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孑与2
温柔点头道:“一个国家的没落,其实是挂着相的,先联合贵族们推翻国王,再借用军队推翻勋贵,然后再用百姓来推翻没有武士的军队,最后再把百姓卖掉给别的部族当奴隶,这样,就能完成对一个小国家的倾覆。
而我们,不要土地,不要人民,只要财富。”
云初点点头,觉得温柔的计划很好,石国本身就是一个分裂很严重的西域小国,唐人的势力,老猴子的势力,石国本身的势力,再加上大食人的势力,这么多的势力纠缠在一起之后,想要造成对立,继而分裂这个国家不算难。
等一个完整的石国被分裂成了七八个小的部族,到时候这些部族的大小,正好适合云初带来的三千大军一口吞下。
第二十章 佛的供品该是啥
三千武装到牙齿的唐人,一千渴盼着发财,已经渴盼得眼珠子都发蓝的商人,从长安到西域已经跑了一万里路,如果没有足够大的收益,每一个人,包括守候在长安等他们满载而归的人也会非常失望的。
单个的商人是没有力量去遥远的地方经商的,只有云初率领的这种武装集团才能抵达他们去不了的地方赚取最丰厚的利润。
在云初的计划中,长安想要继续维持繁荣,就必须拥有这种可以也敢于走远途的商队。
等西域走通了,获得了极大的利益,得到了所有人都看得见的好处,本身就悍勇的关中人,就敢抬头看整个世界,最终也把自己的脚印踏遍世界。
跟陌生的世界打交道一定是以武力为先的,关中那些身经百战的府兵们,以及退役的府兵们,最不缺的就是战力,当然,前提是足够的利益。
云初不想让这些勇猛的人因为无事可做,最终将他们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血性,湮没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最后与黄土一样,消失在关中大地上。
所以,大军一路上需要的补给,云初没有过问,但是,他的队伍中的补给从来都不缺少,甚至越来越多。
这都是队伍中那些强盗们的功劳,尽管大唐的强盗跟西域的强盗并不相通,但是,这些积年老贼们,他们可以很容易地从陌生的西域人中分辨出,那些是劫掠成性的部族,那些是淳朴善良的部族。
就因为这一路上淳朴善良的部族数量实在是太少,这才导致云初的队伍一路上衣食无缺不说,还多出来了好多好多的牛羊,骆驼,战马。
梁英已经在老贼中建立起来了自己的威信,指挥府兵们作战也变得有模有样。
相比之下,肖玉华就差了一些,他依旧喜欢强悍的个人冲锋,这让钟馗这个师傅非常失望,肖玉华在戈壁上长大,他已经习惯了戈壁上的生活方式,喜欢做独狼,不喜欢群体狩猎这种事情。
方正接替了温柔的很多工作,从安排行军路线到布置休息点他做得非常细致,不仅仅如此,他还能准确地指出行军道路上需要剿灭的盗匪的藏身地。
鉴于此,商队行走的路线就不可能是一条直线,而是弯弯曲曲的。
在金佛寺留下了五百多人,又派五百人带着好多羊皮,牛皮以及其它牛制品回高昌后,云初的商队人数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到了五千人。
这都是娜哈带来的福利,因为有这个孩子在,好多听说过娜哈神迹以及奇迹行为的西域人,带着自己的家人,带着牛羊,帐篷,自愿成为她的奴仆,只求在娜哈的保佑下可以平安。
这些人都是一些流浪牧人,也就是说他们都是部族以前消亡,或者刚刚消亡的可怜人。
方正不想要这些乌合之众,人家又是主动跟过来的,也不能拿去卖了赚钱,中间说不定还有不少心思不纯的人。
他们既然认了娜哈当主人,以后吃喝拉撒都是娜哈的麻烦,最重要的是,这些人都很穷,一家子四五口子人只有十几只瘦羊。
总体上算下来,弊大于利。
娜哈喜欢人多!尤其是喜欢有多多的人围在她身边陪她,在晋昌坊就是这样,在西域还是这样,没有一点变化。
穷人她见得多了,或者说,她喜欢穷人,只要给点吃的,他们脸上就会露出幸福的光芒,而娜哈,最喜欢看的就是这样的一张脸。
尤其是那些小孩子,在品尝到糖的滋味之后,脸上绽放出来的那种极度有层次感的笑容,娜哈百看不厌。
跟她第一次品尝到糖的滋味的时候,一模一样,所以,她知道那种幸福有多重要。
也愿意把那种感觉让更多的人品尝到。
当骆驼再一次围成驼城,娜哈板着一张小脸,用最愤怒的目光瞅着西南方。
这孩子表情不对已经足足三天了。
云初端着一碗拌好的辣子油泼面来到娜哈身边,把面碗递给娜哈,这是娜哈最喜欢吃的饭。
娜哈接过饭碗,左右看看,就有一个眼睛很大的小姑娘给她端来了一个马扎。
娜哈吃面的时候一向表现豪迈,很快就把老大的一碗面吃完了,又就着云初手上的面汤碗,喝了几口面汤之后,对云初道:“果然吃饱了人就舒服了。”
云初笑道:“你从生下来,学会说的第一句话是哥哥,第二句话就一个字——吃!”
平日里云初如果说起这事,娜哈都会哈哈大笑,今天却没有,而是瞅着云初道:“那时候,哥哥一定很辛苦吧?”
云初笑道:“是不容易,主要是那时候的我身体太小,很多事做起来不那么方便。”
娜哈点点头,像一个大人一般的叹口气,然后对云初道:“哥,你说,人是啥?”
云初不解地道:“怎么想起问这个,这可不是一个小题目,如果要展开来说,可以说几天几夜。
而且,每个人对这个问题的解答都不一样,我说的可能跟玄奘大师说的就不一样,甚至跟所有人认为的意义都不一样。
所以说呢,你自己怎么看才是最重要的。”
娜哈似乎并一定要从云初这里得到答案,自顾自地道:“我给了一个从吐蕃来的小女孩一颗糖,她吃了之后,就说等她再长大一些,就把她的皮献给我。
还说她从来没有听过污言秽语,也从来没有说过污言秽语,所以用她的皮做出来的扎马如,绝对可以驱鬼辟邪,还可以跟死去的人说话。
还说有了用她的皮制作的扎马如,我一定会成为法力强大可以驱动鬼的高僧。
我看了她的皮,她的皮很漂亮,上面全都是用颜料绘制的图画,其中坐着的一尊佛我认识,是绿度母,也叫般若月,很多人都说我与般若月有缘,若能立下大功德,就能被和尚们认定是般若月的化身。
女孩背上的那幅绿度母现在还不够大,不够像,等到小女孩长大了,皮也变多了,绿度母的画像也就栩栩如生了。
小女孩说到了那个时候,就能把她的皮剥下来,制作成佛像,只要不断地供奉,就能进入绿度母的世界,获得绿度母的赐福。”
云初瞅一眼那个给娜哈搬来马扎的小女孩一眼道:“你喜欢她的皮吗?”
娜哈道:“以后谁要是再说我跟绿度母有缘,我就用棒子敲他。
在西域佛门,谁要是干出这种剥人皮的事情,我就会剥掉他的皮用来做法事。”
娜哈说前面几句话的时候,还显得有些愤怒,但是,当她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已经有了一些上位者特有的威严。
云初笑而不语,这是娜哈的自觉,这比什么教诲都重要,泥婆罗的佛进入吐蕃的时间绝不是前几十年的事情,而是在吐蕃“四赞普”时期就已经进入了,其中甚至出现过至少两次灭佛运动。
听说四大赞普中,有两个是短命的,而且死亡的原因跟泥婆罗的佛有很大的关系。
大唐文成公主进吐蕃,带去的工匠们修建了大昭寺,然后,原本称不上是一座城市的逻些,在人们围绕着大昭寺开始修建住房之后,逻些才有了一些城市的模样。
而这个时候,吐蕃的佛教已经在吐蕃流传很久了。
这种传教方式与娜哈在戈壁上修建金佛寺的过程别无二致。
只不过大昭寺里供奉的一胳膊肘高的金佛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金佛寺里供奉的金佛是白骆驼从雪山里驮出来的。
总之,都非常得神奇。
吐蕃人认为敬仰某神佛一定要用最好的东西,他们最好的东西就是纯洁的少女,而娜哈认为给佛祖面前放一些果子跟一个香炉,就足够表达自己的诚意了。
从这一点来看,娜哈的佛国可以被称之为光明佛国,至于用了一些手段来传教,云初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这个时代里,学问太少,而需要学问的人又太多,专门的学问他们又学不来,所以,佛家学问,正好拿出来,先让人们大致有一个荣辱观。
“问一下那一家吐蕃人是怎么从吐蕃一路跑到西域来的。”跟娜哈的忧虑比起来,云初更在乎联通西域跟吐蕃的道路。
云初说着话摸一下娜哈的头顶就走了,当娜哈有了自己坚定的认知,这个时候,就不要说太多的废话,让人家自己去领悟就好。
领悟这种事情说到底还是要看心性的,心性好的人只会看到光明,心性不好的人只会看到无边的黑暗。
云初坚信娜哈是一个好姑娘,她的大彻大悟只会给西域的人们带来福音,而不是带来灾难……
商队距离龟兹已经很近了,因为云初在地平线上看到了那座大雪山熟悉的轮廓。
此时正是寒冬时分,高天上没有天鹅,也不见大雁,更不见斑头雁,只有一些闲得无聊跑出来追杀旱獭的老鹰还在天空上盘旋。
娜哈站在骆驼背上,将双手卷成喇叭状朝远处的戈壁滩上大声吼道:“大肥,我们回来了。”
第二十一章 再见大肥
不管娜哈喊得有多大声,旱獭大肥都没有出现,十年过去了,大肥或许已经死了。
再进龟兹的时候,这座城池已经换了模样,郭孝恪父子战死时的那个巨大的城墙裂隙终究还是被安西军给堵上了。
城墙外边的那一大片桑林也消失了,看样子被驻守在龟兹的唐军给砍掉了,毕竟,那片林子对守城一方不好,对于进攻方非常有好处。
那条云初用来解暑,漂死猪的沟渠,已经干涸,看样子水道也被改到了坎儿井里去了。
从形状上来看,龟兹的农田面积扩大了非常多,即便是冬日里,田野里还是堆满了麦草。
云初离开龟兹的时候,这里还弥漫着浓烈的尸臭,现在没有了,整座城市里却弥漫着浓烈的羊膻气。
进城的时候,云初总是忍不住将现在的龟兹跟脑海中的龟兹做一下对比,多对比了几处之后,心中不由主地生出来了物是人非的感觉。
大队人马驻扎好了之后,云初就跟娜哈默默地收拾东西,两个人都不愿意说话。
才进城的时候,娜哈就打问过塞人部落,结果这里的唐军说在雪山那边,打问羯斯噶的名字,他们却说没有听说过,更不认识这个人。
云初带着娜哈离开大雪山的时候,塞来玛已经是一个快三十岁的老女人了,她能否可以继续活十年,不论是娜哈还是云初都没有什么把握。
塞人的女子没有一个可以活过四十岁的,云初在塞人部落里,一个年纪超过四十岁的女人都没有见过,甚至三十五岁左右的也不多。
塞来玛之所以在二十六七岁这样的高龄,还能让羯斯噶这样的武士为她神魂颠倒,完全是云初饲养的功劳。
她的营养摄入水平远远地超过了那些只能吃武士唾余的塞人妇女,甚至武士们的营养摄入水平也无法与塞来玛相提并论。
云初在的时候,每隔十天,他们一家三口必定是要摄入一顿肉食的,而这顿肉食大多是经过仔细加工后容易被人类身体吸收的产物。
再加上云初持之以恒的卫生要求,这就导致塞来玛恢复了真实的身体素质,导致她在二十六七岁的时候,还保持着这个岁数的女人该有的模样。
娜哈跟云初携带了非常非常多的东西,这都是送给羯斯噶跟塞来玛的。
在梁英率领的五百人的护送下,云初跟娜哈带着五十头骆驼离开了龟兹,直奔大雪山。
不知道什么时候,戈壁上又开始落雪了,这里的雪很小,很重,落在身上会发出簌簌的声音,稍微积攒得多一点,就会从衣服上滑落。
在西域,环境基本上不会发生什么大的变化,但是,人的更替就很快速了。
十年时间,那条小河边的野松林变化不大,倒是小河里的水变多了,这一点从河水结冰,涌上戈壁滩造就的大片白色的冰原就能看得出来。
一百六十里地,云初跟娜哈走了足足两天,在这一路上还遇到了好几支回纥骑兵,不过,当他们发现这支队伍打着大唐的黑色飞虎军旗之后,就纷纷止步,远远地打量一阵之后就消失了。
终于来到了大雪山脚下,云初也看到了山崖下的塞人部族,只是,从房屋,帐篷规模来看,这十年中,塞人的种群不但没有扩大,反而变小了很多。
眼看着有一支骑兵来了,塞人们吹响了号角,男人们纷纷从帐篷里钻出来,有马的开始骑马,没有马的就拿着木叉子跟在骑兵后边。
至于那些女人跟孩子则迅速地收拾好东西,驱赶着牛羊往大雪山里跑。
云初端坐在枣红马的背上对骑着乌骓马的娜哈道:“你看,塞人的武士如今连战马都凑不齐了。”
娜哈叹口气道:“我还是只想见到塞来玛跟羯斯噶。”
云初苦笑一声道:“我不知道塞来玛到底能在羯斯噶的帐篷里待多久,以塞人的德行来看,一旦女人生不了孩子,就会被赶出帐篷。”
军队进入人家部族聚居地是大忌,一定会遭到部族战士抵抗的,好在这里是习惯投降的塞人,当他们看到对面足足有五百个黑甲唐人骑兵之后,立刻就放弃了抵抗。
云初催马下了高坡,马蹄特特地穿过那些跪在地上的塞人,来到了自己以前安置帐篷的地方。
这里早就没有了帐篷的影子,就连帐篷的龙骨都不见了,只有几块他当年架锅烧饭的黑石头还在,只是,经历了十年的风雨侵蚀之后,那些石头都没有那么黑了。
云初又去看了羯斯噶扎帐篷的位置,同样的,那里也不见帐篷的影子,只有一根高高的木头杆子上绑着一根破旧的狐狸尾巴随风飘荡。
有一个大胡子塞人隐约明白了什么,他好几次想要张嘴,终究在高高在上的大唐骑兵面前,乖乖地闭上了嘴巴。
娜哈也跟着下来了,她明艳的容貌,以及塞人特有的栗色头发吸引了所有塞人的目光。
娜哈从乌骓马上下来,来到了她跟云初相依为命了六年的地方,慢慢地蹲下去,用手抚摸着淡黑色的石块,忍不住泪流满面。
云初用马槊挑起那个大胡子塞人下巴,让他的脸对着自己,然后淡漠地用回纥话问道:“米满?”
米满先是激动一下,想要站起来,终究他还是老老实实地跪在地上低声道:“云初!”
云初道:“是我,我回来了,羯斯噶,跟塞来玛呢?”
米满指着那根挑着狐狸尾巴的杆子道:“羯斯噶死了,塞来玛被赶出部族了。”
米满的回答与云初预料的相差无几,身为武士的羯斯噶死掉了,上了年纪的塞来玛就只有被赶出部族这一条路可走了,毕竟,塞人部族不养活一个闲人。
梁英觉得这种事情难以接受,一个部族在武士战死之后,就把他的妻儿驱赶出部族,这不是人应该做的事情,所以,他死死地看着云初,只要一声令下,麾下的五百骑兵就能立刻把这里所有的人都杀光。
肖玉华跟阿凡提却没有什么反应,这种事在他们看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云初也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头,十年前,他还在塞人部落的时候,就见过太多这样的事情了。
武士活着,他与他帐篷里的人就能享受高人一等的生活,武士战死,他帐篷里的人就会被族长分配到其他帐篷里去,当然,那都是年轻女人跟孩子,如果女人上了年纪,就会被驱逐出部族自生自灭。
这一规矩适用于任何一个人,甚至包括回纥可汗,可汗死了之后,他帐篷里的女人孩子也会被分掉的,没有哪一个人可以例外。
“塞来玛去了哪里?”云初抽回马槊问道。
米满不再是那个喜欢放牧母羊的小少年了,跟云初一样,他也长大了,跟云初曾经见过的成年塞人一样,胡子长了满脸,以至于只有那个高耸的鹰钩鼻子最为显眼。
小的时候,米满就经常被云初霸凌,现在长大了,在面对云初的时候,他更加害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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