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领主大人非常科学 第155章

作者:小白白的

  这像什么?

  话说我们至今不到一百年吧?就要和那些势力去拼。

  拼军事、拼经济、拼文化、拼资源……

  谁给她成长时间?

  谁给她发育资源?

  有没有“作者”大笔一挥,就让她拥有“挂”,拥有系统?

  十六岁也上战场,八九岁也能帮上忙。

  那些身死的人,难道都有时间吗?

  林可,只是他们的缩影,原本好好地过着“贵族”生活,却被迫乱入别人的阴谋。

  这个时候能怎么办?

  直接农奴制、种姓制、东印度公司、殖民地?

  还是举起手中锈迹斑斑的铁剑,对枪炮发起大无畏的冲锋?

  炎黄血脉的延续也从来不是有所准备的。

  比如,匈奴来临,汉朝穷兵黔武才打碎恐惧,哪位“作者”给汉朝足够的时间去种田去发育了?

  所以,林可遭遇的一切,都是突发的、压抑的、身不由己的。

  但是在逆境中,但是在命运将林可推到那个特殊的时点时,我希望他做的不是如同其他贵族一样,逃避、臣服,被奴役、被追赶。

  我希望他具有勇气。

  人类成为智人的最大特点,不是直立行走、不是生火做饭……

  而是勇气。

  当前方充满未知,若不是领导者、科学家、探险家等先驱前赴后继去探索、去发现,哪来现在的科技?只有最勇敢的人才敢探索未知。

  当危险来临,野兽的本能驱使着他们趋利避害,去逃跑、去躲避。

  人类呢?

  具有勇气的人,会宁愿舍弃自己的生命,保家卫国、保护文物、保护他人。

  其他时候都是莽,但是当人在既定的命运时点踏出了那一步、举起了那把剑,那就是大无畏。

  我不敢、也不能说林可能及得上伟人万一。

  但是如果只有亿分之一的相似,那将是我的荣幸。

  现在。

  起码。

  在林可孤立无援时、在林可是阿赞恩最后的希望和最后的光时、在林可已经快要倒下快要死去时……

  他,依旧向着月亮女神这个无法对抗、无法想象的恐怖对手举起了手中的剑。

  如果连林可这个领袖都倒下了,那还有谁能站起来保护民众?

  芙隆,只是一个弱女子,但是在月亮女神的神威面前,依旧选择抱紧自己的孩子。

  安托娃也是?

  还有林可的追随者们。

  他们可以脱离林可,脱离阿赞恩,逃离这个战场。

  但是他们依旧选择了追随于林可战斗。

  民众们又何尝不是如此?

  林可战斗,为他们而战,他们可不傻。

  他们也是有心的,有灵魂的,有血性的。

  对于这一部分,希望能让大家有同样的感受。

  沉重、悲痛、伤心。

  但是我也感动、亢奋、热血。

  只有经过残酷战火与鲜血洗礼的种族,才能淬炼成钢,才能刻骨铭心、众志成城。

  这也是一个强大种族的品格与灵魂所在。

  第一卷是基础,第二卷是热血。

  第三卷,就是真正的经营、种田发展了!

  管他外面兵荒马乱,林可守好自己的大荒之城和阿赞恩,安安心心发展农业、畜牧业、工业和文化。

  第三卷:传奇发明家!

  我不知道在哪儿看过,有人觉得,牛顿的功劳是那一个苹果。

  还有人觉得稻法天尊的成就,是来源于当初幸运地找到了那株稻草。

  呵呵。

  那些世上最聪明的头脑、最勤奋的身体、最自律的行为、最开明的思想……他们的探索、发现、创造和献身,是因为那一个苹果坠落的幸运?是因为那一次偶然的发现?

  我觉得不是。

  是夜以继日的学习、是枯燥无味的重复、是意志坚定的追寻……

  幸运,只是佐料。

  你可以说一道菜好吃有佐料的原因,但是不能忽视了食材和厨师的努力。

  什么是幸运?

  两个矿工,一个幸运,一个不幸。

  一个夜以继日挖矿,熟知矿物知识,总有一天会遇到金矿。

  一个从不挖矿,幸运地路过金矿而不自知。

  就像你我。

  别说被苹果砸了,被陨石砸我也发现不了、总结不了牛顿定律。

  别说遇到那株水稻了,就是直接把两株稻草直接丢我面前,我也不知道哪株是。

  所以……

  林可是幸运的,他有幸运血脉。

  但是他不能凭借幸运血脉来构建整个理想中的国度。

  他需要的一群人,聪敏的、热血的、忠诚的、开朗的、内向的……他需要各种各样的人!各行各业!

  社会,不是一个人就能造就的。

  林可将带领他的阿赞恩人民,缔造辉煌。

第191章 丽卡到来!后台!

  桑葚!

  这是桑葚!

  以及……成百上千的青丝虫!

  青丝虫!

  桑葚!

  这特么就是要他养蚕缫丝啊!

  林可激动了。

  这是一片桑葚林!和一个青丝虫族群!

  之前他找到的,都是单个的存在,而且像毒蛇、水蛭之类的,大规模饲养难度很大。

  但是像桑葚和青丝虫,简直就是纳森格魔力版的蚕宝宝啊!

  这里的种群也足够,直接就可以大规模饲养了。

  而且这青丝虫对鸟类血脉的发育还有好处,还可以做养鸡的饲料……

  浑身是宝啊!

  “青丝虫,你们族群最强大的就是你吗?”林可摸了摸手背上的青丝虫。

  这一次,青丝虫没有做其他事,而是点了点头,确定了它就是这个族群的王。

  “这里竟然有青丝虫族群,我以为它们早就灭绝了。”不死鸟的声音从高空传来,看来它也随时保护着林可,不敢怠慢。

  “不死鸟,保护好它们。”林可强调:“这个族群得到了我的庇护!”

  怪不得这个族群只能在这种阴暗的一角生存呢。

  最强的就是十二级的青丝虫,虽然挺强大的,但如果不找一个合适的地方居住,估计两小时就会被吃光。

  不过当林可要踏入这里时,青丝虫王却阻止了他。

  “林可先生,这些锋利的丝线已经绷紧,贸然踏入会被切割成肉块的,我打赌那肯定比城堡里切的肉块还丑。”拉米尔提醒林可。

  “城堡里的肉块切得很丑吗?”林可看了他一眼:“改天我做几个菜给你尝尝。”

  “林可先生有这种雅致,那是吾等荣幸。”拉米尔乐呵呵的,蓬松的头发流畅而飘柔,说话也文绉绉的,看上去不像个吟游诗人,反而像个优雅的贵族,比林可还优雅。

  林可也懒得和拉米尔斗嘴,将青丝虫王放下来,朝其他方向一指:“走吧,我们继续寻找,多找多记录。”

  他记下这里的地点,又让不死鸟再降下它的“气息”,然后朝其他地方走去。

  一直到傍晚时分,林可才满载而归,满满记录了三个留影石、一本笔记本。

  维卢恩也把城市的下水道大体构建出来了,后面就只用建筑地上部分就行了。

  ……

  回到城堡。

  林可自然而然来到书房,毕竟他经常来,习惯了在书房做事。

  没想到这一次,芙隆竟然拦在门口,而且整条走廊的人都被他驱逐了。

  芙隆红着脸颊,轻轻拥抱了林可一下:“小林可回来啦!累不累渴不渴?走,我们去你房间喝牛奶去~”

  “回房间?”林可奇怪地看了芙隆一眼:“母亲,喝牛奶为什么要回房间?我已经叫约翰去弄牛奶了,我现在要去书房整理一下事物,忙得很。”

  说着,林可脱离她的怀抱想过去。

  “不行!”芙隆惊叫一声,拦住林可,脸颊更红了。

  她蹲下来,努力严肃起来,不过看起来却像是紧张:“小林可,你要知道书房是你爸爸的书房,你不能随便去的!”

  林可更加奇怪了。

  然而当他听到走廊里若隐若现的安托娃和加罗塞的声音时候。

  他沉默了。

  这才七点啊!

  转身就走,溜了溜了。

  “小林可真乖!记得多喝点牛奶嗷~早点睡觉嗷~妈妈晚上有事情~”芙隆轻声叫,然后林可脚步更快了。

  芙隆:(?°?°?)

  林可:(?_?)

  回到房间,林可怅然若失。

  是啊,春天到了。

  万物复苏,又到了生命与配偶制造下一代的时候。

  万族如此,人类也是如此。

  上一世,他忙于还贷,根本没空什么谈恋爱生子三胎的。

上一篇:宿命之环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