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桃李不谙春风
于是继续凑趣道:“我父亲不收干儿子,倒是想收个干女儿。其实我很喜欢二嫂子,要不二嫂子做我姐姐吧!”
“噗”
“哈哈哈哈”
花厅里爆发出一大串的笑声。王熙凤要是做了贾敬的干女儿,那贾链怎么办,以后见到他大伯是叫干爹还是叫大伯呢,让已婚女子再认干爹,这可是件稀罕事。
王熙凤这下子无法了,狠狠的剜了一眼贾清,随即又笑道:“你们可看看,平日里都说我的嘴巴不饶人,如今可是见识了,这清兄弟的嘴巴才是真的不饶人呢。”
林黛玉笑骂道:“活该,谁让你没事欺负二哥哥,二哥哥反击的真是太解气了!”
王熙凤很诧异,这些丫头和贾清不过才见过几次面,怎地一个个都帮着他说话呢。特别是这个林丫头,别看平时看着弱弱的,其实心气儿高的很。
当下也没有再聊下去的念头了,说道:“好了好了,都是我的错,是我自己找的不自在好了吧。老祖宗都念了好几回了:‘我的孙儿们怎么还不回来?’还不走,仔细老祖宗亲自找过来了。”
于是大家才全部前往寿宴的内场,之后贾清等几人一起送贾母一行人回荣国府。其他府的诰命们都已经先回了。
贾清后来又命丫鬟将给各位姐妹及贾宝玉的香皂送过去不提。
第三十四章 过沈府谈议商事
九月的天,已经初显寒冷了。
青居之中,贾清翻了个身,比平时早半个时辰醒来。摸了摸身边,感觉到美人儿还在,贾清魔力般的笑了起来。
昨晚,暖床丫鬟佩凤又被无良少爷拉着一起共度了良宵。
感受到身边的动静,佩凤也慢慢醒了过来,感觉到身上作恶的手和不安分的腿,她的脸红了起来。
“小凤姐姐,你都醒了干嘛不睁开眼睛呢?”
佩凤无奈之下慢慢睁开眼睛,只见一张近在咫尺的脸上露出一副得意的笑容,正细细的看着她呢。
“二爷,你的手~”
佩凤不知道贾清为什么才八岁,却总是喜欢在她们身上摸索,俨然小色狼行径。
“哦,怎么了,我不可以把手放这里吗?可是小鸾姐姐给我洗澡的时候都可以在我身上揉来揉去呢,我只是放在上面,又没有揉,怎么不行?”
“唔~”
天啊,少爷真的在揉了,出于少女的羞涩,佩凤把贾清的手抓住,不让乱动,自己有些急喘起来。
贾清确实也没有再动了。
说来好笑,佩凤只比携鸾小一岁,平时看着“凶凶”的,却在男女之事上迟钝了好多。上回他只是偷偷亲了携鸾一下,携鸾差点就生气了,更别提像现在这样手脚并用了。
可以看出,携鸾要早熟一点,温柔体贴,而佩凤则又天真可爱了许多,这就是他的两个贴身大丫鬟,是他的宝贝。
在床上腻歪了一会,贾清决定起床。
佩凤连忙起来给贾清穿衣服,外间的携鸾听到动静,也穿好衣服,出去叫丫鬟们打水。等贾清的衣服穿好了,丫鬟们洗漱用的水也端进来了。简单洗漱一番,贾清就出门而去。
今天,是贾清锻炼的日子。
其实贾清的锻炼也没固定日子,毕竟他只是为了保持身材,不是为了强身健体。
所以起的早的话就锻炼锻炼。在古代也没什么有趣的锻炼方式,除了练武就只有跑步目前适合他,而练舞的的话他还没找着师傅。
作为一个穿越众,要说他没有武侠梦那是不可能的!而且他清楚的记得原著里不但有神仙存在,而且是有习武之人的,那个一人能打退几十个土匪的柳湘莲就是证据。
不过这些人他目前都还没遇到。
绕着自己的院子跑一圈,估计比一个足球场的跑道短不了多少。
佩凤站在一品堂门口,每次贾清跑到她那儿时就给他加油打气,显得比贾清还要激动。贾清已经叫了她很多回和他一起跑,可是她一个丫鬟实在没有勇气在宁国府内乱跑乱跳,所以任贾清如何劝她也没同意,只是答应在门口看着。
佩凤如此,其他人就更不用说了,都没出门!
贾清也不强求,至少还有一个妹子陪着他嘛,没到这儿之前是贾清想都想不来的好事。所以每次跑到一品堂门口,他都会加快速度,博来美人的喝彩。
结束锻炼之后,又在携鸾的伺候下美美的洗了个澡,再去西厢房看了看翠柳,贾清才往王顺的住处而去。
接下来,是办大事的时候了。
“东西都带好了?”
到了王顺的住处,见到李衍也到了,正等着他,贾清问道。
“回二爷,都准备好了。”
“那就,出发!”
昨天,赖升给了贾清一份十多人的名单,全是京城里有名的大商人。有经营珠宝的黄福黄老板,经营酒楼的崔峰崔老板,有经营钱庄的陆昱男陆老板,王氏布庄的王东,沈氏布庄的沈从成......
他今天要拜见的就是这两个布庄的老板。
之所以选择布庄,是因为布庄这个行当一般都有自己的作坊和专用于卖布匹的大商铺,而且去这里买布的大都是女子,而他的香皂的受众肯定偏向于女子,所以布庄是他最好的合作对象。
贾清仔细看过这两个布庄老板的资料,虽然王氏布庄的生意貌似要比沈氏布庄的大,但那个王东是标准的古代大商人形象,贪鄙,喜欢奢华,小妾一大堆,身上完全没有一丝富贵不能淫的的品质。
而这个沈从成就好了很多,白手起家,虽说也有几房小妾,但依然照顾着糟糠之妻,出入也比较低调,看得出是个懂的明哲保身的明白人。
这样的人,显然能在商场上混的更长久。
所以贾清第一个要去拜访的就是这个沈从成。
……
神京东城,沈府。
沈从成早茶过后,就在自己的后花园里修剪花草。他约莫四十上下,国字脸,留着一小撮胡子。听闻下人说宁国府的小公子求见,心中诧异,却不敢怠慢,叫到客厅中稍待,自己马上收拾了一番前往见客。
“公子大驾光临,未曾远迎,失敬失敬!”
刚到门口,沈从成习惯性的客套道,随即才见到客厅中坐着的是一个小孩子,后面站着两个半大少年,脸上的笑容一滞。
贾清站起来回了一礼,道:“小子贾清见过沈老板,沈老板可是没想到今天的客人会是我这样一个小屁孩?”
贾清最终还是决定要用国公府的牌子,在这个世道,没有权势一切就都不是公平的了。而且先前太想当然了,居然想瞒着贾敬做这事!现在想明白了,他做这些谁都可以隐瞒,唯独不能隐瞒贾敬。不然,以后他背着家主谋私业的事被有心人爆出来,就谁都救不得他了。
反正贾敬也不可能谋夺他的东西,他准备办好这事就回去和贾敬通通气,所以今天的谈判还是要压上贾敬这块筹码。
“哪里哪里,贾公子光临寒舍,沈某岂敢有此不敬之想法,贾公子玩笑了。
公子请。”
果然,有贾府这块招牌,话都要好说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