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别秀 第16章

作者:荣小荣

离开瑞冬宫后,林秀还在思考,他和明河公主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无仇也无怨,为什么会对她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

他转头问李总管道:“明河公主,也觉醒了异术能力吗?”

李总管点头道:“那是自然,公主天资聪慧,觉醒的是火的力量。”

林秀终于知道他对明河公主的厌恶是从哪里来的了,他体内最重要的力量是冰,明河公主的能力是火,一个冰,一个火,这是截然相反的两种力量,两人怎么可能看对眼?

冰火相遇,只有相看两厌,一刻都不愿意多待。

灵音是冰,林秀和她在一起就很舒服,身心都十分愉悦;明河公主是火,林秀看到她就烦,想必她的感觉也和林秀一样。

异术能力存在克制关系,有的是单方面克制,有的是互相克制,林秀和明河公主属于后者。

如果有人觉醒了水之异术,那么在元力相当的情况下,他怎么都不会是林秀的对手,冰与水的对决,对方想要胜过林秀,至少要比他多觉醒一次。

而冰火互相克制,到底是谁更胜一筹,便要看两个人的元力谁更深厚,明河公主显然要比林秀强大的多,林秀决定以后再来皇宫时,尽量躲着她点。

这个女人天生克他。

第23章 安全感

瑞冬宫外,林秀忽然突发奇想,他已经拥有了冰的能力,倘若有机会复制明河公主的能力,这两种力量,在他体内会不会冲突,让他体验一把冰火两重天?

目前这还只是想法,林秀没有机会尝试,也不敢尝试。

这时,李总管在林秀旁边说道:“林公子,皇后娘娘和四妃的宫殿已经去过了,接下来我带你去九嫔的住所……”

林秀脸色苍白,有气无力的对他说道:“李总管,实不相瞒,这五宫已经将我榨的干干净净,我的体内现在一点儿元力都不剩了。”

李总管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说道:“都怪我都怪我,我怎么把这件事情忘了。”

说着,他从袖中取出了一个白玉制成的玉匣,他打开玉匣,从匣中取出一个米粒大小的透明晶体,递给林秀。

林秀接过之后,仔细打量着手中之物,这是一个菱形的透明晶体,看起来比米粒还要小,想到他在书中看到的记载,林秀惊讶道:“这难道就是元晶?”

异术并不是人类的专属,这个世界上的其他种族,以及部分动物,也具有特殊的能力。

人们将拥有特殊能力的兽类称之为异兽,元晶是异兽体内的元力结晶,对于人类而言,这种结晶可以用来恢复元力,也可以用来帮助能力再次觉醒。

林秀手中的元晶无色透明,显然只是来源于最低阶的异兽。

他将这晶体握在手心,只觉得手心处传来一股热力,当他再次伸开手掌的时候,那无色的菱形晶体,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

而与此同时,林秀体内原本已经枯竭的元力,又变的无比充盈。

林秀心中原本还有一些怨言,毕竟他每天几百两银子上下,现在被皇帝召来皇宫,一点儿报酬都没有,换谁谁都不愿意。

没想到,虽然给皇帝干活没有银子,却有意外收获。

元晶并不能帮助他立刻觉醒,但元力耗尽,又瞬间充盈的过程,本来就是修行的过程,原本这个过程是很缓慢的,有了元晶,就可以让元力的恢复在瞬间完成,这一颗元晶起到的作用,不亚于林秀一天的苦修。

大夏皇帝除了一位皇后,四位正妃之外,还有嫔妃,婕妤,美人,才人,后面这些宫妃的配额虽然没有皇后和四妃多,但加起来,也能再将林秀榨干好几次。

好在有元晶恢复,一颗元晶就抵他一天修行,他巴不得皇帝的妃子再多一点,让他再多嫖点元晶。

累归累,在皇帝的后宫逛了半天,林秀的心情还是不错的。

偌大的后宫,上到宫妃,下到宫女,都是一等一的美人,春兰秋菊,各有特色,哪怕是林秀见多识广,对美女早就免疫了,也不得不承认,在皇帝的后宫逛,实在是太养眼了。

今日的林秀,有两点感触最深。

第一,大夏皇帝是个十足的少妇控。

他今天见到的宫妃少说也有二十多位,竟然没有一位年龄是低于三十的,当然,林秀不是说少妇不好,只是所有妃子都是一个类型,他难道就不会腻吗?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当皇帝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只要是他看上的女人,他都可以召进宫里,成为他的妃嫔,这一点让林秀非常羡慕,这已经不是策马奔腾了,大夏最大的马场都是他家开的。

皇帝的权力太大了,只要他一句话,就有无数女人争着抢着投入他的怀抱。

也只要他一句话,林秀就得放弃每天几百两银子的生意,来后宫给他的妃子白嫖,一分钱不给那种。

甚至不仅仅是后宫,伺候完后宫的妃子,林秀又被带到了中宫,开始了无休止的制冰,这里制造出来的冰块,先是被送到御书房,后来又被皇帝赏赐给一些王公勋贵……

他完全是将林秀当成工具人而来。

直到天色完全暗下来,林秀才被放出了宫。

虽然忙了一天,被无数次榨干元力,但他的收获也是巨大的。

林秀数了数,他今天一共消耗了十五颗元晶,差不多能抵他半个月的修行,这种好事,林秀巴不得天天都有。

只是……

林秀抬头看了看已经漆黑一片的夜空,自从发生了刺杀事件之后,他每天都会赶在天黑前回家,如果孙大力没有在宫门口等他,林秀就这样回去,会有极大的危险。

排除了赵家的嫌疑之后,指使那夜刺杀林秀之人的身份,已经很明显了。

要么,是和林秀有深仇大恨,但是林秀不知道的,要么就是想娶赵灵珺的人。

只要林秀死了,两家婚约取消,他们自然也有了机会。

只是,王都想娶赵灵珺的人不计其数,林秀根本无法精确锁定到某一个目标。

正在她犹豫要不要自己走回去时,一阵熟悉的幽香从身后传来,林秀转过身,看到一道身影从宫墙处走来。

“灵音?”

“你怎么现在才出来?”

林秀没有在这里看到孙大力,却看到了赵灵音。

“陛下刚刚才放我出宫。”林秀解释一句,试探问道:“你在这里等我?”

赵灵音并未看他,只是淡淡道:“走,我送你回家。”

这简单的一句话,让林秀感受到了无比的安全感,一个大男人,居然要靠女子来给安全感,这让林秀有些脸红。

赵灵音又将一个木盒递过来。

林秀随手接过,问道:“这是什么?”

赵灵音道:“摘月楼的酬劳。”

林秀没想到,他去皇宫之后,她居然还贴心的替他去了摘月楼,不过这笔钱和他没有关系,他就算是再不要脸也不能拿,林秀将木盒又递回去,说道:“这钱应该是……”

他话未说完,赵灵音就挥了挥手,说道:“一家人不用计较这些。”

话已至此,林秀只能默默收下银子。

她说话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决绝,说了不要就一定不会要,林秀心中轻叹口气,这次欠她的人情,只能日后再慢慢弥补了。

不过话说回来,林秀上辈子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活了两世,他还是第一次体会到吃软饭的感觉。

难怪有那么多小白脸愿意被上了年纪的富婆包养,该说不说,软饭真的香啊……

林秀和赵灵音走在街道上,现在距离宵禁还有一段时间,街面上还很热闹,路过一个街边的馄饨摊时,林秀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他在皇宫待了整整一天,也只吃了李公公带来的几块糕点,刚才还没觉得什么,此刻闻到馄饨的香味,就再也迈不开步子了。

林秀在馄饨摊坐下,说道:“老板,来两碗馄饨。”

赵灵音站在他身后,淡淡道:“我不要。”

林秀头也没回,说道:“我知道你不要,我自己吃两碗,今天一整天都没怎么吃东西,吃饱了再回去,你在这里坐会等等我……”

林秀一直觉得路边摊的东西很不错,便宜又好吃,关键还顶饱,摘月楼那种一顿饭动辄几十上百两银子,和他的消费观差距太大。

他就是钱多到花不出去,也不会浪费在那种地方。

小摊的馄饨皮薄馅多,林秀接连吃了两大碗,看的卖馄饨的大娘眉开眼笑,平日里她的客人都是些泥腿子,还是第一次有穿的这么贵气的公子在这里吃馄饨,这无疑是对她手艺的最大认可,所以她给他包的馄饨,肉馅都比别人多。

林秀吃了两碗馄饨,只花了十文钱,和灵音悠哉悠哉的走回家,全当是消食了。

走在王都的街头,林秀忽然问道:“灵音,你姐姐是个什么样的人?”

听到“姐姐”这两个字,赵灵音眼中浮现出一丝异彩,说道:“她是这世上最好的人,现在的你,还配不上她。”

林秀看的出来,这小妮子似乎有些恋姐情节,不过她说的也是实话,她的姐姐是大夏的天骄,现在的林秀,的确配不上人家。

林家距离没落已经不远了,哪怕是同样没落的那些权贵家族,恐怕也不愿将家里的女儿嫁给他。

赵家还愿意承认当年的婚约,已经算是高风亮节了。

对于那位未婚妻的事情,林秀并没有继续追问,眼下,赵家似乎真的将他当成了准女婿,自己的父母也满心欢喜,根本没有人在乎他作为当事人的意见。

想必赵家那位天之娇女,对于这桩婚约也很头疼,到底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林秀一个人人微言轻,他打算等到她回王都之后,和她见一面,共同说服两家取消这桩本就不该存在的婚姻。

回林府的路很长,两人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大多数时候都在林秀在说,赵灵音偶尔回上一句。

而此时,就在两人身后百丈,有两道人影,已经跟随了他们一路。

某一刻,两人的脚步停下,其中一人道:“那女子一直在他身边,看来今夜不能动手了。”

另一人冷哼一声,说道:“都怪影子上次打草惊蛇,让他们多了防备,这段时间再想对他动手,应该是不太可能了,只能以后再找机会……”

第24章 兽语破案

昨天在皇宫被来来回回榨干十五次,林秀可谓是身心俱疲,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才起床。

今天宫里没有人来请他,他昨日制的那些冰,至少足够皇宫用上三日。

起床吃过午饭之后,林秀先是去了一趟摘月楼,给他们制好了今日份的用冰,然后回到了清吏司。

将林秀召进宫后,昨天皇帝赏赐了不少冰给勋贵,像清吏司这种衙门自然是没有的,这里的官员衙役,还要在蒸笼一般的值房内办事。

林秀有心和清吏司的同僚们打好关系,这样他们才会对他上班摸鱼,三天两头旷工的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此,今天下午,清吏司的各个衙房都凉风阵阵,不仅房间的四角都摆上了巨大的冰块,官员们的桌前也都放着冰水消暑。

半天的功夫,林秀就和缉拿处、案牍库、牢房等清吏司各处的官员们混的十分熟络,至于郎中大人那里,林秀没有亲自过去,却也让衙差送去了足够的冰块。

至此,清吏司的大部分官员和衙差,对林秀的印象都发生了改观。

这位平安伯家的公子,虽然平日里不怎么来清吏司,但为人处事真是没得说,身上没有一点儿纨绔子弟的气质,与他交谈,如春风拂面,格外舒服,就凭他用自己的能力,造福整个清吏司,让他们免受炎热之苦,他们对他的态度,就不得不变的热情和友善。

“你说这林大人,最近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

“是啊,以前他几乎不怎么来我们清吏司,最近跑的还挺勤快。”

“林大人的变化何止这些,他以前从来都不和我们说话的,现在又给我们买早饭,又给我们制冰消暑,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似乎真的和那些权贵子弟有所不同……”

某处衙房,众人正在议论林秀,便在这时,人群中传来一道轻哼的声音:“哼,什么不同,权贵们不都是一个样,受了他一点小恩小惠,就把他当成自己人了?”

众人纷纷转头,目光望向一名年轻的官员,都没有再开口。

他们都知道,这名清吏司的新秀,出身平民,一步一步才走到今天的位置,向来看不起走关系进入清吏司的权贵子弟,而过去发生在他身上的一些事情,也让他对王都的权贵阶层抱有很大的敌意。

……

清吏司,今天林秀并没有打卡走人。

异术院现在还属于假期,每年冬夏,学院都会给学生们一个月的假,让他们回家看望家人,这段时间,异术院所有课程暂停,林秀去了也没什么用。

利用这段时间,正好在清吏司刷刷存在感,为了让父母安心,这份差事是必须保住的。

林秀在桌上百无聊赖的整理着案牍卷宗,看到对面的一位同僚整理行装准备出门,随口问道:“徐大人,你这是去哪里?”

徐大人叹了口气,说道:“城西发生了一桩案子,我跟去记录。”

案牍库的文书,平时除了记录和整理案情卷宗之后,也要跟着捕快仵作出门,记录现场细节、证人口述什么的。

林秀早就坐不住了,听说有外差,急忙站起来,说道:“徐大人,以前承蒙你们照顾,这大热天的,外差还是我去吧,我不怕热。”

他以前没怎么来过案牍库,四个文书的活要三个文书干,说是另外三位文书照顾也不为过。

外面太阳正毒,徐大人本来就不愿意出去,坐在衙房里吹着凉风难道不舒服吗,他象征性的推诿了两句,便笑着说道:“那就有劳林大人了。”

林秀摆了摆手:“不客气不客气。”

这次外差,随行的还有仵作,以及缉拿处的几名捕快。

林秀一路上和众人有说有笑,只有一人,始终板着脸,未曾对他流露过笑容。

那是一名年轻人,长得有点小帅,但不及林秀,不说话显得很酷的样子。

林秀记得,此人名叫柳清风,似乎是缉拿处的一名主事,年纪不大,能力很强,在清吏司拥有不小的名气,是曾经的清吏司第一名捕,后来被提拔上来,深受郎中大人重用。

他倒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他,不过,他对林秀没有好脸色,林秀也不会主动去搭理他。

一行人很快来到了案发地点。

这是城西一处商贾的宅院,院子不小,四进的大宅子,比林府还要大,宅子属于一名王姓商贾,出事的也正是这名王姓商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