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白白的
五级,算是很不错了。
据林可了解,每两级后会有一个技能位。
技能和魔法相比,消耗更少的能量、需要更少的时间,而且可以造成更大的伤害。
听起来只是魔法的翻版,但是实际上想一想刀剑和枪炮的区别就知道了。
不可否认,在特定情况下刀剑更有用,但是大多数情况下,职业者们还是喜欢一枪爆头解决问题。
而五级魔法或者技能,需要十级的职业者才能释放出来。
之前的深蓝巨虎也不过是一只一级,一只两级罢了。
“多谢老师。”林可道谢。
奥夫点点头,一时间有些恍惚,自己几百年人生中的第一个弟子就在眼前,这让习惯了孑然一身的他确实感觉不一样。
接下来,开始上课。
奥夫开始讲述一些其他方面的学识。
他主要在力量之学和雷电之学上拥有一点知识,对其他方面的学识只能算是“略懂”和“听说过”。
不过这也让林可迅速吸收知识,并且以此判断这个世界的大致研究水平。
如此这般,两天以后。
……
牛车再度缓缓出发。
这一次,林可和芙隆的安全性就大大提高了。
因为奥夫在城堡的缘故,林可就可以指派更多的卫兵跟随。
而且卫兵本身也不一样了。
周边一些猎户的弓箭制作法被林可买来,然后制作了两百把弓箭,并专门训练射击。
比利管家说,他混蛋父亲从来没有什么步兵、弓箭手之分,他的兵从来都只有骑士。
只不过那是职业【骑士】而已。
“小林可,我们这次不会遇到那种老虎了吧。”芙隆有些担心,都没有下车玩耍。
这让旁边的尼克斯有些自责,林可连忙上去安慰芙隆:“没事的母亲,我现在已经是强大的职业者了。”
可惜,没有学魔法也没有学技能位,因为林可他现在一级都还没有。
说强大只是安慰芙隆的话。
“嗯!对,小林可现在可厉害了。”看着眼前的林可,芙隆忍不住捏了捏他的脸蛋。
林可放任着给捏了几把。
芙隆心情变好,然后下车玩去了,约翰也跟着一起。
这次带芙隆出来,本来也是林可的意思,上次遇到老虎,芙隆这种小女孩说到底只是农村小女孩,没见过世面,被吓得不轻。
刚好散散心了。
林可看向尼克斯:“尼克斯,你不用自责,就算当初我没有庇护你,那两只老虎遇到了我们也是一样的结果。”
那两只老虎会嗅着气味追着尼克斯,然后遇到林可他们。
而遇到两只老虎的林可,第一时间想到的肯定就是这是林子里的猛兽出来觅食,怕是会马上攻击的。
所以说,尼克斯没必要自责的。
尼克斯闻言也点了点头,脸上表情缓了缓。
车队一路向北,速度不快不慢。
林可则是在车厢闭上了眼睛,开始修炼。
尼克斯看林可那么好的天赋也随时在修炼,于是也坐下来,
……
灵魂空间外是一片黑暗,其中有各式各样的光点在闪烁。
林可的意识散布开来,捕捉那些微弱的光点,然后像投食一样投向灵魂空间中生长的“知识”树苗上。
这就是冥想。
他作为安德鲁级的天赋,树苗可以吃很多很多光点,所以他也要投喂很多才行。
好在他的灵魂足够强大,除了穿越过来有两个灵魂融合的原因之外,估计还有那位诸神之王的遗留在起作用。
忽然,林可在黑暗中看到,在稀碎的光点中,远处有一颗很大的绿色光点。
好大的木元素!
林可一喜,当即不再管那些小小的光点,而是用尽全力扑向那个大光点,把它包裹住,往回拖。
拖到灵魂空间外,不管不顾地朝着知识血脉砸了下去。
接触到光点后,血脉马上仿佛海绵吸水一样把木元素大光点吸了下去。
一瞬间,一种饱腹感从知识血脉上传来。
沃日,好多!
搞定收工。
刚刚闭眼没多久的林可再度睁眼,发现尼克斯在旁边修炼,于是轻手轻脚地出去。
“约翰,你还不冥想吗?”
林可跳下车,看到约翰正在帮芙隆戴花到头上,一脸高兴。
玩得正开心的约翰听到林可的话身子僵了僵。
林可摇了摇头,一边走过去一边劝告:“你要赶上尼克斯,要跟随我的脚步,必须很努力才行的。”
修炼,也就是冥想,其实是很枯燥的。
就像前世读书一样。
但是为了考大学,你必须耐下性子,控制想去玩的天性,才能有所成就。
不说对错,世界的规则就是如此。
所以约翰如果未来要有所成就,必须得刻苦修炼才行。
第30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最终,约翰还是很听话地去修炼了。
也不知道刺激到他的是那句“不如尼克斯”,还是“无法跟上林可脚步”,亦或是兼而有之。
林可则是去陪芙隆玩。
这次出来,林可想让自己母亲好好开心玩耍一次,散散心。
把前几天大惊和大喜都冲淡一点,对身体好。
于是,林可使出浑身解数,演技堪比气死诸神之王那天,逗得芙隆一路上笑声连连。
就这样,正午时分终于到了最近的一处小城——鹦鹉城。
“小林可,你猜为什么叫鹦鹉城?”
芙隆头上戴一朵黄色鲜花,兴奋得就像是准备进城的村姑,只不过是天真浪漫美丽版本的。
芙隆,总是有一种特殊的气质,这种气质是林可所见的人当中最特殊的。
“我不知道呢。”也不想知道。
林可依旧维持着“可爱且善解人意的儿子”这一人设,努力让母亲开心一点。
这个世界上如果说林可唯一在乎的应该就是母亲了,其次才是他的老师和约翰、尼克斯等人。
至于那什么阿赞恩子爵,排名大概在一百多名,应该在老约尔附近。
老约尔是他们城堡专门铲粪的一个仆人。
“嘻嘻,我告诉你哦!鹦鹉城之所以叫鹦鹉城,是因为这里每五年就会有一次鹦鹉迁徙的浪潮呢!”
芙隆一脸期待道:“上一次我就看过,可好看啦!红红绿绿的,当时你父亲陪我一起看的,唉……”
说着说着她就叹了一口气。
六年没见了已经。
林可看到自家可爱的母亲变得忧愁,对那个加罗塞真的是恨得牙痒痒。
虽然他知道加罗塞在外面征战是最好的选择。
毕竟加罗塞越强,家族生存下去的保障也越大,资源也越多。
但是,管他那么多的,把自己母亲丢在这不管不问。
就算加罗塞是一位好领主,但是也绝对不是一位好父亲,更不是一位好丈夫。
“母亲,到城门啦!”林可指了指前方的城墙。
只见在前方,正是一座建立在平原之上的城市。
这城市的城门很大,周围还有一圈又浅又窄的护城河,连通了一条河流,缓缓流向远方。
这条河流是林可一直很眼馋的,因为在阿赞恩那边只有另一条小河,水流也不如这边大。
“嗯嗯,让采购队去买东西,我带你逛逛鹦鹉城!”
芙隆的兴致一下子就起来了,忧愁什么的也忘得一干二净。
林可笑了笑,点了点头,尼克斯和约翰也从车厢出来,跟着林可他们一起。
城门处来来往往进出的人很多,都是从其他地方来的村名、行商之类的,也有一些采购队。
好在城门够宽,足够他们进出了。
城门士兵见到林可他们车队阿赞恩的标志,立刻昂首挺胸地行右手锤胸礼。
他们都是阿赞恩家族的一份子,自然熟悉自己家族的嫡系队伍。
原本加罗塞这一支不能算是嫡系,不然也不会分到那么偏远的一个城堡。
但是自从加罗塞横空出世夺得子爵之位,把整个家族都带领着成了子爵家族并且打下一大块地盘之后,加罗塞这一支就成了家族嫡系。
纳森格的爵位体系很简单很粗暴很无脑,估计跟那位国王不认真治理有关,也跟位面探索有关。
毕竟还有无尽位面等着贵族们探索,谁会把精力继续放在区区几块子爵领上呢?
“小林可,我们走!”
进了城一段距离,人开始多起来,嘈杂喧闹,芙隆抱着林可就从车上跳下去。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