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来(上) 第210章

作者:烽火戏诸

  他娘的,绝对是魔道巨擘,并且是传说中站在山巅最高处的那种。

  “柳赤诚”一弹指,将米老魔弹得从巷子中间倒飞出巷子尽头,“别碍眼了,赶紧滚蛋。还有,你这个弟子,我收下了。”

  他走到少年跟前,双手负后,低头望去,笑眯眯问道:“小家伙,姓甚名甚?”

  俊美少年迟迟抬头,咽了口唾沫,怯生生道:“回禀仙师,我叫元田地。”

  “嗯?”

  他略带疑惑,“是‘天地’的天地?”

  少年摇头,脸色发白,生怕自己下一刻就要头颅粉碎,可又不敢骗人,老老实实回答道:“我娘亲怀上我的时候,家里穷,怀胎九个月的时候,她还在田地里做农活,结果不小心就早产把我生下来了,我爹就给我取名‘田地’了。”

  “柳赤诚”笑容灿烂,轻轻拍了拍少年肩膀,“那你的名字真是不错,我喜欢,以后你就是我的弟子了。师父先送你一件门派入室礼。”

  少年然后就看到这个莫名其妙的师父,抬手打了个响指,然后四面八方的猩红瘴气,就疯狂涌来,丝丝缕缕,汇聚成一个巨大的红色大球,身穿粉色道袍的“年轻”便宜师傅,又只是两根手指随便一搓,大如水缸的瘴气大球就凝聚为一颗大如拳头的小球,

  “柳赤诚”手心轻轻往少年额头一拍,笑道:“忘了告诉你,做我的弟子,得活着才行,如果你能成功撑到天亮,你就是咱们这么个大门派的第……二位大人物了。”

  少年背撞在墙壁上,剧烈疼痛,难以言喻,眉心开裂一般。

  “柳赤诚”对此无动于衷,闭上眼睛深呼吸一口气,睁眼后遥望西边,自言自语道:“还是大师兄你的白帝城,气味更好啊。”

  ————

  这场无妄之灾,爆发得快,让人措手不及,可是落幕得也快,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以至于整座郡守府和马将军麾下入城精锐,都误以为大妖魔头们,是不是还有更加迅猛的后手,可是当朝阳升起,霞光万丈,郡城开始恢复正常,入魔障的百姓人数自行锐减,众人惴惴不安等待着灵犀派仙师乘坐彩鸾来此安定军心,然后便是“失约”未至,从正午时分一直到晚上,都没有看到半点身影,再就是刘太守“病倒在床”,所幸子时过后,胭脂郡城都再没有妖魔作祟的惨事发生,中间只有几起街痞无赖的浑水摸鱼,入室打劫,结果被正气在头上的马将军直接让人带兵镇压,当场击毙了两个持械反抗的歹人,其实那两个可怜虫,只是下意识拿了两根木棍而已。

  又是一夜过去,胭脂郡还是安静祥和,但是仍然没人敢掉以轻心,大批披甲将士日夜不歇,一队队在城内戒严巡守。

  然后在那个清晨,彩鸾没有驾临郡城上空,而是一老一少两名剑仙御剑凌空而至,一位陈平安三人都认识,正是姓傅的圆脸少女,一位则是灵犀派的太上长老,两人落在郡守府,刘太守的病立即就好了,那位太上长老在官邸落座后,虽然气度不俗,谈吐儒雅,可是眉宇之间难掩忧色,坐了没多久,在确定胭脂郡已经瘴气清除后,很快就与姓傅的少女剑仙告辞,御风远去,赶回灵犀派山门。

  原来他们在南下救援胭脂郡的途中,突然又得到师门飞剑传讯,传承千年的镇派之宝竟然不翼而飞了!

  只不过这等涉及一做门派生死存亡的机要密事,灵犀派老人当然不会跟外人说出口。

  事实上如果不是碍于颜面,主要是怕留给神诰宗那位少女不好的印象,这位中五境剑修的太上长老,根本就不会走这趟胭脂郡,彩衣国一郡安危,哪里抵得上那件彩鸾衣裳重要?这可是门派之根基所在。

  再之后对于郡守府,又有一桩天大的好事发生,就是那位据说来自神诰宗的少女剑仙,看中了刘太守的小女儿刘高馨,说可以亲自帮她引荐,进入神诰宗外门,而且极有机会直接成为内门某位祖师爷的嫡传弟子之一。

  欢天喜地。

  唯独少女闷闷不乐,然后就被她爹娘骂了,她大姐二哥骂了,甚至还被她的师父,即郡守府的老幕僚给痛骂了。

  圆脸少女虽然在一洲道统所在神诰宗辈分奇高,在老道人赵鎏、伥鬼杨晃那边脸色冷淡,但是到了刘高馨这边还真是好说话,乐哈哈笑呵呵的,还会拉着刘高馨逛荡郡城,买一些少女的闺房用品。

  不像去年的春去极晚,夏来极迟。

  今年的春天,初春来了,暮春走了,明天马上就是立夏时节,那么今年的整个春天,就算这么过去了。

  这一天拂晓时分,少女刘高馨离开了郡城,没有依依惜别,她留下了一封封书信在房间,少女红着眼睛,跟那位来自仙家的傅姐姐,各自骑乘着一匹雪白骏马,马蹄阵阵,踩在青石板上,与家人和家乡愈行愈远。

  只是当少女身骑白马在行人稀疏的街道上,她心有灵犀地猛然转头望去,看到一个背负剑匣的少年站在远方一座屋脊上,正在对她轻轻挥手告别。

  少女撅起嘴,猛然转回头,满脸的泪珠儿,就那么一粒粒摔成碎瓣儿。

  刘高馨心情蓦然转好,高高扬起脑袋,背对着那个悄悄为自己送行的家伙,少女开心笑了起来。

  姓傅的圆脸少女转头瞥了眼,只觉得远方屋脊上的少年,似乎有些眼熟,但是没什么印象,便懒得再想了。

  陈平安为刘高馨送行后,便独自坐在屋脊上,摘下腰间的酒葫芦,一口一口喝着酒。

  少年小口喝着酒,怀念着齐先生,便有春风萦绕少年袖。

第234章 夜宿古寺有妖气

  (最近感冒的人很多,大家注意身体。春寒且加衣~)

  陈平安三人还是被郡守府强行挽留了三天。

  刘高华经此风波,好像脱胎换骨了,再没有初见时的那种颓态,经常去找他爹讨教学问,既有道德文章,也有经世济民,想到什么就问什么,刘太守还是不待见这个儿子,可是刘高华再不会他爹一流露出不耐烦,就心里发虚,就会打退堂鼓,反正这两天把刘太守给烦得不行。

  更多时候,刘高华还是黏在大髯汉子和道士张山峰身边,再就是防贼一样紧紧盯着那个穷书生柳赤诚,他不介意这位白水国寒士娶了他大姐,但是在把他姐用八抬大轿娶进家门之前,就想要咸猪手占便宜,刘高华可不会答应。

  既然是共患难的朋友,官宦子弟的刘高华就没了那么多讲究约束,把一些彩衣国的庙堂事、官场事当做下酒菜,私底下说给陈平安他们听。

  胭脂郡城这场殃及千家万户的劫难,虽然大妖魔头已经纷纷销声匿迹,或被镇压打杀,或是远遁潜伏,但是对于胭脂郡那些百姓人家的影响,深远且绵长,人心惶惶,许多富贵门庭,也开始偷偷着手准备搬离郡城,去往州城,甚至是彩衣国京城,哪怕不是举家迁移,这些有钱有势的门户,也都想着绝不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这本就是世情常理。

  据说彩衣国朝廷那边,得知消息后,已经有礼部和兵部的人,官儿都不大的那种,慢悠悠离开京城衙门,南下胭脂郡,说是调查案情,以及安抚人心。不过在官场摸爬滚打了半辈子的刘太守,知道这不过是那位皇帝陛下的做做样子罢了,拨款赈灾的户部银两,那是一两纹银都不用奢望的,胭脂郡这个烂摊子,官邸存银不够十之二三,而他又不是那种横征暴敛的无良官员,所以还得靠他这个郡守大髯,靠着一张老脸去求人,靠什么载入地方县志的美名、撰文立碑以供后人瞻仰,靠这些来跟城内的郡望豪绅们求银子,而且必须赶在京城两部衙门的那些个钦差大人进入郡城之前,把银子的事情敲定,千万别给皇帝陛下心里添堵,更别给本就日子难熬的户部衙门添麻烦,他这个太守的官帽子才有可能保得住。

  人生有起有落,官场商场,以及修行路上,有人人生的落,就有可能是别人人生的起。

  比如这次陈平安三人出手,不管是出于义愤,还是恻隐之心,大概是好人有好报了一次,大髯刀客和道士张山峰最终一合计,竟然各自收获颇丰。

  徐远霞新得了一把神兵利器,是一把米老魔大弟子遗落的短刀,原先主人是货真价实的魔道中人,不曾想这把短刀出鞘之后,也是刀气雪亮,光明辉煌,丝毫没有邪祟气息。再就是马将军的副将,那名披甲武人,两场并肩作战后,一见如故,硬是“报失”了一张军中头等强弓,和官邸库藏的五枝墨家特制箭矢,一起偷偷赠送给徐远霞。

  徐远霞起先不愿接受,军法如山这四个字,彩衣国别处不好说,看那个马将军的带兵治军,多半是不含糊的,那名副将汉子知道顾虑后,哈哈大笑,与大髯豪侠实在是脾气相合,干脆就泄露天机,说这本就是马将军点头答应的,一开始他自己只敢要一枝箭矢,是马将军先跟刘太守通了气,打了声招呼,之后大手一挥,将那份递交给朝廷兵部禀报战损的官文,在箭矢一项,直接从十六变成了二十一。

  张山峰收缴到了两件品相不好的灵器,一件破损厉害,是一只薄如瓷片的白玉酒杯,能够自行汲取天地灵气,最终每半旬时光就可凝聚为一粒灵气饱满的露珠,张山峰收入囊中的时候,酒杯给磕出了一个缺口,想必会一定程度影响凝气的速度。

  还有一件是双传说中的青神山竹筷,因为一根筷子篆刻有“青神山”,另外一根则篆刻有“神霄竹”,最少一看就是有些岁月年头的老物件了,但至于是不是真的取自青神山,暂时不知真假,但是竹筷确实蕴含着充沛灵气。

  不管如何,它们都是所有下五境练气士,人人梦寐以求的灵器。

  陈平安没有拿出青色木盒和金银两色金身碎片,事关重大,福祸相依,这些东西,可不是当年在家乡小镇,抓到了山龟或是逮住了捕蛇鹰,可以跟刘羡阳这样的朋友一起乐呵。陈平安只是拿出了那截焦炭似的乌木,和绘有五岳真形图的白碗。

  徐远霞没看出白碗的门道,但是对那块沉甸甸的木头啧啧称奇,说这是雷击木,不是寻常的雷电劈中树木就能够生成,必须是某些蕴含着天威的特殊五雷之属,而且被雷劈中的树木,必须存活下来,不能是死木,因为死木根本就留不住那份玄之又玄的雷法天威,徐远霞掂量着手中看似木炭的乌木,笑道:“陈平安,你信不信,只要送给农家练气士,人家回头就能帮你变成一棵生机勃勃的小树苗?”

  陈平安立马懂了。

  是值钱货!

  郡守府还象征性为他们这些“豪侠义士”,赠送了五百两银子,作为犒劳功劳的赏金。

  大髯汉子不愿收,道士张山峰也不愿,唯独陈平安收下了,为此张山峰还调侃陈平安真是财迷,陈平安笑着无所谓。

  赵府那男孩叫赵树下,女童叫鸾鸾,如今因祸得福,都脱离了贱籍,跟随了那位绰号“渔翁先生”的老者,女童鸾鸾更是成了老人的关门弟子。

  陈平安每天清晨在住处的院子里练习走桩,男孩就蹲在院门口,托着腮帮仔细看着。

  陈平安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是撼山拳谱上的东西,他本来就没把拳谱当做自己的东西,更不好随便传授别人拳法。

  但是男孩赵树下有心“偷师学艺”,陈平安其实觉得不是什么坏事。

  这个孩子,心地很好。

  所以陈平安就故意放慢了六步走桩,一遍又一遍。

  最后一天,日头高照。立夏已至,万物长成。

  陈平安在暮色里,对男孩说道:“赵树下,能不能把那个走桩的拳架,认认真真练习一百……”

  陈平安赶紧改口,“练习十万遍?”

  男孩使劲点头。

  陈平安叮嘱道:“不可以求快,只能求稳,并且每次都不能出现差错,然后一次加一次,在三年五年之内,练习十万拳,六步走完只算一拳。记住,如果有哪一步觉得走岔了,就要重头再来一遍,不可以有半点含糊。”

  陈平安要么不说话,要么就婆婆妈妈,这一点如今身在落魄山的青衣小童和粉裙女童,应该最熟悉不过。

  陈平安仔细思量了一番,继续道:“练拳是……很笨的事情。赵树下,你人可以聪明,当然你确实很聪明,比我强多了,但是拳要练得越笨越好。知道吗?”

  男孩眼神坚毅,双手握拳道:“知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这个天资聪颖的苦孩子,是真知道。

  陈平安被逗乐,问道:“做了人上人,想做什么?”

  男孩想也不想就脱口而出:“给鸾鸾买好多冬天穿在身上都暖和的好衣裳!”

  陈平安又问:“那你自己呢?”

  男孩抹了抹嘴,憧憬道:“顿顿吃上饱饭!”

  陈平安收敛笑意,微微皱眉,“就这样?”

  男孩是底层穷苦出身,最擅长察言观色,当下便有些难为情,害怕这位大恩人觉得自己没出息,可他是真没啥杂念,孩子始终不愿欺骗陈平安,便耷拉着脑袋,愧疚道:“真没了。”

  “吃上饱饭怎么够?”

  陈平安故意板起的脸色,一下子柔和许多,揉了揉孩子的脑袋,打趣道:“还得餐餐有肉!”

  男孩顿时咧嘴傻乐呵。

  道士张山峰,刘高华,柳赤诚,三人肩并肩并排蹲在廊椅上。

  鸾鸾被刘高华姐姐抱在怀中,离三个大老爷们稍稍有点远。

  看到这一幕后,都忍俊不禁。

  这一场萍水相逢,虽有波折,可是好聚且好散,殊为不易。

  这天正午时分,书生柳赤诚跟随陈平安他们一起离开的郡城,刘高华和他大姐,还有赵树下和鸾鸾,以及那位儒士出身的渔翁先生都来送行,一直送到城外五里外的路边行亭,行亭附近杨柳依依。

  柳赤诚跟刘姑娘在树荫下依依惜别,不知说了什么情话,女子虽然伤感,却也有些笑意,眼神中明显带着许多念想和盼头。

  陈平安单独找到了渔翁先生,交给他五百两银票,还有一张金色材质的符纸,说这些是帮着赵树下和鸾鸾的拜师礼,恳请先生务必收下。老人也是豁达的性情,毫不扭捏地收下了,笑着说让陈平安放心,他一定将树下和鸾鸾两个孩子视若己出,绝不会委屈了他们。陈平安最后抱拳道:“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这是陈平安的肺腑之言。

  所以陈平安头一回把话说得文绉绉,却毫不难为情。

  老先生一手牵着一个孩子,目送四人步行远去,轻声笑道:“仙气侠义兼具,真国士也。”

  刘高华用手肘轻轻推了一下大姐胳膊,笑问道:“姐,柳赤诚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能让你憋着不哭?”

  女子微笑道:“柳郎说等他功成名就了,一定会回来娶我的,到时候一定要跟老丈人把臂言欢,让我们爹在酒桌上一口一个贤婿。”

  刘高华呲牙咧嘴,“读书人的屁话,你真信啊?”

  女子双手捧在心口,痴痴望向那个头顶柳条花环的书生背影,喃喃道:“书上都是这么说的呀。”

  刘高华无奈道:“一个大老爷们,多大岁数的人了,戴着个柳条花环也不嫌害臊,这种穷秀才能有啥出息?”

  女子一脚踩在弟弟脚背上,气恼道:“不许这么说你姐夫。”

  刘高华疼得赶紧缩回脚,站远一些,双手抱住后脑勺,优哉游哉。

  结果啪一下,脑袋给人重重一巴掌拍下。

  刘高华转头就要破口大骂,结果整个人像是给人扯住了脖子,死活开不了口,涨红着脸憋了半天,悻悻然喊道:“爹。”

  女子更是紧张万分。

  脱了官服换上一身文士青衫的刘太守,站在两位儿女之间,“你跟陈平安是朋友?”

  刘高华一时半会吃不准老爹的名士脾气和言语深意,小心翼翼道:“算是?”

  刘太守瞥了眼儿子,呵呵一笑,不再多出一个字,转身走向渔翁先生,与老人一路聊起了道德文章。

  女子偷偷拍着心口,如释重负。

  刘高华轻声问道:“姐,我又说错话啦?”

  她幸灾乐祸道:“债多不压身,就这样了,你怕什么。”

  刘高华一声哀嚎。

  姐弟二人不敢凑到父亲身边去,怕遭白眼,更怕自投罗网,就在后边不远不近跟着。

  男孩赵树下突然悄悄放慢脚步,来到刘高华身边,悄悄道:“刘大哥,我家先生夸你好呢,说你有孝心,秉性醇善,你爹说哪里哪里,勉勉强强不辱家风而已。”

  结果刘高华恁大一个大老爷们,刚在背后说柳赤诚没出息,现在自己快步跑向河边说是洗把脸去了。

  一行人难得偷闲,沿着官道缓缓走回胭脂郡城,先后与一个俊美少年擦肩而过。

  少年手中甩着一大把柳条儿,眉心处有一抹枣红印记。

  长得真是漂亮。

  ————

  三天后的夜幕,陈平安四人在去往梳水国的一条僻静山路上,落脚在一间破败古寺内。刘太守之前说过一件事,听说梳水国的地龙山,有一处不见于官府记载的古怪“渡口”,极有可能就是陈平安想要找的那种地方,是山上神仙乘船在云海中御风远游的出发点。

  徐远霞到时候会在那里跟两人告别,独自去往宝瓶洲东南的青鸾国,将朋友的那坛骨灰送回家乡。

  徐远霞喜欢步行游历山川,而且还喜欢写山水游记,记录那些奇险雄怪的风景地貌,所以一直不愿意乘坐仙家渡船。柳赤诚则是要去一个宝瓶洲的西南地带,是一个谁都没听过的地名,就连见多识广的徐远霞都从未耳闻。

  夜间这座荒废已久的古寺,有些渗人,佛家的四大天王神像俱已倒地,而且寺庙占地很大,空荡荡的,阴风阵阵,穿堂风过廊风一起,加上山林之间偶有夜鸮声骤然而起,吓得柳赤诚嘴皮子直打颤,哪怕点燃了一堆篝火,还是拼了命往大髯汉子身边靠,总觉得这哥们长得最凶,肯定能够镇得住鬼魅阴物,就陈平安和张山峰那样的少年,多半靠不住。

  至于暂居栖息于他体内的那只“脂粉老鬼”,柳赤诚从来不觉得他有多厉害,连金丹境神仙都不是,只会躲起来吹牛,真厉害,会给人镇压那么多年,还需要他柳赤诚去救下来?所以能强到哪里去?再说了,真正的神仙,哪一个不是仙风道骨,谁他娘的披上一件粉色道袍招摇过市?反正他柳赤诚臊得慌。

  柳赤诚所见所闻,被他取了个“脂粉老鬼”绰号的家伙,一清二楚。

  但是老鬼披上粉色道袍长久现世后,柳赤诚几次都是彻底失忆,直到老鬼愿意返还身躯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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