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执笔厌墨
“艾伯特,可以考虑挑选一些歌手作为艺人。”
叶轩欣赏着好莱坞夜晚的风景说道。
“boss,这些我已经考虑好了。可是boss你也知道,歌手很难找,成名的歌手想要挖过来很难,他们报价太高。没有名气的歌手,他也赚不了钱!”艾伯特为难的说道。
成名歌手买不起,不成名的歌手就是在赌博!
艾伯特可不想签下一些不成名的歌手,然后供他们吃供他们喝。
“艾伯特,你的想法太狭隘了!”叶轩摇了摇头。
果然,世界上不是人人都是刘东强!
“这样吧,艾伯特,你去找几个歌手。切记,品性一定要好,一定要忠诚!”叶轩手指敲打着膝盖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好的boss!”
艾伯特重重的点头。
呲啦——
商务车停下,这是威尔的车子,而威尔要送艾丽莎回家。
叶轩和艾伯特在宾馆门口,一路上叶轩都在和艾伯特讨论未来四海娱乐公发展的问题。
“boss,我们要不要去喝几杯?”艾伯特提议道。
“不去酒吧。”
叶轩摇了摇头。
喝酒误事,叶轩发誓再也不去酒吧了。
上次和艾伯特一起喝酒,叶轩喝多了直接在pox的演唱会上群魔乱舞。
谁知道下次喝多了会怎么样?
或许会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跳舞?
还是会抱着垃圾桶唱征服?
总而言之,叶轩会喝酒,但是绝对不可能喝多了。
“我们可以去清吧。”
“这个可以。”
叶轩犹豫片刻答应了。
此时是冬天,很多人都喜欢晚上喝点酒暖暖身子,尤其是好莱坞的冬天很冷,所以即便是美国的女人也会偶尔小酌几杯。
清吧。
这里环境安静,很多人都坐在吧台上小声的聊天。
清吧中央,一名穿着白色碎花裙子的女生正在清唱。
没错!
是清唱,并没有使用吉他进行伴奏!
唱的歌曲名为《loveorld》(热爱世界)
这首歌在美国很出名,是pox乐队主唱弗兰特成名曲。
众所周知,pox乐队是一支以摇滚,狂野著称的乐队,而在组建乐队之前弗兰特却是个文艺歌手。
咕嘟咕嘟——
艾伯特拿起一杯啤酒迅速喝光。
“boss,这天太冷了。”艾伯特哈了一口热气不停的搓着手。
“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叶轩瞥了一眼正在清唱的女人。
白色的碎花连衣裙,金色的长发在腰间停留轻轻的摇摆,一双白色的平板鞋。
女人整体看起来落落大方宛若大家闺秀!
然而那个女人看起来并不是很美!
怎么形容呢?
这不是一种让人冷不丁一眼就惊艳十足的女人,而是属于越看越耐看,越看越好看的类型。
“嘿嘿,boss,她叫做莫妮卡,是这家酒吧的常驻歌手。”
艾伯特露出一副男人都懂的笑容。
“boss,你想要莫妮卡的电话?那需不需要我过去要!我相信以boss的人格魅力,今晚就可以和莫妮卡度过的一夜。我懂,我懂得!”艾伯特又是喝了口大麦啤酒。
叶轩:“???”
度过的一晚?
听听,这是什么虎狼之词?
我严重怀疑你在搞黄色,我也有很充足的证据!
艾伯特觉得自己想的完没有毛病。
叶轩很年轻!
年轻人浪一点岂不是很正常?
再说了,在艾伯特眼中一夜情很正常,他没有结婚之前经常搞这种一夜情。
“艾伯特,你想多了。”
叶轩抱着手中的热啤酒取暖。
“boss,难道你是想要迷昏莫妮卡?不行,这绝对不行,违法的事情不能干!”艾伯特着急了赶紧说道。
叶轩:“???”
迷晕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