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父马维 第2章

作者:柯学的菜头

  “10月3日,经过一天一夜的追击,我们成功拦截了那条商船……不,那绝不是一条商船,他们拥有最老练的水手和经验丰富的船长,检查之后,我们竟然在船舱里发现了黄金!数不清的黄金!天哪,他们一定是发现了某处宝藏!”

  “10月4日,清点战利品的时候,我们在黄金当中找到了一块石碑,上面记录着晦涩难懂的古代文字,如果昨晚智慧神教的随船主教没有呕血身亡的话,我们或许能解读一二……”

  接下来的日志都是一些闲言碎语,没什么营养,只有最后一篇日志说了些有用的东西。

  “10月25日,我们被包围了……敌人数量是我们的三倍,封锁了海峡的入口,海战中克劳利船长中弹落海,私掠证书在他的身上,如果没有证书,或许……我们无法在新年前回家了。”

  温莎王室颁发的私掠证书只有一张,由总指挥官随身携带,没有私掠证书,继任指挥官马维·恩德斯就无法证明圣马蒂尔舰队是合乎法律的‘正义舰队’,在被捉住后,波旁皇家法院用最快的速度宣布圣马蒂尔舰队海盗罪成立,要把他们活生生绞死在莱茵河畔的绞刑架上。

  行刑官甚至恶毒的令人换上了短绳索,要让包括马维·恩德斯在内的138名舰队成员在痛苦中死去。

  好在结果峰回路转,行刑前的一分钟,中弹落海的总指挥官图雷·克劳利奇迹般的出现在了刑场上,并当众拿出了那张浸泡了海水但依稀能认清字样的私掠证书,他没有抛弃自己的船员,这个聪明勇敢的举动,也成功救下了马维·恩德斯等人。

  毕竟行刑官自己也明白,如果他不终止行刑,那么要替波旁王室背锅遭到追责的人就是他。

  随后,马维·恩德斯就和其他船员一起回到了温莎王国,虽然因为没有带回金银财宝让国王罗德四世对他们没什么好脸色,不过迫于圣马蒂尔舰队在海战中英勇的表现,国王还是‘慷慨’的表扬了他们,授予了皇家荣誉徽章。

  没过多久,他就听说温莎王国与波庞王国等其他几个航海大国签订了海战宣言,永远的废除了私掠船制度。

  无父无母没有亲人,又不想在海上过苦日子的马维,拒绝了继续在皇家海军中服役,当他发现这是一个宗教自由且教会多如牛毛的世界后,便带着积攒下来的财富,与指挥官图雷·克劳利告别,独自一人来到新罗斯城,建立了真理教会。

  回忆完三年来的点点滴滴,马维走到水盆前,凝视着倒影中的脸庞,半晌后自嘲一笑:“没想到换个身体还变帅了……”

  年轻又帅气的神父——这是新罗斯城女性们对他做出的评价。

  很中肯。

  嗯。

  洗完脸,马维掏出怀表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接近下午三点后,赶紧拿起挂在架子上用纯羊毛制成,长及小腿的黑色大衣,套在名叫达拉里斯的神父长袍外面,再戴上一顶圆顶礼帽,标准的冬日出门搭配就完成了。

  随手拨弄了一下胸前佩戴的红五角星项链,马维回到教堂,对着一橘一黑两只猫咪说道:

  “胖橘小黑,我去趟集市,看家就交给你们了。”

  “喵~”

  小黑乖巧的坐在门口,注视着门外路过的行人,仿佛只要有人敢进教堂来偷东西,就要先让它锋利的爪子印在你的脸上。

  胖橘则不一样,它从鼻子里呼了口气,尾巴在窗沿下甩啊甩,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像是在回应又像是在打呼噜,高冷的就像个不爱你的女人。

  有蛋蛋的女人。

  两只猫一橘一黑,都是马维收养的流浪猫,胖橘当年可没这么胖,马维第一次与它相遇时,它满身伤痕,瘦弱不堪,趴在教堂旁的巷子里舔舐伤口,见它可怜,马维就想喂它点东西吃,结果胖橘对他给的食物看都不看一眼,直到马维开始准备晚饭时,它才从角落里窜了出来,叼起桌上的生肉就跑。

  施舍来的一概不要,这是马维与胖橘三年相处得到的经验。

  至于小黑,它可不是马维发现的,而是在两年前的某天夜里,由胖橘带回来的一只不到两个月大的小猫,马维惊奇的发现,胖橘会把自己抢到的食物分给小黑,从那以后,胖橘多了一个小迷弟,小黑多了一位靠谱的胖大哥,马维则多了两只猫咪,生活‘压力’陡然提升。

  在这个没有多少娱乐活动的时代,撸猫似乎是为数不多的快乐了。

  教堂坐落在克尔大街的末尾,属于有大量工人阶级居住的南城地带,与豪绅、爵士们居住的城中心仅有一街之隔。

  为了在这里安家落户,马维可没少花钱,买下这座废弃教堂再加上重新修葺足足花了他2500金镑,身家立刻缩水了一半。

  但马维对自己的决定并不后悔,他算过一笔账,在新罗斯城租下同等大小的教堂,每周至少要花费10金镑,换算下来,每年光租金就差不多需要500金镑了,相比之下,一次性购买花费的钱更少。

  更加重要的是,新罗斯城坐落在巴罗河与诺尔河的交界处,四通八达,只因九年前的大饥荒事件,导致这片土地人烟稀少,房价大跌,可随着时间推移,人口总有恢复兴旺的一天,大跌的房价也能涨回去。

  事实证明,马维的想法没错,随着铁路的贯通,地势平坦又拥有河运、陆运优势的新罗斯城一下子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南部城市,繁荣昌盛的同时,房价也是日新月异。

  如今,2500镑可买不到这么大的教堂了。

  站在街边,马维拿出一只哨子,放在嘴边吹了两下。

  尖锐的哨声随着寒风飘向远方,没一会儿功夫,一辆汉萨姆两轮马车就在车夫的驾驶下停在了他的面前,身穿灰色风衣的车夫高坐在车厢尾部,一手抓着马鞭和缰绳,一手抬了抬帽檐:“神父,是您叫的马车吗?”

  “去比尔集市。”马维上了车说。

  比尔集市在新罗城最南边,那里聚集了大量贫困的工人,也就是所谓的穷人区,鱼龙混杂,小偷、强盗是那里的代名词,与拥有巡逻警察和豪华装潢的罗斯大道商业中心可谓天壤之别,富人根本不会去那种地方,可马维却觉得,那里不仅物价要比罗斯大道便宜,而且总能给他惊喜。

  “今天要买橄榄油、一点盐、迷迭香、牛肉还有洋葱、番茄、新鲜的鱼……对了,还得给孤儿院送点面包。”

  微微摇晃的马车上,马维借着阳光,翻阅着手中的本子,他独自一人维持教堂运作,每天都很忙,很少有时间做饭,很多时候都会在隔壁同样独自居住的塞西尔太太家享用三餐,为此他会每周支付10先令的伙食费,至于塞西尔太太,她是一位十分善良且慈祥的女性,厨艺也很不错,不过……

  在马维看来,温莎王国的一日三餐,跟黑暗料理没什么区别,能吃,但绝不美味。

  这已经不属于厨艺好坏的范畴了。

  所以有些时候,马维会挑不怎么忙碌的时间段,亲自下厨,给自己开个小灶。

  汉萨姆两轮马车不急不慢的行驶在泥尘土路上,站在厢后的车夫有滋有味的哼唱着农间小调,娴熟的操纵马车避开横穿道路的行人,只有旁边驶过克拉伦斯四轮马车时,他才会停止哼唱,斜睨一眼对方,用极小的声音暗骂一句蠢货。

  对此,马维早就习以为常了,两轮马车和四轮马车虽算不上仇敌,但二者之间的关系绝不和睦,前者觉得四轮马车又吵闹又阴暗又不舒适,只有傻瓜才会选择它,后者则认为两轮马车是躺在寒风中吃灰的蠢蛋,毫无优雅可言。

  或许都对,又或许都不对。

  下午3:30分,在难得出现的阳光中,汉萨姆两轮马车来到了最南边的比尔集市,缓缓停在街口后,车夫跳下后厢,亲自替马维打开车门:“神父,车费是9便士。”

  两轮马车的起步价是6便士,在三公里的范围内都是这个价格,超出三公里以后则按照每公里3便士的价格计算,四轮马车比它要贵出一倍,跟王都的价格一样。

  马维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9枚铜色的,和先令一样刻有罗德四世的硬币,递到了车夫手中。

  “祝您一切顺心。”

  确定数量没错后,车夫小心翼翼的将硬币揣进大衣内侧,麻利爬上后厢,向马维抬帽行礼后,调转车头,飞快的离开了。

  他可不指望能够在比尔集市招揽到客人,穷人区能坐得起马车的人可不多,罗斯大道附近才是揽客的好地方。

  空气中夹杂着煤灰和一丝古怪的臭味,地面湿漉漉的,不远处阴暗潮湿的巷子里,一群游手好闲,穿着不合体绒夹克的男子正目不转睛的盯着马维。

  不过在看了几眼后,他们选择收回目光,放过了这只衣着不菲的‘肥羊’。

  因为有几名和他们打扮差不多,看起来12、3岁,脸上脏兮兮的小孩子,跑到了马维面前。

  “神父!”

  领头的是个长雀斑的少年,名叫买买提,从小在孤儿院长大,9岁就出去工作了,或许是不怎么晒太阳的缘故,他的脸色看上去有些苍白,身体也瘦弱的像根麻杆,只有一双灰色的眼睛炯炯有神。

  跟在他身后的,还有两男一女,都和买买提一般年纪。

  “买买提、阿莫、弗德里克、萨拉……”马维念出了他们的名字,微笑道:“下午好。”

  “下午好,神父!”买买提四人异口同声的说。

  “你们没去制衣工厂上班吗?”

  马维疑惑的问道:“如果没有你们扫除绒毛、装填线圈,那些巨大的手摇纺纱机可就无法正常运转了。”

  “艾伯特先生购买的新式织布机到了,需要半天的时间安装调试,所有工人都放假了呢!”

  系着马尾辫的女孩萨拉回答道:“孤儿院那边也没有需要帮忙的,于是买买提就建议我们来集市……”

  “萨拉!”

  在买买提的大声呵斥中,萨拉缩了缩脖子,及时住了嘴。

  其实不用她说,马维也知道买买提四人跑到集市来做什么。

  孤儿院里大多都是没有工作能力,等待领养的小孩子,养活这么多人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所以像买买提这种年纪稍大的孩子,就需要外出工作赚取外快。

  艾伯特·豪森虽然是一位有良心的老板,但他的工厂只是个小作坊,每周只能支付给这些打杂工的孩子们8先令,一个月也才1镑12先令,而绝大多数工资都要交给孤儿院的嬷嬷,所以买买提四人就会趁着休息时间,跑到人多的集市上,做些小偷小摸的举动。

  马维当然知道偷东西是不对的,买买提他们也知道,可又能怎么样呢?

  对饿肚子的人讲道德,本身就不道德。

  “你们来的正好。”

  马维说:“上次你们帮我打扫了教堂,所以这次我要请你们吃东西,你们想吃什么?”

  萨拉的眼睛亮了起来:“抹了很多很多甜黄油的面包!”

  “好,咱们走吧。”

  拉起萨拉的小手,马维带着买买提他们穿过喧闹的集市,来到了梅尔夫人烘焙房。

  刚一进门,浓郁的麦香气便扑面而来。

  “欢迎光临……”

  在柜台后忙碌的梅尔夫人听到大门处响起的铃铛声,立刻放下手中揉搓的面团,摘掉满是麦粉的袖套,掀开帘子,从后屋走了出来。

  “马维神父,您又来了。”

  看清来人,梅尔夫人笑容更甚,连眼角的褶子都深邃了几分。

  作为老顾客,马维每周都会来到烘焙屋购买大量的面包、黄油,其中大部分都会托她送去孤儿院,得益于这个举动,梅尔夫人不仅成为了真理教会的信徒,而且面包的售价也极为低廉。

  南区的人都是吃梅尔夫人的面包长大的——在比尔街流传着这样一句话。

  “120磅小麦面包、24磅黄油,跟以前一样。”

  顾名思义,小麦面包就是小麦面包,全部用小麦粉制成,1磅的价格是3便士。

  而梅尔夫人的烘焙屋除了小麦面包以外,还有一种掺了麸皮的小麦面包,它还有一个别称:黑面包。

  这种面包表皮很硬,里面也干巴巴的,很难下咽,它要比普通的小麦面包便宜三分之一,1磅只卖2便士。

  不过……

  如果食用者是成年人,马维肯定会选择价格更加低廉的黑面包,可孤儿院大多是一些年纪很小的孩子,黑面包对他们来说,实在太难下咽了。

  “一共是2.4金磅。”梅尔夫人立刻说出了价格。

  原本1磅黄油的价格是10便士,但看在马维的面子上,梅尔夫人便宜了1便士。

  “再多帮我拿3磅甜黄油吧。”

  马维笑了笑,从钱包里数出两枚镀了金的硬币以及十一枚银先令放到桌上:“我答应请他们吃抹了很多很多甜黄油的面包。”

  “明白了。”

  梅尔夫人会心一笑,转身走进后屋,不到半分钟,又拿着一盘抹着厚厚黄油的奶吐司回来了。

  她将那盘吐司递给买买提,笑着说:“我也请你们吃面包,还是热的,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好耶!”

  萨拉欢呼一声,和买买提三人迫不及待的拿起一片吐司,咬下一大口。

  “谢谢,梅尔夫人。”马维摘下帽子放在胸口。

  “也谢谢您,神父。”梅尔夫人没戴帽子,于是将手掌按在胸口处,颔首说道:“真理至上。”

  “真理至上。”

  ……

  “何为真理?”

  “真理是能让一切虚假的谎言、伪善的说辞皆无所遁形的大道之光,它存在我们心中,是我们看到苦难时无法避免的怜悯之情,是淳朴劳作者滴下的汗水……也是街边路灯下,向往光明的飞虫。”

  “人们的迷茫,是因为他们没有发现真理之光,而对于茫然没有方向的人们,真理女神尤妮亚,总是能破除迷雾,指引他们前行的道路。”

  夜晚,马维趴在桌前,借着桌角点亮的煤油灯,伏案书写《真理之书》,这是教会所传达思想的根本,绝对的重中之重,丝毫不能马虎。

  三年前,《真理之书》还是一个雏形,但在这三年间,马维将它逐渐完善、填充,时至今日,《真理之书》已经有几百页了。

  里面不仅有马维对于真理的见识注解,更有一篇篇他精心编撰的故事。

  “喵~”

  不知何时,小黑跳上桌子,仰卧在马维面前,四只毛茸茸的爪子跟随羽毛笔一齐甩动,怎么也停不下来。

  每当这时,马维就会停下笔,抱起小黑,用一块提前准备好的湿布在它背上狠狠摩擦几下,不出意外的话……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内,马维将只能看到小黑忙碌舔毛的背影。

  做人这方面,他可太有心得了。

  写完《真理之书》,他又拿出刻刀,从抽屉里取出一尊木头雕像,开始慢慢雕琢。

  马维本打算给尤妮亚女神雕刻些小神像,送给信徒们,可碍于技艺不精,这一年来,他只完成了这一尊神像。

  “唉,就这手法送出去我自己都嫌丢人,还是去准备圣水吧……”

  半个小时后,马维望着自己的成果,表情一言难尽。

  巴掌大小的木制神像,全身上下除了脑袋就没有能看的地方,但毕竟是自己的心血,丢了又怪可惜的。

  摇摇头,马维给神像披上一件白色的布料,连同羽毛笔和墨水瓶一齐收入抽屉,随后来到一楼,在盥洗室中接了壶水,放到厨房的煤炭炉上加热。

  咕嘟嘟……

  水很快就烧开了,掀开壶盖,半透明的热气滚滚而起,马维赶紧从窗台上种植的薄荷盆栽上拔下几片叶子丢进壶中,再次熬煮几分钟后,一壶提神醒脑的圣水就制作完成了。

  作为每日功课之一,马维很享受制作圣水的过程,因为他可以在水烧开后美美的喝上一杯红茶。