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983 第65章

作者:隐为者

“去,把爷爷奶奶叫来一起吃饭。”

刘青山扒拉一下她的朝天辫,小家伙就乐颠颠跑了,等回来的时候,除了爷爷奶奶之外,当然还有杨红缨。

这个都不用刘青山吩咐,小老四和山杏,对杨老师可好了。

刘青山还炒了一个土豆片大辣椒,一大家子就挤在大炕桌周围,开吃。

“这是青蛙?”

杨红缨瞧着盘子里黑乎乎、而且还伸腿拉胯的蛤蟆,真不敢下筷儿。

“不是青蛙,是蛤蟆。”

刘青山还没开吃呢,所以就用筷子在盘子里翻找两下,往大姐碗里夹一只,还有老妈和爷爷奶奶,包括杨红缨碗里,都夹了一只。

他可不是随便夹的,挑选的都是母的,肚子里带着黑籽,黑籽上还裹着蛤蟆油。

“那还不是一样!”

在杨红缨的观念里,青蛙和蛤蟆是一个意思。

刘青山又给老四老五夹了一个之后,这才乐呵呵地说道:“当然不一样,这是哈士蟆,放到从前那会,都是给皇宫里专门进贡的贡品。”

刘金凤也在旁边劝说:“杨老师,你吃吧,这蛤蟆很滋补的,青山给咱们夹的,都是母的。”

为了增强说服力,还把碗里的哈士蟆夹起来,整个塞进嘴里,大嚼起来。

杨红缨还是不敢这么吃,小心翼翼地先撕了个蛤蟆腿儿,放进嘴里。

嗯,味道还不错,酱香浓郁,肉质细腻。

不过用筷子捅开肚皮之后,看到里面黑糊糊的蛤蟆籽,还有上面缠绕着的乳白色的蛤蟆油,还是觉得难以下咽。

“丫头,放心吃吧,吃哈士蟆,就得吃这个呢。”

奶奶慢声细语地在旁边说了几句,杨红缨这才闭着眼睛,送进嘴里。

咬了几口,她忽然睁开眼睛,眼神也明亮许多:“咦,还真是越嚼越香呢!”

一旦适应之后,杨红缨也就放开了,一顿饭下来,也吃了十多只,不过大多是公的,因为母的,大多被刘青山挑着给了大姐和老妈他们。

杨红缨这样的门外汉,当然是无法分辨出公母的,最后一个劲拿眼睛瞪刘青山。

刘青山嘴里嘿嘿着:“杨老师,俺姐怀孕了,需要营养,所以多吃点,好好补补,你就别有啥意见了。”

听他这么一说,杨红缨也吐了下舌头,有点不好意思,她吃着吃着,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后就听刘青山继续慢悠悠地说着:“除非你也像俺姐一样,嘿嘿……”

杨红缨立刻炸毛了,猛地伸出手,娇喝道:“三凤儿,我看你是耳朵痒痒了是吧!”

刘青山赶紧一个后仰避让开来,心里暗暗嘀咕:这一个两个三个的,都会这招,这日子没法过啦。

……

刘青山的小日子当然还得照常过,而且还过得有滋有味,第二天,就跟着大伙一起进山了。

这月份已经是深秋,也是一年中,山里最美的季节,层林尽染,万山红遍,景象壮美而辽阔。

刘青山心里也庆幸不已:多亏把相机给带来啦!

到了哑巴爷爷的木刻楞那,一个黑影就猛扑过来,刘青山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呢,大腿就被抱住了。

职业抱大腿的,当然是小黑熊了,这小家伙记性不错,还认得刘青山。

一瞧它那吭吭唧唧的熊样,刘青山就知道这货是跟小孩子一样,馋糖了。

兜里还真装了两块奶糖,就全都剥了糖纸,塞进小熊嘴里。

瞧得哑巴爷爷都满脸笑纹儿,心里想着:比跟俺还亲呢,你个嘴馋的小东西。

稍事休整,大伙就背着大背篓进了林子,来到一片落叶松林子了,树上的针叶金黄,秋风吹来,缤纷而下。

这种林地,在这个季节,专门出产小黄蘑。

放眼望去,地上一片一片的,全是金黄的小伞盖。

没说的,蹲那捡吧,专门挑大个的,太小的根本就拿不上手。

这小黄蘑最好了,现在昆虫都销声匿迹,所以不用担心里面生蛆。

唯一的缺点就是落叶松细小的针叶,会粘到蘑菇上,清理起来比较麻烦。

只能是回家之后晒干,轻轻用手抓一阵,针叶就全都掉下去了。

除了小黄蘑,就是冻蘑了,冻蘑的学名叫做元蘑,是侧生在树木的根部和树干上。

这种蘑菇个头比较大,肉质也非常肥厚,碰上就是一大堆,层层叠叠地生长在树干上。

即便是下了头场雪,依旧可以在林子里采到冻蘑,这大概也就是它名字的来历吧。

大家分工明确,大部分人采小黄蘑,一小半采冻蘑。

采蘑菇这工作,看起来轻松,实际上还是挺累人的,一会儿蹲一会儿站的,身体不好的,折腾一会儿就迷糊了。

两点多钟就收工了,众人回到木刻楞,匆匆吃了块饼子,喝了碗热汤,就赶紧下山了。

第七十八章 鸡舍遭贼啦!

现在已是十月中旬,天越来越短。

吃饭的时候,刘青山还抽空给哑巴爷爷照了一张相片。

画面中,哑巴爷爷站在木刻楞前面,身旁跟着好几条大狗,还有个黑乎乎的小熊,充满了山野之趣。

回到家,天也快黑了,这月份也没啥露水,蘑菇就直接摊在外面,秋天的时候最上干,用不上两天,就能干得透透的。

既然采回来好东西,自然得先炒上一盘尝尝鲜。

刘青山撕了几片大元蘑,用水焯过之后,放点白菜片,加上从县里回来买的肉,炒了两大盘子。

元蘑的营养十分丰富,甚至还可以直接入药呢,能增加身体免疫力,舒筋活络,可谓是老少皆宜。

“真好吃,来咱们夹皮沟,我都吃胖啦。”

杨红缨也喜欢吃这种元蘑,肉质肥厚,就跟吃肉片似的,还没有肉片那种肥腻。

素中荤,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胖点好,胖点才有福气。”

老妈笑眯眯地说着,随着这段时间,家里诸事顺利,生活条件也稳步提高,她同样也觉得自己胖了。

“我和山杏也胖了呢!”

老四掐掐山杏的小脸蛋,山杏也回掐过来,俩小家伙叽叽咯咯闹着。

刘青山也夹了一片元蘑,美美地嚼着:嘿,这小日子真安逸!

……

这几个月,家里的小日子确实很有起色,不过美中不足的是,等到晚上睡觉的时候,多少还是有点尴尬。

一铺大炕,虽然中间用幔帐隔上了,可是又不隔音,小老四还喜欢到大姐那边去闹腾。

没法子,这时候家里孩子多,住房还紧张,刘青山掂量着:自己那两千块的私房钱,来年高低起三间新房。

迷迷糊糊,他就睡着了,睡着睡着,就听外面狗咬吵吵的,还有大鹅嘎嘎嘎的叫声。

刘青山顿时惊醒了,身上穿着线衣线裤,趿拉着鞋子就往外跑,到了外屋地,还顺手抄起门后立着的一把两股叉。

开门到了外边,满天星斗,凉风瑟瑟,发出动静的是养鸡的棚子那边,刘青山擎着叉子,赶紧奔了过去。

身后射来手电筒的光束,是高文学也紧接着跑出来。

家里的大黄狗,正在大棚的一个侧面狂吠,看到刘青山他们过来,叫得更凶了。

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刘青山发现棚子覆盖的塑料布,已经被撕开一个窟窿,不由得心里一沉:

鸡舍遭贼啦!

不知道,这贼是狐狸,是山狸子,还是黄鼠狼呢?

他正要钻进去查看,就见嗖嗖几道黑影,从窟窿里蹿了出来。

刘青山先是一愣神,然后才反应过来,手里的两股叉猛得刺过去。

黑影的速度太快,又异常灵敏,叉子落空,深深插进地里,前者转眼就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是黄皮子!”

高文学这下瞧清楚了,嘴里惊呼一声。

黄皮子就是当地人对黄鼠狼的称呼,这玩意名声可不大好,经常跟偷鸡贼联系到一起。

不过黄鼠狼偷鸡,一般都是冬天的时候,捕食困难,这才跑到村子里祸害小鸡的。

眼下正是秋天,地里的田鼠最肥硕的时候,竟然就巴巴跑来了,估计是养鸡场搞出来的动静有点大,被惦记上了。

“姐夫,先进去看看。”

刘青山直接顺着窟窿钻进去,拉开了电灯,棚子里的情况,立刻就瞧得一清二楚。

本来以为,肯定遍地都是被咬死的小鸡,尸横遍野呢,事实上,刘青山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副景象:

只见家里养的几只大雁鹅,正伸着长脖子,嘴里发出愤怒的嘎嘎声,将一只黄鼠狼逼在角落里,你一嘴我一口的,拧得黄鼠狼吱吱叫。

“哈哈,好个鹅将军!”

刘青山是喜出望外,嘴里赞了一声。

正所谓好鹅赛过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尤其是这种雁鹅,身上的羽毛并不全是白色的,大部分都是灰褐色,跟大雁差不多。

它们警惕性强,攻击性也比普通的大白鹅凶悍,说白了,就是身上保留的野性比较多。

这时候,刘金凤和林芝娘俩,也都穿好衣服出来了,刘金凤手里还拎着一根烧火棍。

“黄皮子!”

她一眼就瞧见正被大鹅围攻的那只黄鼠狼,立刻柳眉倒竖,举起烧火棍:“敢祸祸俺家小鸡,今天非得打死你个祸害!”

这些小鸡崽,每一只都是她的心头肉,幸好她早就加了心眼,每天晚上,都把大鹅撒进棚子里。

大鹅的眼睛具有夜视功能,不像小鸡,一黑天就变成鸟蒙眼。

“姐,不用你动手,交给俺。”

刘青山担心她闪到身子,毕竟还怀着孩子呢,他捏着两股叉凑上去,瞅准机会,一叉子刺下去。

那只黄鼠狼身材修长,皮毛光亮,显得溜光水滑的,原本凶巴巴的大眼睛里,此刻也满是惊恐。

它呲着牙,还试图发出威胁,还是被钢叉无情地给钉在地上。

刘青山这才撒开叉子,伸脚扒拉一下黄鼠狼那扑腾的身子:“以后再敢来捣乱,就把你皮扒下来!”

虽然普通人家,都不怎么招惹黄鼠狼,说这玩意邪性,不敢得罪黄大仙。

但是总有不信邪的,喜欢下套子,套住黄鼠狼之后,把皮毛完整地剥下来,做成一个小皮筒子,卖给收购部。

一个黄鼠狼皮筒子,能卖到一两块钱呢。

尤其是黄鼠狼尾巴上的长毛,是用来制作毛笔的上佳材料,所谓的“狼毫笔”,其实就是用黄鼠狼的毛制作的。

那只黄鼠狼也不再挣扎,而是瑟瑟发抖,哆嗦成一团,估计是真怕了。

其实刘青山刚才的下叉子是很有分寸的,并没有刺到它的身上,叉子的两个齿儿,正好从它脖子两边穿过,只是将它钉在地上,动弹不得。

刘青山弯腰抓起黄鼠狼的头皮,拔起叉子,将黄鼠狼拎在半空,悠荡了两下,这小东西直挺挺地耷拉着身子,开始装可怜。

“长点记性,以后不许来捣乱!”

刘青山弹了弹它的脑门,然后来到大棚外面,将它扔到地上,就这么放生了。

跟当下的人不同,刘青山还是比较有保护动物意识的。

当然啦,主要是黄鼠狼没给鸡雏造成啥伤害,否则的话,也难逃被剥皮的命运。

黑暗中传来吱吱两声,黄鼠狼便消失在夜幕之中。

刘青山轻轻拍拍手,转回大棚,刘金凤犹自愤愤不平:“三凤,咋能放了呢!”

林芝笑着安慰她:“放了就放了,大小是个性命儿。”

刘金凤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已经稍稍隆起来的肚皮,不再吭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