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综武当神捕 第287章

作者:贫道爱烫头

  以后来沙漠也能吃酸奶冰激凌!

  热气散溢的特别快,星星爬满天空的时候,热气已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刺骨寒气,还有卷着砂砾的晚风。

  皮糙肉厚如唐竹权,也老老实实的把身子缩在骆驼后面,心中把沈炼骂了二百四十六遍,同时也有些兴奋,这场大漠之旅,将会是很好的谈资。

  日后和朋友喝酒吃肉,把这段经历拿出来炫耀,龙城壁也会非常羡慕。

  每个喜欢冒险的人,一定会有几段离奇的经历,会吃苦,会遇险,会遭遇诸多磨难,甚至会因此留下伤疤。

  但他们仍旧乐此不疲。

  这是他们最大的骄傲。

  这是他们人生中最绚丽的图景。

  这是他们晚年时最深刻的怀恋。

  ——老子年轻时征服过黑沙漠!

  如果晚年的时候,能挺胸抬头的说出这句话,吃再多苦都是值得的。

  唐竹权或许做不到!

  如果他不老老实实的减肥,等到他七八十岁的时候,很难挺胸抬头。

  篝火噼噼啪啪的燃烧。

  上面温热着肉干和胡饼,甚至还有一锅鲜美的蔬菜汤,左诗虽然不是什么绝世名厨,却总是能在不经意间,用最为普通的食材,给人异样的惊喜。

  沈炼缓缓的散出纯阳罡气。

  柔柔的、暖暖的罡气,给人一种被母亲怀抱的感觉,好似不是在沙漠,而是在草长莺飞、杂花生树的江南。

  沈浪忍不住吐槽道:“你总是那么的奇怪,能把快的变成慢的,能把轻的变成重的,能把罡气变为柔劲。”

  事实上,沈炼最初练武之时,也是一板一眼的修行,认真打熬筋骨。

  待到根基有成,再加上韦青青青传授的妙法,以及自在门一脉,独有的开拓性的脑子,使得武功很不正常。

  快如闪电的葵花点穴手,被沈炼变成了葵花金刚指、葵花千裂手,一指头能砸断七根肋骨,把人打昏过去。

  隔空点穴的一阳指,被沈炼变成了内用的版本,先天纯阳之气在奇经八脉回旋游荡,吞吐天地元气,让沈炼的体魄变得更强,也能以此修复损伤。

  别人家的龙虎交汇,是体内的阴阳龙虎之气,沈炼是双爪擒拿手法。

  别人家的护体罡气,是坚不可摧的铜墙铁壁,沈炼是绵绵无尽的暖阳。

  以沈浪的见识,也没见过这么奇葩的护体罡气,偏偏非常的适合沈炼。

  举个例子,先前沈炼与霍休拳脚对轰之时,如果沈炼用的是刚劲,哪怕完成金刚变身,也会被霍休给轰破。

  纯阳罡气不怕被轰破。

  这玩意儿是厚厚的棉絮,是潺潺流过的小溪,似乎随手就能轰破,却又能在被轰破之后,瞬间恢复成原样。

  霍休可以重拳轰碎纯阳罡气九百九十九次,沈炼就能轻松恢复一千次。

  耗到最后,霍休三层防御,硬生生被沈炼轰破,沈炼却仍有再战之力。

  唐竹权嘟囔道:“他奶奶的,这他妈的鬼天气,还好有你们兄弟,否则我这身肥肉,早晚进入野狼肚子。”

  胡铁花哼哼唧唧的扎心:“我觉得这很不错,你的油水足,能够让野狼多撑几天,也算是积了点儿功德。”

  “老子肯定会拉着你。”

  “你的轻功能追到我?”

  “我现在肯定追不到你,等我死后变成鬼魂,你就跑不掉了,我每天都在你眼前晃悠,在你耳边放声高歌。”

  楚留香觉得这俩活宝聊天,越说越不是人话,立刻转移了话题。

  “我听说古人到了大沙漠,都需要写诗抒怀,状元郎有何想法?”

  沈在宽道:“我的文采比起那些大文豪差得远了,作诗贻笑大方,不如吟诵几首,算是为诸位助助兴。”

  沈在宽的才华,肯定比在场所有人加起来更胜十倍,但如果作诗,众人肯定会下意识去比对王昌龄、高适、岑参等人的名篇,那是肯定比不过的。

  倒不是才学方面的问题,而是没有相关的经历,诗歌乃是有感而发,唯有亲身经历过,才能写出传世名篇。

  有人没见过景色就能写诗。

  那个人叫李白。

  那首诗叫《梦游天姥吟留别》。

  有人没见过楼阁就能写文。

  那个人叫范仲淹。

  那篇文章叫《岳阳楼记》。

  还有人游错景点亦能写文。

  那个人叫苏轼。

  那篇文章叫《赤壁赋》。

  与这几位大文豪相比,沈在宽的积累差了实在太多,至少差三十年。

  再者说了,文豪虽然没见过美景,诗文却是感怀而作,抒发的是自己内心的情感,并非是写景致的游记。

  沈炼建议道:“吟诗当配剑舞,咱们这里会用剑的,似乎只有堂哥和李玉函李公子,你们两个,谁来?”

  众人兴致很高,沈浪自然不会打搅众人的兴致,拔剑出鞘,剑舞星河。

  沈浪不会剑舞,但他懂剑术。

  随着大漠风沙而出剑。

  随着星辰运转而出剑。

  随着哀婉胡琴而出剑。

  剑意浑然天成,完美的融合在整片沙漠之中,好似沙漠的精灵,充满了让人逾越的、心神舒畅的独特美感。

  沈在宽单手指月。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沈炼闻言略有些无奈。

  怎么到了沙漠就要斩楼兰?

  楼兰吃咱们家大米了么?

  西域最大的倒霉鬼就是楼兰。

  明明覆灭了上千年,存在的时候没什么大名声,覆灭之后,却因为诗人的妙笔,被人追着砍了千千万万年。

  就连沈炼也想不明白,这到底是楼兰的运气,还是楼兰的不幸?

  这或许算是运气吧!

  有谁会愿意失去一切痕迹呢?

  沈炼记得前世看过一个故事,某个星球的生灵被魔物覆灭,在被彻底覆灭之前,这些人把有史以来所有的文字图画影视资料,存留在一个硬盘中。

  沈炼清楚的记得硬盘的重量。

  十七公斤!

  这是整个星球全部的文明。

  楼兰被覆灭的时候,或许楼兰族人也曾想过,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默默无名的湮灭在黄沙之下,在时间的侵蚀下化为砂砾,无声无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也不会被后人铭记。

  这未免太过于残酷了!

  楼兰虽然覆灭千多年,但却在另一个领域,长长久久的活了下来!

  沈炼不是多愁善感的人,也没有任何武道感悟,但听着沈在宽朗诵,看着沈浪舞剑,竟然感觉到一些惆怅。

  我什么时候变得多愁善感了?

  沈炼晃晃脑袋,把脑海中的杂念尽数驱逐出去,邀请众人一同跳舞。

  唐竹权跳起了胡旋舞,胡铁花轻盈的好似花蝴蝶,楚留香踏月而行,风四娘与蛇共舞,左诗就是那条长蛇。

  李玉函和柳无眉欢声高歌,就连萧峰都受到影响,随着沈在宽的语调,用粗豪的声音,唱起大沙漠的豪勇。

  萧峰熊背虎腰,粗眉大眼,满络胡髭,浓眉虎目,进退生风,颇有燕赵慷慨悲歌的风范,受到众人的感染,心头郁气一扫而空,畅快的仰天高歌。

  歌声豪。

  歌意壮。

  歌动听而人悲豪。

  所有人都在欢呼、狂舞。

  有的舞剑,有的拔刀,有的抚琴,有的温酒,有的吟诗,有的踏月。

  在神秘而深邃的大漠星光之下,唱响最畅快最豪迈最寥廓的曲调。

  篝火噼噼啪啪的燃烧,众人却比篝火更热烈,好似不是使节团,而是刚刚经历大丰收,向仙神献祭的信徒。

  使节团不远处的沙丘上,一个背负双戟的青年,正认真的看着使团。

  孛儿只斤·夜羽!

  蒙元黄金家族嫡系,汉名方夜羽。

  他是蒙元擎天白玉柱“魔师”庞斑的亲传弟子,背后的双戟,就是庞斑昔年横扫武林的神兵——三八双戟。

  这个名字非常的普通,没有任何特殊含义,就是表明短戟的长度。

  短戟长三尺八寸!

  类比的话,就好似丈八蛇矛、丈二红枪,只不过从名称的美感而言,丈八蛇矛显然比三八双戟好听多了。

  好听不重要,好用最重要,好用其实也不重要,使用兵刃的人最重要。

  三八短戟在庞斑手中,几乎横扫白道武林,杀得血流成河,就连慈航静斋的清冷仙子,也必须放下高傲。

  现在,三八短戟在方夜羽手中。

  方夜羽能发挥这对兵刃的威能么?

  没有人知道。

  至少沈炼对此一概不知。

  沈炼甚至不知道方夜羽到了这里。

  否则,沈炼肯定会演一出戏,然后带着沈浪、萧峰等高手围杀他。

  方夜羽身后站着一人。

  身穿黄衣,脸孔很长,皮肤比风四娘更加白皙,嫩滑如玉,透明若雪。

  嘴边没有半点胡茬的痕迹,一对丹凤眼细长明亮,好似毒蛇眯起眼睛,有一种阴寒而又邪异的独特美感。

  他绝对不是太监,也没服用过什么特殊药物,只是练了阴寒心法。

  里赤媚。

  蒙元可汗座下第一护卫。

  当年蒙元兵败的时候,虚若无郭不敬等高手紧追不舍,激战数次,蒙元可汗却在高手护卫下成功逃出生天。

  功劳最大的,就是里赤媚。

  即便是庞斑,对于里赤媚也不敢有丝毫小觑,他的速度实在是太快。

  速度就是力量。

  天下武功,无坚不破,唯快不破。

  里赤媚修行的心法,便是以此作为最高追求,用最极限的速度,轰出最强大的力量,一击而中,一击必杀。

  那门心法名为《天魅凝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