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桃李不谙春风
贾清道:“沈老板知道狮子和大象的区别吗?大象看着庞大,实则蠢笨无比,空有其表;狮子则不同,平时虽安安静静,不露獠牙,但一到狩猎之时,它必能准确出击,饱餐一顿后继续低调行事,这才是处久之道。”
“公子这是将沈某比作狮子了?这个沈某可当不起,沈某也只是正正经经做点买卖,养家糊口,可算不上霸道的狮子。”
沈从成笑了起来。
“沈老板算不算的上就看沈老板此次的魄力了,我倒是愿意看到沈老板压制王氏布庄,甚至成为京城首富的那一天。”
沈从成摇了摇头,道:“想成为首富何其难也,也不单纯的靠做生意就行的……好了,公子话说到这个份上了,我也不矫情,咱们七三分成!公子也不要以为我占了便宜,须知,公子这三成可是净利润,而我除了要投资大笔资金之外,还要上下打点一番,朝中大员,监管衙门都少不了的,不然这么大的生意根本铺不开。”
这倒是实话。不过他也知道,所谓朝中大员也不是指所有的大臣,只需要孝敬好自己的靠山,让他在关键时刻保护自己罢了。
这也是朝中大员主要的额外来源,毕竟贪污容易掉脑袋,这种钱来的容易,又不用担什么风险,确是大臣们都喜欢的进项,毕竟不是所有官员都像贾敬那般清高。所以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有人破坏规矩,伸手同僚的进项来源,于是大商人和官府才相安无事,各地都差不多,只要不过分闹出事来,你情我愿的,谁也管不着。
“嘿,沈老板要找遮雨伞莫不是忘了一个人。”
沈从成先是疑惑,随即大喜,道:“公子是说敬老爷?他老人家若是愿意出面,那就好办了!”
“我父亲出面倒是不可能,他不会做这些事的,不然我也不会找你沈老板。不过,我会和父亲通气,到时候你用用我父亲的名头还是可以的,如此的话,沈老板能算多少在里面?”
沈从成想了想道:“如果敬老爷不出面,只是默许的话,那我最多再给公子小半成……毕竟我还得找一位朝中大员来为这门生意保驾护航,以免遭受别人的觊觎,这是我最大的底线了!”
看到沈从成确实已经到底线了,贾清也不在压榨了,准备抛出最后一个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却对沈从成具有无比诱惑的东西。
“好吧,沈老板如此分配本公子觉得还满意,只是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想问沈老板。”
“公子请讲!”
“沈老板觉得香皂这东西在市面上出现之后,会不会很快被接受,并逐步取代以往的皂角和胰子之类的清洁之物?”
“当然!沈某这点眼光还是有的,香皂这种清洁之物必定成为人们的必须之物,公子创造了此神物也必定为历史所铭记!”
神物吗?现在来说确实是,几百年之后就不是了。
“那如果我不想要这个荣誉呢?”
沈从成已经意识到了什么:“公子的意思是将创造人的名头弄到沈某头上?不成不成!我沈某虽不才,却不愿做这欺世盗名之辈!”
不得不说,这古人很多时候操守就是高尚!贾清倒没觉得这么做是欺世盗名,毕竟从现代来的,在现代,什么不可以买卖?
不过既然别人不买“所有版权”,那就换个方式算了,一定要让他接下这个对自己来说鸡肋的东西。
“沈老板误会了,小子并无让沈老板盗名之意,不若这样,我将香皂的冠名权卖给你。”
贾清不在乎关于香皂的所有东西,他只要钱!
“冠名权?何谓之冠名权?”
贾清解释道:“就是以后出售的香皂都可以打上沈家的标签,甚至,如果沈老板对香皂这个名字不满,也可以换,叫沈皂也行。”
这下子沈从成动心了,他一个纯粹的商人,历来就和名望没什么关系,如果这注定畅销天下的东西能冠上他沈家的名头,也算光宗耀祖了,而且这样做也算不得是盗名之徒。
“沈皂就算了,香皂这名挺好听的,也贴切。只在前面能加两个字,叫沈氏香皂如何?”
说完见到贾清玩味的看着他,才发现自己心急了,暴露了想法。
不过本来就是求一个虚名,索性仔细权衡利弊。贾清将这个东西也卖给他,摆明了一心只要钱,不会对香皂的生产销售指手画脚。所以,这个股份多少只是分红的多少而已,如此,他也终于决定自己的底线了。
“好,既然公子将什么都交给了沈某,那沈某就给公子四成股份又如何!只是得提前说好,这四成是干股,只能得每个季度的分红,不能对相关事物横加干涉!更不能以后提出分割作坊与商铺的要求!”
贾清简直太满意了,用一个自己不需要的虚名,就又换了大半成的干股,至于沈从成担心的事,他才没那么无聊呢。于是道:“沈老板放心,小子就是因为没时间精力弄这些才来找您,又怎么可能出尔反尔,多此一举呢?等会白纸黑字上也可以写的清清楚楚,我又是宁国府子弟,岂敢为国公府摸黑?”
大楚还是一个讲王法,讲契约的社会,所以两人才会就此事商议这么久,毕竟一旦在合约上签了字,就不能反悔了。
利益分割好后,沈从成叫他的文书帮忙草拟了一份合约,两人又在一起商议好该添减的条件,确认无误后才又重新誊写,一式两份。
贾清又仔细检查了一遍,没办法,他可是不敢小瞧古人的智慧,小心点总没错。
好在沈从成确实是诚心做这门生意,没在里面动手脚。
看见贾清认真的看合约,沈从成反而很满意的点点头,难怪才这么大点,自己在他手里居然没占到多少便宜。
是的,沈从成今天也很满意!虽然会付给贾清四成的分红,但是,他得到的更多!他已经可以预料到自己成为京城第一布商的一天,甚至有成为首富的希望。
想到首富这个词,他也知道光有钱肯定不成,还得有势,现在的聚宝楼老板就是当今太后的娘家侄儿,所以才无人敢动他。
可自己是平民出身,这些年虽结交了大量权贵,但全是看在钱的份上才有的交情,自己要想做首富,又得砸多少银子进去?想到这,哪怕他不是太看重银子的人也不经暗恨那些当权者的贪婪!
恩?眼前这个近乎妖孽的少年不就是大家族的子弟吗?只看他年纪小小就这般明白事理,还立志读书,将来前途一定不可限量!此次和自己合作倒是一个机会,自己可以提前做好投资!
不得不说,这就是成功者和普通人的差距,成功者往往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好判断,从而抓住机会。
贾清终于确定好了,刷刷刷在合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按好手印。
等贾清将自己的一份合约收好,说定明日将香皂配方送来,并指导沈从成挑选的技师如何制作香皂,就准备告辞了!
这时沈从成突然开口道:“公子最近是否缺少银两使用?”
呃,还真是!贾清也不隐瞒,回道:“确实如此,为了研究此物确实花费许多……”他想看看沈从成这是何意。
沈从成闻言,对身边的管家使了一个眼色,那管家就转身进了里间,不一会,拿出了一个盒子。
贾清已经意识到是什么了。
果不其然,沈从成接过盒子道:“公子年幼而高才,沈某欲结为忘年之交,还望公子莫嫌弃沈某是鄙贱之人。这儿是一千两银子,是沈某的一点心意,为公子作燃眉之用。”
说着将盒子递上。
贾清看着一脸诚恳的沈从成,不由有点不好意思。他先前还打算等贾芸将碱石收到手后,叫他卖给沈从成,好赚一笔零花钱呢。
再看看人家沈从成是怎么对他的,干股给了四成不说,还没赚到钱,倒是先给自己一千两银子,这么一对比,贾清觉得自己像个小人!
算了,以后叫贾芸将碱石全送给他好了,算是抵这一千两。
将盒子接过来,贾清躬身一礼,道:“如此,就多谢沈大哥好意了。”
“哈哈哈,好!贤弟慢走。”
第三十六章 遇人贩子贾清愤世
“老爷为何要送给贾家小子一千两银子?”
沈府门口,看着贾清三人离开后,沈府管家问沈从成道
沈从成悠悠的收回目光,反问道:“你觉得一千两很多?诃,要不是看他年纪太小,不宜表现的过于急切,我送他一万两又如何?我敢确信,用不了二十年,有的是人愿意给他送银子,还要看他收不收!”
管家吃惊道:“老爷竟对此子有如此看重?二十年后他也不过三十左右,能有那么大能耐?”
沈从成看了管家一眼,说道:“所以说我是老爷,而你是管家呢!看着吧,也许要不了那么久呢!好久没见过这般出色的少年了……”说着转身回了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