气哄哄……反正你只要看过倭国和高丽的军中伙食,你就会庆幸自己生在大明。

多亏了张相慈悲,对比之下,你就会觉得,张相简直是菩萨降世。

所以说,高丽和倭国人,绝对是当下最好的劳力,毕竟只有他们,才能接受那种超高强度的压榨,而不至于起来造反。

胡俨总结,发展工商,带来的效率增加,一种是呢绒工厂那种,靠着提升机器获得的。不过即便提升了机器,也要工人增加时间,每天干六个时辰,都算是运气好的。

另外一种,就是屯田公司,他们单纯压榨,就是从骨头里榨油……看过之后,胡俨也算是清楚了,为什么不能放在中原……真要是在中原这么干,洪武皇帝和张太师在,未必会造反。可是等到这两位不在了,立刻就是天下大乱,绝对没有别的可能!

既然弊端这么明显,还费力气发展工商干什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归根到底,还是那两个字:效率!

现在的朱棣,能拿出几百万石粮食,能拿出几十万根木材,上百万匹呢绒……一句话,这货浑身都是油水,肥到了可以滋养大明的程度了!

胡俨的报告送到了张希孟手里,此时的张希孟已经回到了应天,不出意外,朱标也看到了。

再然后,就有一封信送到了朱棣手里。

“四弟,大哥现在缺二百万石粮食,弥补亏空,赈济灾民,无论如何,你都要帮大哥一把!”

第七百八十四章 赌上一切的朱标

自从老朱北上,朱标监国,也有两年时间。没有了父亲的压制,朱标越发自信起来,那种上位者的气度,一日强过一日。

君临天下,驾驭这个庞大的国家,确实需要这样的气度。

但是也不得不承认,朱标的火候还是差了一些,这个国家也太大,太复杂了。

因为朱标不管怎么努力,他都发现,灾荒,饥饿,甚至是流民,依旧不断出现……虽然规模很小,但也不能视而不见。

最讽刺的是,前年的时候,濠州等地出现了灾荒,对了,此刻的濠州,已经改名凤阳,作为大明的龙兴之地,居然出现了大面积挨饿的情况。

所幸紧急调拨了一批粮食,才没有出大事,但是也吓得朱标冒了一身冷汗。要真是凤阳出现民变,朱元璋还没死呢,就冒出一个新的朱元璋,这大明君臣,乐子就大了。

朱标不得不打起精神,仔细研究,到底问题出在哪里?

真是他不行,还是地方官吏出问题?

又或者是老天爷作对?

经过差不多一年左右的调查了解。

朱标很无奈承认,或许这就是农业社会的常态,三年旱三年涝,灾荒不断,民生艰难。

朱元璋刚起兵的时候,由于战乱,人口逃亡,土地撂荒。这时候推行大规模的均田,每家每户,能拿到的田亩很多,而且刚刚得到土地的百姓,还想着成家立业,因此建房子,结婚的也多。

这样一来,大量的余粮拿到了市面上。

再加上兴修水利,极大增加产量,所有才有了一段时间的繁荣。

以淮西等地为例,纳入老朱治下,已经超过二十年了。

最早生出来的孩子,现在已经当爹了。

暴涨的人口,很快将多余的土地瓜分一空。

半大小子吃死老子。

一家最少三五个孩子,多少余粮都不够吃。

这几年又陆续发生水灾,旱灾,蝗灾……老百姓的积累迅速榨干,如果不救济,就会出现流民。

其实这也就是历代的常态,基本上立国三五十年,甚至更短,就会出现一大堆的问题……想办法励精图治,能勉强过一百年。

等到一百四五十年以后,已经是遍地窟窿,这时候天降猛男,推行断然措施,又能延寿一段时间。

到了连改革都改不了的时候,那就只能等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