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羽卿书
游野也很无奈,只好骑着马无功而返,交易没有达成,凌也带着他的女人和羊群开始离开,准备找个地方宿营。
游野回去之后把情况跟自己大哥一说,游伏也皱了皱眉,天很快就要黑了,今天晚上自己这边只有40人,却要看管将近一千的牛马羊,又没有坚固的羊圈可以保护,一夜过去还不知道要损失多少。
略微思忖了一下,游伏马上做出反应,看着马上就要离开他们视线的凌,游伏一把抢过游野手中的盐袋子,然后朝着凌的队伍追了上去。
“诶?大兄,你这是干嘛去?”
游野在后面大叫,游伏却没有回答,策马狂奔的朝着凌的方向追去。
凌的女人听到后面飞奔的马蹄声,马上叫了自己男人一声,凌转身回头看,发现还是刚才那伙人,而且这次还是一个人,于是就叫停队伍,在原地等着游伏。
游伏过来之后,二话没说又把盐袋子扔到凌的怀里,让他有点莫名其妙。
“朋友,晚上和我们住在一起,让你的狗帮我们看护羊群,这袋子白盐就是你的,怎么样,行不行?”
游伏也是被这些不要脸的豺狼虎豹逼得没办法了,黑夜即将来临,出于无奈,只得想出这么一个办法。
等凌明白了游伏的意思之后,也非常的高兴,马上答应了下来。
于是,就这样,两伙人凑到了一起,找了一个算是比较安全的地方作为宿营地,又在周围用绳子和大网做了个简易的羊圈,把牛马羊都赶了进去。
晚饭大家是在一起吃的,用的是汉部落的陶锅,炖的是加了盐的老鸭汤,凌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食物,他们也没有那么多水,随身带的只有几个羊皮做的水囊,根本无法奢侈的炖汤喝,再说他们也没有陶锅。
凌和自己的三个女人,每人端着一个陶碗,学着游伏他们用筷子吃肉喝汤,渐渐的也熟络起来,开始跟游伏用手势聊起了天。
原来凌并没有部落,他原本出自一个七八百人的大部落,但是从小就生了一双红瞳,被部落的巫视为不详,不过他母亲也怕被族人发现,从小就让他披散着头发挡住眼睛,并且很少让他跟别的孩子玩。
不过纸包不住火,在凌十四岁那年,它的红瞳还是被族人发现了,部落里有的人说要杀了他,也有的不忍心杀他,说把他直接赶走。
凌的母亲自然不想让儿子被杀死,只能同意凌被驱逐出部落,不过他的母亲对他还是很好的,临走时让凌带走了三只他自己养大的狗,还有一匹小马,并且告诉凌不要走的太远。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凌的母亲在外出放牧时,又偷偷的给了凌几只绵羊,回到部落就跟首领上报,说羊被野狼叼走了,这样的事情时有发生,所以首领也没怀疑什么。
就这样,年少的凌挥泪告别了母亲,骑着他的小马,带着三条爱犬,和几只绵羊,踏上了他的流浪之旅,成为了一个游伏常说的野人,草原野人。
接下来的几年,年少的凌就一直在草原上流浪,他自己制作了弓箭,练就了一手超凡入圣的箭法,还抓到了几匹野马,羊群的数量也越来越多,达到了近百只,自己带的三条小狗,经过几年的繁衍,也变成了三十多只的狗群。
凌的资本日益壮大,在加上年龄的成长,他觉得自己已经能够养活一个家庭,于是他又到一些小部落,用自己的羊换来了三个女人,前年的时候他的女人已经怀了孕,现在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了,一男一女,还没有满一周岁,第三个女人前些日子也怀上了孩子,现在才四个月,算是家庭美满了。
第260章 新的粮种?
凌的身世其实说起来并不算悲惨,在这个原始的时代,成年之后才被赶出部落,开始独自闯荡,而且还有了母亲给的初始资本,想要养活自己,虽然辛苦但并不是很难。
不过了解了凌的情况之后,游伏就开始心动了,凌是地地道道的草原土著,又游历过草原很多的地方,不仅擅长放牧,又会很多草原部落的语言,骑术精良,箭法超群,对汉部落来说,实在是一个难能可贵的人才,没有道理不争取一下。
想通了这其中的关键,游伏马上开始对凌拉拢起来。
“凌,你的女人肚子里又有了孩子,再过几个月肚子就会越来越大,到时候就没办法骑马了,你准备怎么办?准备好过冬的地方了吗?”
“过冬的地方?倒是有一个,是一片小树林,我养的没有牛,所以没有牛粪可以烧,那个地方有很多树,我可以在那砍木柴烧,那个树林还有不少灌木,羊群也可以在那吃灌木过冬,也可以在树林里拉个羊圈,我还有狗可以看羊,不用怎么操心。”
凌显然是早就有了打算,他说的那个小树林没准就是他每年过冬的地方,听他安排的井井有条,就说明他对那里很熟悉。
这个回答让游伏有些无处着力的感觉,本来要是凌没处过冬的话,他还可以用这个理由邀请他回去的,结果人家早就准备好了。
略微思忖了一下,游伏再次说道:“你的孩子还那么小,应该是今年春天生的吧,他们可还没有过过寒冷的冬天,你还要每天去砍柴烧火才行,万一雪下的太大,孩子恐怕就过不去这个冬天了,你不如去我们部落。
我们部落有结实的房子可以住,能直接在屋子里烧火,还有足够的食物过冬,也有稳定的水源,柴草多的烧不完,去我们那里,比你一个人过冬要安全的多。”
“去你们部落?你是想要我的羊还有狗吧?”凌马上露出一副警惕的神色。
游伏听了微微一笑,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我确实想要更多的羊,还有你的狗我也非常需要,但是这跟我邀请你没关系。
你也看到了,我们有白盐,还有陶器,这些东西都是我们部落自己做的,而草原上的部落又非常需要这些东西,我们队伍带的那些牛马羊就是用这些东西换来的。
我想要羊,只要在找个大一点的部落,就能换来更多的羊群,你觉得我很稀罕你那百十只羊?还有,我们部落养的也有狗,不过没你的多,也没有你训得那么好而已。”
这话听着虽然让人不舒服,直接被游伏瞧不起了,但却是特别真实的大实话,想想也是,这伙人好东西那么多,怎么会觊觎自己那点微薄的资产。
想到这里,凌也对游伏所说的部落好奇起来。
“那你们的部落在哪里?有多少人?有多少牛马,羊群?”
“我们汉部落在北面的山里,从这里回去要骑马走一个多月的时间,人口有将近3000人,牛马羊除了现在这些,部落里还有几百头。”游伏如是说道。
“北面的山里,要走一个多月的时间,天啊,你们怎么会跑那么远来到草原?
还有,你说你们将近3000人口,可为什么只有几百头牛羊,那你们那么多人都吃什么啊,冬天岂不是都要挨饿?
我见过几千人的大部落,他们的牛羊都要几万头的,天天吃肉喝奶都吃不完。”
凌对游伏所说的话十分吃惊,同样,他一个土生土长的草原人,也从来没有去过山里,更不了解山里人的生活方式,在他的印象里,所有的人都应该是吃肉喝奶的,没有肉和奶的生活,他简直无法想象。
“我们部落的牛马很少,也舍不得吃,那些牛马都是用来干活儿的,比如拉车,或者用来耕地种粮食。
粮食就是吃的东西,是从草上长出来的种子,煮熟了就能给人吃,而且非常的好吃,只要有地,就能种出吃不完的粮食了。
我们也会捕鱼,另外养殖的还有其他的动物,肉食也是不缺的。
而且我们首领是个很厉害的人,虽然年龄不大,但却是我们部落最有智慧的人,他会制造很多东西,还有种粮食,养殖动物,都是他教我们做的。”
凌听的一知半解,对游伏说的很多东西都不明白,养殖他是懂得,就像他们草原的放牧,可是种植粮食他却从来没听说过,没亲眼见过,所以也无法理解。
人吃草的种子?那是饿疯了吗?那东西是人吃的吗?那不是跟牲口一样改吃草了吗?凌的内心疯狂吐槽。
对于凌的不理解,游伏也深有同感,他第一次听说种粮食的时候也很惊奇,毕竟这种获得食物的方式,对于原始人来说,那就很奇特啊。
不过好在商队带的也有粮食,虽然不多,不能让他们每天吃上干饭,但是每天喝粥还是足够的,游伏当即就喊人搬来半麻袋稻米。
“你看,我们吃的就是这个,这个东西叫做稻谷,上面有一层皮,剥掉皮就是白色的大米,用水煮着吃非常好吃,明天早晨我可以做一锅米饭让你尝尝。”
游伏抓了一把稻谷放在凌的手里,让他仔细看看,这些稻谷因为游伏当初走的急,都是收获之后刚晒干就装袋的,连米糠都还没有捣下来,吃的时候只能自己用陶罐现捣,所以还能一眼就辨别出这是植物种子。
凌放下手中的老鸭汤,双手接过稻谷,对着篝火的火光仔细观察,这是植物的种子,而且看起来还很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不过这东西真的是给人吃的?!这不都是牛马才会吃的东西吗?
“你说这是从草上长出来的?”凌对游伏确认道。
“是啊,就是一种草的种子。”
“这东西我应该见过,草原上也有这种草,不过没有人会吃它的种子,都是牛羊爱吃那些东西。”凌把稻谷还给游伏说道。
第261章 弓痴
“你见过?是长在水里的草吗?草原还有那种都是水的泥巴地?”游伏突然疑惑的问道。
“不是泥巴地啊,就长在草原上,周围没有水,那种草能长到人的腰那么高,然后上面会长出几个穗子,等到植物整个都黄了之后,穗子上就会结很多这样的种子,穗子上面还有很多细小的短刺,牛羊特别爱吃。”凌详细描述着自己见过的那种植物。
游伏听的很吃惊,会长穗子,穗子能结很多种子的,那不就是水稻吗?但是穗子上面长刺是怎么回事,汉部落的稻穗可是没有刺的,而且汉部落的水稻只能种在水田里,凌说的那种植物却不需要,周围没有水源,仅仅靠自然降雨的水量就能生存。
这会不会是一种类似水稻的粮食作物,毕竟它们都是长穗结种子的植物,可是凌说的这种植物却可以直接种在旱地上,如果这真是一种粮食的话,岂不是说汉部落不用挖河,找块旱地也能种粮食了吗?
这个发现的意义绝对是重大的,万一是真的,只要把种子带回去,就能极大的影响汉部落的发展,甚至是汉部落周边的那些部落,对那些没有能力改造水田的部落,绝对是一大神器啊。
游伏一下就激动的抓住了凌的手臂,急迫的对他问道。
“凌,你还能找到那种植物吗?就是你说的长穗子,结种子,上面还有刺的那种草,你能不能带我去,要是帮我找到了,我可以给你很多白盐,还有陶器,你都可以随便挑。”
凌被抓住的手臂感觉到游伏的手在颤抖,为了一种牛羊才会吃的草,至于那么激动吗?
不过游伏答应的报酬的确十分丰富,这让凌很心动,只是带他们找草而已,找到了就能有陶锅和白盐,这买卖划算啊,那种草在草原上是很常见的,只要留心一下,并不是特别难寻找,几乎是稳赚不赔的交易,凌当即就答应下来。
晚饭结束,虽然没能把凌拉入汉部落,可是新粮食的发现,却让游伏十分激动,躺在地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恨不得天马上就亮。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夜渐渐深了,宿营的营地周围有三十多条牧羊犬守卫,确实让人安心不少。
整个夜里,营地中出现了两次豺狼的袭扰,不过马上就被牧羊犬们发现了,然后就是大声的狂吠不止,汉部落的队员也马上起来赶去驱逐。
这样的事情一夜就发生了两次,不过好在有牧羊犬,汉部落商队这里只损失了一只绵羊,勉强可以接受,幸亏了有这些狗狗,不然这一夜的损失还不知道有多大。
次日一早,游伏很早就起来让人准备早饭,早饭准备的是白米粥,不过特意还煮了一锅干饭,那是打算拿来给凌一家子吃的,让他们也知道粮食是什么东西。
凌也起的很早,坐在地上用石头磨制狼牙,准备多制作几根狼牙箭矢,昨天射下来的几只野鸭,翅膀上的一级飞羽也被他拔了下来,准备制作箭尾。
游伏看到他干这个,就拿出一根汉部落制式的青铜箭矢给他。
凌接过那根精致的箭矢,放在手里不住的抚摸,显得爱不释手,同样也非常的惊奇箭矢的材质,从锋利的青铜箭头,到光滑笔直的木质箭杆,都是他没见过的东西。
凌的箭矢都是用灌木的枝条做成的,先要晾干,然后用火烤直,再用砂石打磨光滑,尖头多是用骨头做成的,所有的箭矢放在一起,没有一根是完全一样的,连箭杆的粗细都不相同,可想而知这样的箭矢质量有多差。
也就是他自己用的比较多,对每根箭矢都很熟悉,才能射的百发百中,要是随便换个人,每射出一箭就会有很大的误差。
“你们的箭真好,这是用什么东西做的,那个做箭的人一定很厉害吧?”凌感慨的问道,然后依依不舍的把箭矢还给游伏,看的出他很喜欢。
“这是我们首领发明的,那箭头是用青铜做的,是一种金属,可以做成任何形状,很锋利,我们部落都用这样的武器,都是首领教我们做的。”
游伏没有收回箭矢,反而把箭壶中的几十支箭都倒了出来,展示给凌看,连自己的长弓也拿出来放到他的手里。
“来,试试看我们的弓箭。”
看着游伏拿出的一大把箭矢,凌都惊呆了,这些箭矢全都一模一样,像是一个模子复制出来的一样,实际上也确实是从模具里复制出来的,每一支的质量都那么好,就连重量都相差无几,称得上极品好箭,让凌看的眼馋不已。
再接过游伏递来的长弓,弓身十分光滑对称,隐隐的还泛着一层光泽,那是因为弓臂打过虫蜡,剑麻纤维编制的弓弦也很结实耐拉,就是弓太大了点,立起来跟人差不多高,不适合在马背上使用。
再拿凌自己制作的弓相对比,木头制作的弓臂,内侧粘了一层厚厚的牛筋,毛线搓成的弓弦,虽然也很结实,但却要经常更换,因为毛线的弓弦经常被磨到起毛,影响箭术的发挥和射击精确度。
凌的这把弓并不是反曲弓,从材料和形制上看,应该叫做复合直拉弓,因为弓身是用两种材料粘在一起做成的,因此叫做复合弓,而且弓身的形状并没有反曲,只有一个弧度,看着就像短一点儿的长弓,所以综合起来就叫做复合直拉弓。
凌非常喜爱弓箭这种东西,经过游伏的同意,很快就试射了起来。
单臂举起长弓,搭箭拉弦,弓身紧紧的绷成一个较大的弧度,然后就是瞄准目标撒放。
铮——的一声弓弦颤音,箭矢笔直的飞了出去,光滑的箭杆,让箭矢出手时没有一点阻碍,很快就飞出了凌的视线。
凌非常的惊讶,这种长弓的射程明显要比他自己的弓射程远,虽然无法在马背上使用,但用来步战绝对是夺命的利器。
他很快又拿起自己的弓,用游伏的箭矢再射出一箭,同样的箭矢,凌的弓射程整整比长弓短了一半,那么远的射程,如果部落之间打起来的话,简直就是一面倒的屠杀。
“怎么样,喜欢我们的弓箭吗?这都是我们首领制作的。”游伏试探的问道。
“嗯,喜欢,你们首领真厉害,居然能做出那么好的弓箭,就是太长了点,要是在短一些就能骑着马用了。”凌稍微有些遗憾的说道。
“我听族人们说,首领正在收集材料,制作新的弓箭,会比这个更短,力量更大,好像很快就能做好了,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部落的话,你就能得到一把我们首领做的弓。”
“你说的是真的?”凌有些惊喜的问道。
第262章 麦子
“当然是真的,加入我们部落吧,我们部落并不排斥外族人,相反,我们汉部落本来就是由很多部落组成的,其实我以前也是一个小部落的首领,我带着全族加入汉部落也才几个月的时间。
汉部落很强大,首领也是个非常有智慧的人,带着我们做出了很多好东西,比如大车,还有金属,对了,我们的马镫你还没有仔细看过吧,走,我们先去吃饭,一会儿我让你看看我们的马镫。”
游伏说着话,跟凌一起收拢了地上散落的箭矢,那两根射出很远的箭也被凌的牧羊犬叼回来了。
说到这里,人类最初驯养狗这种生物的目的,好像就是辅助打猎的,原始时代人类生产力低下,想做出几根品质优良的箭矢并不容易,但是打猎的时候射出去就经常捡不回来,后来有了狗之后,就成为了捡猎物,捡箭矢的好帮手。
即使到了现在,训狗的人也经常丢一些东西让狗去捡,比如小球,飞盘,树枝等,很可能就是从原始时代遗留下来的习俗。
两人一起去吃了早饭,凌和他的三个女人每人都是一碗白米饭,还有昨天没吃完的鸭肉,汉部落的其他人都是吃的白粥。
“这东西就是你昨天给我看的那个种子?怎么那么好吃,这真的是从草上面结的吗?”凌尝了几口米饭,忍不住的赞叹道。
游伏还没有回答,凌的女人就先点头肯定起来,刚才煮饭的时候,他的女人可是亲眼在旁边看完整个过程的。
“怎么样,好吃吧,虽然这不是肉,但是它更容易获得,一根草结的种子就能顶一顿饭,当然,这么说夸张了点,我这碗粥差不多就是一根草结的,你那碗干饭可能要两根。”游伏如是说道。
凌整个人都惊呆了,卧槽,一根两根有区别吗,还不都是草结的,这要是想养活一个人,岂不是只要种上千八百根,就够一个人吃一年了?!这么算下来的话,汉部落确实能让所有人都吃饱。
“而且我们吃的只是种子,那些长出来的草叶和秸秆,还能用来喂牛马羊,一点都不会浪费。”游伏继续说道。
凌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一种最好的食物获取方法,不仅可以获得人吃的粮食,剩下的草也能用来喂牲畜,牲畜养大了还能给人提供肉食,简直是一举两得,粮食肉食都不缺了。
吃过早饭之后,一行人再次启程,准备寻找下一个游牧部落进行交易,并且在途中搜寻凌说的那种类似水稻的植物。
凌的女人和孩子受邀坐在牛车上,他的两个孩子都未满周岁,其中一个女人又怀了四个月的身孕,骑马很不方便,严重拖慢了队伍的行进速度,因此就全都被放在牛车上了。
凌自己也换了马匹,骑在一匹汉部落装了马鞍和马镫的斑马上。
他脚踩着马镫,挥舞着马鞭策马奔腾,凌的骑术很好,虽然这是刚抓来几个月的野马,但是却被他驯服的老老实实,斑马载着他急速奔驰,速度前所未有的快。
一来是因为斑马的爆发力更强,二来就是因为有了马镫,从前没有马镫的时候,想要让马跑的快,就要用两腿仅仅的夹住马腹,生怕不小心从马背坠落。
但是有了马镫就不一样了,不仅双腿更加省力,整个人能调动的力量也更大了,人在奔跑中甚至可以踩着马镫站起身来,做出更多的特技动作,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
这些特技动作,也可以称为战术动作,比如侧身挂在马背的一侧,或者直立起身,不管是交战的时候用来躲避敌方箭矢,还是互相冲阵的时候近身搏杀,都能起到更好的效果,在战场上占据绝对优势。
如果汉部落的那个首领再研究出更好的短弓出来,配上这样整套的马具,汉部落一定能打造出一支王牌的骑兵,称霸整个草原都指日可待。
在颠簸的马背上,耳边的秋风在呼啸,凌似乎在这狂奔中看到了汉部落的未来,和整个草原的未来,汉部落现在只有几百匹马,还没有真正的形成战斗力,如果自己这个时候加入进去,一定会对汉部落针对草原的战略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那就加入好了,如果能亲自见证一个强大部落的崛起,而且还有自己的参与,那一定是每个男人最喜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