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啊,怎麼全是變態技能? 第26章

作者:KISS雲中

  現在所有的痕跡與線索都指向商務樓,那隻能說明這座大樓出現了問題。

  想到這裏,肖御準備親自勘察一遍商務樓。

  說做就做。

  開始從一樓,一點點的搜查、勘檢、偵查。

  然後是二樓、三樓、四樓……

  查到頂樓的時候,已經晚上12點。

  一無所獲!

  「我疏忽了什麼?」

  肖御重新勘察。

  在所有刑警如看瘋子一樣。

  肖御開始了第二遍的勘察。

  這一查,到了第二天早上五點。

  然而當肖御準備第三遍調查時。

  「夠了!」

  大隊長周相國拉住雙眼佈滿血絲的肖御,「睡一覺吧,你已經兩天兩夜沒休息了!」

  人不是機器,在這樣繼續勞累不休息的話。

  容易猝死!

  肖御點了點頭。

  去到商務樓的客房,倒在牀上,呼呼酣睡。

  這一覺足足睡了12個小時。

  簡單的洗漱,喫了點東西。

  大腦徹底清醒,疲憊一掃而空,站在大樓內的肖御開始了第三遍勘察。

  這一次,他換了一種勘察方式。

  大樓內部都已經查過了。

  刑警們查了兩遍,他又查了兩遍,不會出現問題。

  而這一遍,肖御專門針對樓梯間與電梯開始調查。

  因爲這種地方最容易被人忽略。

  前世,肖御就破獲過一起案件。

  有一名犯罪人員在住宅樓的樓梯間建設一個‘吊棚’。

  吊棚藏屍!

  肖御開始從一樓,一步一步,向着25樓走去。

  當他汗流浹背,走到了21樓時,整個人愣住。

  咦?

  停下腳步的他看向樓梯。

  辦公建築樓梯間,一般淨寬不應小於1.4米。

  踏步高度不應大於0.16米。

  分爲11至13階梯,至緩步臺。

  由緩步臺通往上層,同樣需要11至13階梯。

  換算下來從下層到上層,需要經過22階到26階踏步,與一個緩步臺。

  上下層高度爲,3.5米到4米。

  這個高度是每層商務樓的室內高度。

  也是商務辦公樓樓梯間標準高度。

  可眼前的20樓到21樓樓梯間居然有35個臺階,每個臺階高約0.22米。

  35×0.22=7.7米?

  4-7.7=3.7米?

  居然比正常的樓層多出了近4米?

  肖御的表情頓時變得古怪了起來。

  既然樓梯間的高度是7.7米,那麼作爲相對應的樓層。

  20樓和21樓,肯定會有一個樓層室內高度也是7.7米。

  或者是上下樓,分攤了3.7米。

  這麼算沒毛病吧?

  隨後,肖御分別勘察了20樓和21樓。

  詭異的事情出現了。

  兩個樓層的室內高度,全部是4米。

  那3.7米的‘高度’。

  消失不見了!

第27章 生活終於要對我下手了嗎

  此時的肖御,有種玩狼人殺的感覺。

  一座商務樓擺在這裏,卻消失了3.7米空間。

  是不是很有趣?

  只是還沒有等肖御繼續調查這消失的空間。

  忽然,手機響起。

  大隊長周相國來電,讓他下樓一趟。

  剛剛走出電梯,肖御愣了下。

  前臺大廳內,站着幾名身着白襯衣制服警察。

  能穿上這種制服最低都是警監,最高總警監。

  三名白襯衣警察其中有兩個是三級警監,一名二級警監。

  還帶來十名警督到警司,級別不等的警察。

  當肖御走出電梯的那一刻。

  剎那。

  無數雙眼睛齊刷刷的看了過來。

  表情嚴肅的周相國,對三名警監介紹,「這位就是肖御同志,我們這起案件的專案組組長,總指揮!」

  肖御:……

  等等,您這話是幾個意思?

  不是要把我推出去抗雷吧?

  不怪他誤會。

  一些官場老陰逼,經常會玩出讓下屬頂罪的操作。

  生活終於要對我下手了嗎……肖御有些頭皮發麻。

  「周相國,你們便衣三隊在開什麼玩笑?」

  一名三級警監抬手一指肖御肩頭上的警銜,「讓一名學警當總指揮,三大隊沒人了?」

  這話就不是好話了。

  果不其然,三大隊全體刑警的臉色都變了。

  這是要搞事兒嗎……肖御眯起眼睛。

  「副局您誤會了。」

  何勇微笑,「肖御雖然是我們三大隊的學警,但能力極強,刑偵技術也很過關,還得到了我們三大隊全體認可。並且這起案件,從無到有都是肖御同志負責主抓,我們配合行動,已經查到了一些頭緒。」

  教導員這話,對肖御的評價可就太高了。

  可以說他是在力挺。

  也在婉轉的告訴上級領導:人是我們三大隊選出來了,有事兒,我來負責!

  驚了,我有這麼厲害嗎……肖御驚訝的同時,內心溢出一股暖流。

  何勇這個教導員,有些護犢子啊。

  護犢子這個詞不難理解。

  自己手下小老弟不管對錯,先挺了再說。

  錯了,有他們這些做領導的站在前面扛。

  在一個‘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年代。

  能跟在這樣一位‘老大’的身邊做事。

  不要太幸撸�

  「查到了頭緒?」

  又一名警監笑了笑,「那正好,你們三大隊可以案子移交到我們刑偵科,由我們着手繼續調查。」

  瞬間,空氣安靜了。

  警察領域有個大忌。

  最忌有人亂插手其他辦案單位的案件。

  這裏面涉及到很多因果。

  比如,責任、功勞、轄區。

  假如,出現了一起案件。

  所有單位都過來調查、插手,豈不是亂套了?

  還要轄區和分管做什麼?

  看到別人的案子馬上偵破,直接搶功就完事兒了。

  這種道理,一個警監,甚至還是領導,他不懂嗎?

  如果他懂,爲什麼還要犯忌?

  「您這是……」

  周相國沉下臉,「在開玩笑嗎?」

  對方的人是朝陽區分局刑偵科。

  雖然是上級但管不到刑偵大隊。

  三大隊的直屬上級是支隊,是總隊,甚至是市局。

  你一個刑偵科想要插手三大隊的案子,確定不是來搞笑的?

  肖御感覺眼前的情況變得有意思了。

  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個單位不惜犯忌,要插手別的單位案件?

  這一點他能想到,周相國和何勇同樣也能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