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梦朝南
李青瓷细细咀嚼着这两句话,神情怔怔,颇感意外。
没想到这个林南,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的优美的句子。
“本来,还以为就是一个见钱眼开,一心想吃软饭的家伙。”
“这是真的还是装的。”
李青瓷眉头微皱,也有些拿不准。
不过这两句话,还是让她对林南的态度,再次改观一点。
过了马路,从街头转弯,又往前走了五百多米。
这里是一个冰城大学城所在的地方,周围有几所大学坐落于此。
旁边的位置是一条美食街,还有一个综合性的商场。
现在时间是下午三点多,天气不算热,街道上可以看到一些携手相伴的学生。
街旁。
留着脏辫子,上身一件灰色体恤衫,下身一条洗的发了白的破洞牛仔裤,看上去年纪已经三十多岁的流浪歌手,手里拿着吉他。
他的旁边放着一个移动音箱,还有一顶倒扣在地上,用来收钱的帽子。
帽子里面钱不多。
他在唱着一首老旧的歌。
声音沙哑,饱经沧桑,一副艺术家的样子。
但是歌声实在是……
有些差劲。
所以来而往之的人不少,但是鲜有人驻足停留。
“那么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了这位流浪歌手,现在就准备借用一下吉他,然后让我们的歌神,去为大家演唱。”
白可可对着直播间里面的观众微微一笑。
她神情之上,也是颇多期待。
“你好,可不可以借用一下你的吉他?”
林南等他唱完一首歌,才走上前去,礼貌询问。
那人闻言抬起头,上下打量了眼林南,正准备说话拒绝,但是见着李青瓷走上前去,在帽子里面放下了一张百元大钞。
他这才露出一张颇具亲和力的笑脸来:“可以的,这个给你,我正好是休息一会儿。”
“不过你们是在搞直播啊?”
他见到了白可可手中的手机,镜头正对着这边。
“嗯,谢谢大叔啦。”
白可可点头,温和一笑。
大……大叔?
流浪歌手尴尬的挠挠头,退到了一旁。
“你们想先听什么歌?”
林南抱着吉他,挑了一会儿音,看着白可可那边,问了一句。
“丑八怪!!!”
“我要听那女孩儿对我说!”
“丑八怪才是王道!!先唱丑八怪!”
弹幕一下子就刷了起来。
“要不然一首首的唱,就从那天晚上第一首《丑八怪》开始吧。”
白可可声音很恬静,满是期待。
刘远洋站在白可可身旁,看着已经调好了音,拿稳了吉他的林南,心底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沿途来来往往不少学生看向这边,见着抱着吉他的林南,也是不自觉的停下了脚步。
“那么我就先唱一首《丑八怪》好了。”
林南抬起头,笑了笑。
他还特意看了眼刘远洋。
“你看着我干嘛。”
刘远洋有些不满:“唱这首歌的时候不要乱看。”
“虽然我们关系不错,但是你明目张胆的说我是丑八怪,口是心非的话,可别怪我告你诽谤!”
刘远洋嚷嚷着。
林南嘿嘿一笑,没有多做解释。
他低下头,稍稍拨动了一下吉他弦。
站在一旁的李青瓷望着林南,微微蹙眉,也是在好奇这首叫做丑八怪的歌会是什么样儿。
“从歌名上听,就像是一首用来恶搞的歌。”
相比之下,李青瓷倒是更加的期待那首《那女孩儿对我说》。
还没等李青瓷有更多的思考。
噔噔噔噔噔……
噔噔噔噔噔……
吉他声响起的瞬间。
李青瓷心底咯噔一下。
李青瓷忽而发现,本来还给她一种很轻浮感觉的林南,一下子变得严肃。
大概是唱歌,对于他而言,本就是一件热爱的事情。
唯热爱,才是信仰。
因热爱,而变得无比虔诚。
“如果世界漆黑,其实我很美。
在爱情里面进退,最多被消费。
无关痛痒的是非,又怎么不对。
无所谓……”
第一句歌词起头。
李青瓷忽而愣在了那里。
她目光怔怔的看着站在那里的林南,一时之间耳畔中,全都是音乐。
行色匆匆,本打算看一眼就离开的路人,一个个顿住了脚,满是诧异的看向抱着吉他的林南。
一旁的流浪歌手张了张口,满心震惊。
他是一个歌手。
虽然是流浪的。
但是却也听过无数首歌。
可从来都没有听过这样的一首歌。
曲调优美,歌词干脆,还带着反讽的味道。
再一次听到这首歌的白可可满是激动。
直播间里面一下子翻了天。
“我正跟着唱到:丑八怪,能否别把灯打开。老婆把房间的灯打开了……..”
“我总觉得他把这首歌的味道完全唱出来了。”
“真好听,虽然我是一个丑八怪,但是谁说长得丑就不能想的美了?”
“昨天和朋友去网吧打游戏,向他分享了这首歌,他戴着耳机,嘴里用跑调的声音跟着唱,我还笑他唱的难听,后来再看,他哭了。”
“下辈子我要长成你喜欢的样子,然后不喜欢你。”
“昨天有人说我丑,我当场就哭了,我很难过,很心疼他,年纪轻轻就瞎了,晚上回去问电风扇我丑吗,它摇了一晚上头!”
“人长大后真的是要化妆,不为别的,就为这生活中无数想哭的瞬间里还可以想到,老娘的妆不能花。”
“昨天我被分手了,我来直播间,听到了这首丑八怪,今天我生日,我又来直播间,又正好听到丑八怪???”
……
直播间内,弹幕流淌。
林南闭着眼,整个人沉入音乐,不曾睁开眼睛。
直到最后一句唱完。
音乐渐收。
他才缓缓呼出一口浊气,抬起头。
这才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已经围了满满的人。
第47章 怔了,愣了,呆了
“好听啊!”
“娘的,我为什么眼眶有点红。”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丑八怪,无非就是没长成她喜欢的样子。”
旁边,掌声响起。
一下子,就有不少人走上前去,把钱放进了帽子中。
围拢在周围的人,越来越多。
粗看过去,已经有了四十多人。
“牛……牛掰啊!”
流浪歌手一脸激动,他甩了一下脑袋,将头上的脏辫甩到一旁,望着林南,就连声音都因为激动,而有些颤抖:“我从来没有听到过这样完美的舔狗之歌。”
“兄弟,你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你一点都不丑,却通过这首歌,唱出了长得丑的人难以言尽的心酸!”
“你是不是整过容啊?”
流浪歌手一脸感慨。
他就算是长得丑的典范,看向林南的眼神中,颇有把林南当成知己的感觉。
“我始终相信,将心比心便是佛心,而且实际上,你对这首歌有些误解。”
林南微微摇头,轻声开口:“丑八怪唱的不是丑,而是卑微,是在暧昧时代充满不该欲望的卑微,被踩进尘埃里的卑微。”
“这种心境,就像你喜欢的那个人,忽然结婚。”
“她的新郎很帅气,年少多精,你可能也不差,但你除开在角落中暗中观察,给予祝福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林南声音平缓,说话的时候,语气语调都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落寞感。
流浪歌手忽而抽了抽鼻子,揉了揉眼睛。
他想起了他的那个她。
他记忆里的她还是高中时候的清纯模样。
一颦一笑,俱是风景。
巧笑嫣然间,顾盼可生辉。
那是他这一生唯一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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