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子凝渊
急急如律令。”
符箓闪烁,化作一团柔和白光,没入到方木的脑中。
本来痴傻的方木如梦初醒,看着老药农:“阿爹,我,我好了!”
《醒魂咒》为内炼之术,入睡前,叩齿并念此咒语,反复三次,则使人神气常坚,睡眠安然。
同时可以让身体正神,不受外邪侵扰,召回离体魂魄。
老药农的儿子方木就是因为失了一魂,才变得痴痴呆呆,如今萧离施法之后,聚气成符,引得方木失魂回归,自然就恢复如初了。
“娃,你真的好了?让老子好好看看。”
老药农似不敢置信。
“阿爹,我真的好了,以前我都是混混噩噩的,现在脑子很清醒,谢谢大仙。”方木说着,对着萧离跪拜起来。
“真好了!”
看着方木说话清楚明白,老药农欣喜若狂,他就这一个儿子,自从小时候甩坏了脑子,就痴痴呆呆,他一直担心自己死后,儿子以后难以生存,现在好了,自是喜不自胜,跟着对萧离跪拜起来。
萧离并不喜欢别人对自己下跪,拂袖将两人抬起,随意道:“不必如此,对了,我想问个事儿,最近有没有人来到你们寨子?”
“有,有的,前两天来了几个走商的商人,还带走了我们寨子的荣保咦晓,说是想去瓶山看看。”
老族长对前两天来到寨子里走货的行脚商印象比较深,如今对萧离敬若神明,一五一十的交代起来。
末了,还有些担心的问道:“大仙,这些人是不是有问题?”
“没什么,就随便问问。”
萧离心下了然,定是卸岭的陈玉楼和罗老歪他们来过来,接着说道:“老族长,你应该知道那些响马在哪个山头吧。”
“知道,那些天杀的贼人,就在向东四十里外的黑鹰岭。”
一提到响马,老族长就恨得咬牙切齿。
“明白了,劳拉,你去一趟,先观察一下,如果他们真是无恶不作之人,那就灭了吧。”
萧离话语落下,劳拉飞身而起,向着东方风驰电掣的飞去,转眼消失不见。
“我也该走了,告辞。”
萧离言罢,心念一动,带着怒晴鸡直接瞬移离开。
老族长和老药农、方木都看傻眼了,愣在当场。
半响过后,方木惊叹道:“阿爹,他们真的是神人啊!”
老药农晃晃悠悠捧着金币:“神,太他娘的神了!”
第3章 老熊岭义庄
湘西怒晴县猛洞河边的老熊岭是一片海拔千丈的崇山峻岭,地势极为险峻,是一道天然屏障。
瓶山是老熊岭群山的一座奇特山峰,造型很像上窄下宽的宝瓶,乃是历朝历代皇帝选做炼丹的宝地。
然而本地人对瓶山却是畏之如虎,因为对他们而言,瓶山是一座食人死地,常有猛兽出没,不缺巨蟒毒虫,凶险异常,里面的元墓虽然很吸引人,但进瓶山的盗墓贼却从来没有活着出来的。
一处开阔的山地中,萧离给怒晴鸡喂了一粒【大黄丹】。
这丹药是大竹峰首座田不易赠送的,当初萧离与其论道,将《天书》一卷授予田不易,让其修为精进,礼尚往来,对方送了他一瓶大黄丹,算是聊表心意。
萧离有心培养怒晴鸡。
但一口气不能吃成大胖子,他手中有【雮尘珠】、【黄鸟内丹】、【凤凰精血】等提升怒晴鸡血脉的物品,但怒晴鸡如今的底子太薄,贸然服用,有害无益。
等把怒晴鸡的底子打好了,再循序渐进给它升级。
大还丹在《诛仙》世界,也算是上品灵丹,有伤治伤,无伤增功,有道老狗大黄能够突破自身极限,就是田不易经常喂它吃大黄丹。
怒晴鸡吃小大黄丹,雄躯一震,“咯咯”长鸣,精神抖擞。
就在这时,劳拉飞身落地,身上隐隐带着一丝血腥之气。
萧离淡淡道:“杀人了。”
“那些山贼很讨厌,都杀了。”劳拉回答很简单。
她并没有什么善恶观念,看不爽,弄死就是。
萧离点点头,没说什么。
等怒晴鸡吸收完药力,萧离就带着劳拉与怒晴鸡前往老熊岭,准备让瓶山六怪磨练一下怒晴鸡。
随便看能不能触发神级选项任务。
虽然理论上来说,低等世界的奖励比高等世界的低,但有时候却有例外,只要运气好,说不定一个低级选项任务的收获,反而比高级选项任务更好。
有劳拉探路,轻易就找到了老熊岭的义庄。
义庄是由几间瓦房组成,前后左右四房,中间为一堂。
苗寨之中,山货宝物众多,常有行脚商人来换取货物。
但湘西一代,毒虫猛兽众多,还有山匪精怪出没,来往商人难免有人客死异乡。
这个时代对落叶归根的观念很重,就算人死了,也想回到故乡,可湘西一代大多是山深林密,一般人来往不易。
于是就衍生出湘西赶尸这个神秘职业。
赶尸人出一趟工,少则十天半个月,多则数月之久,所以那些尸体便寄放在义庄中,等赶尸人到来,再送去回乡。
说起来,萧离也当过一段时间的赶尸人,不过这个世界上的赶尸人,是不是真有控尸之术,萧离表示有些怀疑。
此时义庄已经成为了陈玉楼、罗老歪等人的落脚点。
义庄虽然有些阴森,但至少能够遮风挡雨,总好过在荒郊野外里躺着。
萧离,劳拉和怒晴鸡并没有隐藏行踪的意思,陈玉楼等人还算机警,察觉到有人靠近,从义庄中走出。
原本罗老歪以为是自己的队伍来了,不曾想来却是两个陌生人和一只鸡。
目光扫过萧离,罗老歪注意到劳拉之时,两眼顿时就直了。
“他娘的,这荒山野岭居然有这么俊的妹子,还是个洋妞,还稀罕呢!”
罗老歪本身就是军阀,也没什么文化,平时就是一副老流氓做派,看到漂亮的女人就习惯性的想要调戏一下:“大妹子长得真水灵,哥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