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界供应商,我一手打造超凡帝国 第7章

作者:番茄不是瓜

  最後,他穿上了羽絨服,腳穿帶棉登山靴,腰間繼續掛根電棍“唆”的穿梭而去……

  烏蟬娜迦正在屋外練劍。

  天空中白雪鵝毛般飄下,烏蟬娜迦手上劍氣縱橫,天空中的雪花被劍氣攪碎。

  隨著她劍氣越發凌厲,方圓十步之內,一大片一大片雪花被捲了起來,猶如天女散花……

  突然,她感應到屋裡熟悉的氣息,她心中一喜,停下舞劍,返回大木屋。

  果然,她看到蘇塵放下了身後那巨大的古怪揹包……

  “烏蟬,你剛才去哪兒啦?”

  蘇逸笑著對她招手,“你來你來……你看我又給你拿來什麼好東西?”

  烏蟬娜迦一聽,眉開眼笑的一掠而至。

  蘇逸拉開揹包,把所有東西一一拿出來。

  拿一個還介紹一個:

  “這是麵包,什麼餡兒都有,可好吃了……”

  “還有,這是爆汁豆漿……口感很好,也很有營養的哦……”

  “對了,這些是各式各樣的零食……我們那兒的女孩就喜歡吃這些……我拿來給你嚐嚐鮮……”

  “還有這個,跟罩罩一樣都是內衣,我們叫它胖次……很適合你哦……”

  “對了,你們每個月都會有親戚來不?有是吧……嘿嘿,把這個墊在下面可以全吸收,三百六十度防側漏,不管你是上蹦下跳,還是舞劍飛花,絕對不漏……”

  “還有這個,這叫香水,噴在身上很香的哦……噴一次,香味和保持二十四小時……來,你聞聞,你肯定喜歡……”

  整個過程,蘇逸滔滔不絕,而烏蟬娜迦表情不停變換。

  吃到肉餡灌湯包的時候眼睛一亮,喝到豆漿的時候一臉享受。

  知道叫“胖次”的東西是女人用的褻衣,知道叫“衛生巾”的東西是拿來做什麼用的時候,她又羞得漲紅了臉,她看向蘇逸的目光都帶著尷尬和怒意,要不是蘇逸目光清澈,臉上沒有任何猥瑣的樣子,她都以為蘇逸在調戲她……

  而當蘇逸噴出香水,整個屋子變得滿屋留香的時候,她徹底忘了尷尬,只覺得震驚,隨後歡喜莫名……

  她拿過香水瓶子,看到裝香水的玻璃瓶,整個人又是一愣,這東西也……也太精緻了,竟散發出宛如寶石般的光澤……

  當然,最不可思議的是裡邊裝的香水,根本就是天下奇香……

  這個香味,就連上京最貴的香薰和香囊都比不過,它絕對是無價之寶……

  蘇逸看烏蟬娜迦對各種各樣的東西都流露出好奇和震驚的表情,他滿意的笑了……

  俗話說,將欲取之,必先與之。

  第一步,取悅大美女,其實也沒什麼難嘛。

  “好口渴……好口渴啊,烏蟬姑娘,你……給我打半碗棒槌水喝喝唄……”蘇逸笑吟吟道。

  說實話,他來這邊最惦記的除了烏蟬娜迦,就是這碗參水。

  雖然參水沒滋沒味,但勝在內涵元氣。

  用烏蟬娜迦的話來說,棒槌內涵的元氣十分充沛,如果再讓那顆棒槌長個幾百年,就能滋生出靈氣來,棒槌就能借靈氣而成精。

  “好的好的,公子您稍等,我立馬給你盛……”

  烏蟬娜迦不捨得放下香水瓶,一隻手去裝參水遞給蘇逸,蘇逸笑吟吟接過,喝了一大口,直接把三分之一碗參水喝光。

  他再次感覺身體暖洋洋的,彷彿渾身充滿了力量。

  “烏蟬姑娘,你看啊,我給你送來這麼多好東西,你是不是也該對我意思意思啊?”

  蘇逸把碗放下,衣袖擦了擦嘴,雙手搓了搓,笑吟吟的臉上展露出前所未有的狼子野心……

第11章 狗頭金與成精的棒槌

  烏蟬娜迦是烏蟬家的大小姐,烏蟬家掌管著好幾個大商號,所以很明白等價交換的道理。

  蘇逸這麼一說,她立馬回過神來,明白了蘇逸的意思。

  她漲紅了臉道:“對對對……我剛才太震驚了,有些失態,不好意思啊公子……你……你想要什麼?只要我這裡有的,我都可以給你……”

  蘇逸指了指桌子上一塊金燦燦的東西道:“這個東西是你撿的嗎?看著很不錯,可以給我嗎?”

  事實上,蘇逸已經看出來這是個什麼東西!

  在地球,這種東西被稱作狗頭金!

  所謂的狗頭金就是天然產出質地不純、形態不規則的塊金。

  它一般由自然金和石英組合而成,雖然它不純,但其價值很高,甚至比純金的價值都要高得多!

  以前,蘇逸就聽說過一個有名的狗頭金故事,說是一個牧民撿到一塊15.7斤的狗頭金,竟有人願意出價三百萬想要購買,可牧民並沒有同意。

  事實上,狗頭金之所以昂貴,就是因為它不純,那麼大塊的狗頭金生成的條件極為苛刻,物以稀為貴,所以,狗頭金才比純金具有更高的價值。

  一方面,狗頭金除了具有黃金的價值,還有很高的地質和研究價值。

  人們研究狗頭金,可以透過分析狗頭金的成分,從而推斷出附近是否有金礦和其它的礦產等等。

  眼前這塊狗頭金,足足有拳頭大小,想來不止十斤,如果拿回地球,肯定值不少錢。

  蘇逸拿起狗頭金,饒有興致的把玩起來。

  據說,現在狗頭金已經非常稀少,只要出現一塊略大的都要被各大收藏館、博物館所搶購,成為它的鎮館之寶。

  這也是狗頭金價值被不斷抬高的重要原因。

  只聽烏蟬娜迦道:“這就是一塊普通的雜金塊,我是在靈虎谷的河邊撿的,當時覺得它順眼就撿回來了,你要是喜歡就拿去好了。”

  蘇逸有些心驚,靈虎谷?

  這個世界真的有靈虎?跟這些充滿元氣的山參一樣?還是比山參更靈異?

  蘇逸有些嚮往。

  他忍不住道:“靈虎谷離這裡遠嗎?那裡的河邊還有沒有這種雜金塊?”

  烏蟬娜迦道:“不算遠,慢慢走的話,走個兩天一夜就能到,你想要這種雜金塊,那邊應該還有,好好找一找就能撿到。”

  “啊,那太好了,你帶我去怎麼樣?”

  能撿狗頭金,蘇逸想想就激動。

  烏蟬娜迦點頭:“行,我帶你去。”

  說完,烏蟬娜迦又蹙眉道:“不過,你能走那麼遠嗎?現在外邊還下著鵝毛大雪……”

  畢竟,在她看來,蘇逸身體還比較弱,很難走這麼長的路,而且,天氣正惡劣。

  蘇逸推開門,看了一眼外邊。

  果然,天空飄著鵝毛大雪,冰雪覆蓋千里。

  這樣的大雪天,他確實不可能外出走那麼遠。

  蘇逸道:“等雪停了再去吧,我正好回去弄個可以雪地徒步的裝備……對了,上次你給我的棒槌還有不?”

  “有啊。”烏蟬娜迦平靜道,“你要多少?”

  蘇逸一愣,下意識問:“你有很多?”

  烏蟬娜迦道:“應該還有十來根吧,上次進山我待了十天,一次性挖了不少。”

  “啊?這麼多?!”蘇逸傻眼。

  暗忖這百年老參在這裡是大白菜嗎?怎麼能挖這麼多?

  “那些棒槌在那兒呢?”蘇逸問。

  “跟我來。”烏蟬娜迦說著,走出大木屋,然後來到一間柴房前,她開啟門,走了進去。

  蘇逸剛跟進去,就看到木屋的一個角落裡竟然堆著十幾顆百年老參。

  就那麼橫七豎八的堆放在角落,就好像堆放柴火一樣。

  這些老參,幾乎就沒有小的,一個個的個頭都極大,絕對大於八兩,有的甚至有一斤五六都有!

  蘇逸都看傻眼。

  這麼貴重的東西,她就隨便扔在柴房了?

  這是不把人參當寶貝,不把紅薯當乾糧啊。

  “你要多少根?”烏蟬娜迦問。

  “呃……”他很想說,老子全要!

  但轉念一想,懷璧其罪啊!

  把他們全部拿回地球,要是被人覬覦怎麼辦?說不定就這些東西,別人都能對他下毒手,這叫重敽γ�

  “一根一根,給我一根中等大小的就行。”蘇逸舔舔嘴唇說。

  烏蟬娜迦道:“那你去選吧,反正個頭都差不多,你想要哪一根都可以……我,先回去試試你給我買的東西啦……再試試噴點你說的香水……”

  烏蟬娜迦心思完全不在這些棒槌身上,她一心只想擺弄蘇逸送給她的東西,對於她來說,那些東西比這幾根臭棒槌貴重和有趣多了……所以,她說完之後立刻就轉回大木屋去了,只留下蘇逸一個人呆呆發怔。

  “嗯……這顆估計九兩……”

  “這顆大點……可能有一斤二兩……”

  “我擦,這顆最大,至少一斤六兩啊……媽呀,這麼大,顏色這麼深,須也最多,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這麼大一顆參,可能都快成精了吧?!”

  蘇逸饒有興致的選著這些大棒槌,越選越興奮,其中最大的一棵,居然有了一些人的模樣和輪廓,感覺應該馬上就成精了。

  呼呼,爽了,這些可都是錢啊,簡直比黃金還要貴重百倍!

  老子今天來這一趟,來對了,要發財啦。

  嘿嘿,得了一塊十來斤重的狗頭金不說,還得了一棵一斤五六的百年老參……

  蘇逸選了最大最老的那顆返回大木屋,他忍不住對烏蟬娜迦道:“烏蟬姑娘,我請教你一個問題,你知道這顆棒槌大概生長了多少年嗎?”

  烏蟬娜迦看了看那顆山參,說道:“看模樣應該是快三百年的棒槌……它,快成精了,我之前抓它的時候,可費了我不少功夫……”

  “費功夫?”

  “嗯,它會跑,而且跑得非常快,還會遁地……”

  “我要不是做了幾手準備,也抓不到它……”

  蘇逸嚥了咽口水,這尼瑪的她說的是真的?

  怎麼感覺那麼不真實呢?

  人參真的會跑會遁地?這不活脫脫成精了?!

第12章 小影片探路

  算了,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似乎烏蟬娜迦現在沒工夫理會他,而且他也有一種歸心似箭的迫切願望。

  這就好比在外邊發達了,有想要立刻衣暹鄉。

  現在他揣著十來斤重的狗頭金,拿著三百年快成精的野生人參,就有這種想要回去立馬變富豪的迫切願望。

  “我先走了,等雪停了我再來……你慢慢研究你的東西吧……”

  蘇逸打了聲招呼,嗖的一聲穿梭了回去。

  回到出租屋,蘇逸看著被自己帶回來的巨大狗頭金和三百年野山參,他再次激動莫名。

  這顆參,比他泡酒的參還要重上三兩左右,估計在地球上,就沒有這樣大的參。

  按照烏蟬娜迦所說,這顆參會跑會遁地,接近成精,那絕對就是無價之寶!

  蘇逸興奮的同時,也有些犯愁了!

  不管是狗頭金還是野山參都是重寶,他怎麼才能把它們變成錢?

  想要收這些稀罕物的人他一個都不認識啊。

  而且毫不客氣的說,買得起這樣重寶的人,只有富豪或者實力強橫的官方組織,比如收藏館之類,其它普通人根本染指不上。

  他總不能滿大街去吆喝,讓自己暴露吧?

  這樣一來,豈不是懷璧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